第三十七章 童謠(加更)

第三十七章 童謠(加更)

()金在田的臉色十分不好看,「何必把她的話放在心上。她現在倒是會拿身份壓人了,以前——」

「以前怎麼?你與她認識?」張手美頓時來了興緻,難得地看見金在田臉上一陣紅一陣黑的。金在田都沒敢回看她,憋著一口氣道:「不認識。」

張手美快步追上他,換了個問法,「她以前不會拿身份壓人么,為什麼?後來又是怎麼會的?」

金在田還真不是張手美想象的那樣,是否與三小姐有舊交,他這樣是因為心中憤怒,「她以前哪有什麼身份,自然無法用身份壓人,倒是經常被人欺壓。這事在城中不是秘密。」他這才看了一眼張手美,張手美下意識地落後半步,這不是秘密的秘密以前的張手美應該知道?天,她總覺得金在田會知道點什麼,總是這樣覺得,在所有人面前她都很自然地做這個張手美,只有在他面前隱隱惶恐。

「三小姐是何太守庶出的女兒,她母親是位下人,也不是府中的下人,多年前只是進府上去做針線活,何太守當時還不是太守……她母親出府後才發現懷了孩子,竟然沒告訴何太守這件事,也沒找上門去,娘倆一直在市井之中謀生。前兩年何太守認回了這個女兒,她才翻身做了主人,有了身份。吃過苦受過欺壓,心中積怨越多,自然越想證明自己,將以前的街坊都忘得一乾二淨,將自己的身份舉得高高的,現在變成這個樣子……她就是抹上天下最好的香粉在臉上,恐怕還不及你脂粉不施——」

他不過是在幫她說氣憤的話,說到最後,好像有了歧義,連忙撒住道:「我是說,我的意思是你怎麼也不氣,也不惱,也不爭,自從你病好后,跟換了個人似的。」

他果真有此疑問,張手美聽見自己心裡扎紮實實地咯噔一聲,對張阿生能說長大了,和金大娘之間有默契盡量不去提及之前的事,對金在田呢?該如何說?罷了,還是不要疑神疑鬼,都說了古人不可能料想到她的離奇事,她搖搖頭,笑了笑,「在田哥,你好像很了解我似的,你倒是說說,以我以前的性格,我會怎樣做?」

「就算當著她的面忍氣吞聲,背後你可不會就這樣算了。」

「唔,不會就這樣算了,我只是還在想。上次的事讓我知道,有很多人是不能輕易得罪的,別人一個指頭就能碾死你,像我們碾死一直螞蟻那樣。我們太微不足道了。」

金在田嚴厲地道:「不管發生了什麼,都不應該不珍惜自己的性命,上次那樣的事以後最好不要發生。你想出氣,就用曾對喬娘的那招,我幫你。」

哦?怎麼樣對待喬娘……金大娘也提到過,不過沒說到內容,只說是敗壞她的名聲。

「若是我也同樣要敗壞三小姐的名聲,在田哥,你會幫我哦?」

他一副義不容辭的模樣,「當然。」

張手美笑笑,有一種期待著的興奮,「我記不太清了,不如你給我講講,我再好好想想如何對付三小姐。」

兩個小男孩追逐著在他們身邊跑過,後頭跟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哥哥」「哥哥」地叫著,噗,摔一跤。兩人同時伸手去扶,小女孩站穩后,嘴一撇,撒開兩隻小短腿又繼續往前追。

金在田帶著笑意說:「你花了一個時辰的時間教會小孩童一首新童謠,內容是:小麥輕輕,誰當獲者?子與婦。丈夫和在?娶新婦。金志達,盟誓無,陳小喬,媚似狐。」

呃?這童謠強悍……喬娘插足,金志達拋棄妻子,說得清晰明了,還讓小孩子滿大街地唱,這樣整個江陵府還不都傳遍了?真的是敗壞名聲的好招數。

好邪惡。

當這事家喻戶曉,傳到當事人的耳朵里的時候,金大伯和喬娘想追究也無從追究。

金在田還笑,莫非當初他參與了?

「這兩年三小姐的名聲可不好,總是欺人太甚,敢怒不敢言的居多,應該讓她受點教訓。何太守清廉高潔,她卻在市集橫行,自抬身價,揮霍無度,這童謠要是傳到何太守耳中,定不會不管不問,豈不是能為很多人出一口氣?」

那倒是,何太守點了鰱魚,兩家酒就爭相在清廉上做文章,肯定是投其所好,一個如此注重自己廉潔之名的人,豈會容忍不孝女的行為?本來張手美只是順著金在田在說前張手美的脾性,還真沒想過去如何報復,沒想到說到此點燃了自己的興緻,為己和為公的感受太不一樣了,為己難免顯得小氣巴拉沒有肚量,可是現在卻在為民除害——害之說嚴重了點,說得文雅一點,就是諷諫,這也是為三小姐好。

「編童謠?」

「編童謠。」

編童謠不需咬文嚼字,朗朗上口就行,之前的那首童謠,後頭部分三字對三字,好像念起來很得勁,後世不是還有什麼三字經啊三字國罵之類的,以前不是與社工姐姐們玩過「你拍一,我拍一」的遊戲?唔,三字排起來氣勢不錯,就用三字的。

「你聽著:三小姐,重敷顏,迎蝶粉,一兩銀……」

兩人有著做賊般的竊喜,金在田接道:「不孝女,千貫脂粉,萬貫綾羅。」

張手美拿佩服的眼神望著他,「在田哥,張口即來,厲害!不孝女,千貫脂粉,萬貫綾羅……我本來還準備接『清廉明,太守府』之類的,還是你的妙。」

金在田的笑顯得十分憨厚,「我不行,這方面還是你厲害,你要覺得好就好。不過,你前頭說到『一兩迎蝶粉』,三小姐不會想到是你?」

「沒事,就算知道是我又能奈我何,她可找不到我。」

金在田抬頭一看,「到了,孟記。」

買完五色紙就去城中孩童最多的地方,果然一堆孩童手拉著手在唱童謠,金在田抓住一個小販,買下了他所有的冰糖葫蘆,七八個孩子,人手一竄,邊舔邊學,金在田教,張手美笑吟吟地跟孩童一起念,還有最後一竄糖葫蘆,金在田遞給她。

果子殷紅,糖衣金黃透明,一道道白光在上面流淌,像極了那些她想要探知的,被冰凍塵封的過往。

「吃,又酸又甜,你肯定喜歡。」

一口咬下去,咯嘣一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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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房的時候天熱,脫了毛衣拿在手上,轉了一天要坐車回去的時候,突然發現胳膊上的毛衣不見了,怎麼也想不起來是何時何地不見的,天,這種事不止干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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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帶著半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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