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往事如煙
丁墨被洛兵領到了宿舍。這間宿舍有四張床,挨著牆安放,一側兩張,盡頭有一個窗戶。個人的儲物櫃利用了床下空間,潔白的床單上印著兩個紅色的大字「消防」,其中三張床上有被子,疊成了豆腐塊,軍帽就擺在被子上邊。
洛兵指著靠門的那張空床說:「這就是你的床位了。你前邊那床,是華林,人呢,挺斯文秀氣的,你已經見過了,就是有點畏高的那位同志,剛分配來,是高級知識分子家庭出身,當兵就是為了能有所鍛練。」
「和他並排的,叫趙志,是個老兵,脾氣性格都很好。和你並排的位……」洛兵轉向丁墨,目視著他,問道:「你們兩個,早就認識吧?」
丁墨沉默了一下,向他啟齒一笑:「嗯!剛入伍,我們就認識!」
「那我就不多做介紹了。」洛兵笑了笑,向丁墨伸出手:「從今往後,我們就是水裡來,火里去,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是能把自已的後背放心交給對方的戰友!歡迎你,丁墨!」
丁墨伸出手,被洛兵結實有力的大手緊緊握住。丁墨和他握著手,心中暗忖:「這位洛班長,話裡有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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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焰焰打開房門,扭頭看了一眼:「進來吧!」說完身姿搖曳地先走了進去。
池焰焰和林雪初中高中一直是同學,好閨蜜。池焰焰生得人如其名,非常嬌媚。怎麼說呢,有些女孩子可以用美麗、俏麗、漂亮來形容,而她……只能用媚來形容。
用林雪的話來說,她天生就是一張情婦臉,叫男人看了,就會覺得她很好勾引的樣子,活色生香。她高中讀完就開化妝品店去了,上班並沒有規律,所以一開始鄰居都當她是什麼人養的小三兒。
後來,焰焰靠著自已開店賺來的錢買了輛兩廂的高爾夫,於是又被鄰居們同情地認定為是一個混得並不怎麼好的小三兒。池焰焰因為自已的容貌特點,早被人誤會慣了,也懶得解釋。
林雪裹著毯子,披著池焰焰的外套,披頭散髮地跟進來,把自已一屁股摔進了沙發:「倒霉啊!真是倒霉啊!人倒霉的時候,真是喝涼水都塞牙,好端端地,怎麼就把我家房子也燒了呢。」
「行啦,你就別再抱怨啦!好在你是租的房子,本來也沒什麼重要東西。」池焰焰忍著笑,打開衣櫃拿出幾件衣服扔在沙發上:「喏,先穿我的吧。」
「沒啥重要東西燒了也可惜啊,我那手提才買了三個月呢……,啊!對了,你電腦呢?沒設密碼吧,我要用。」
「我一個人住,要什麼密碼。幹嘛啊你,工作狂啊,馬上這就要開始工作?」
「你懂什麼呀,新聞是有時效性的,我得馬上把稿子趕出來,先傳回報社去。」
池焰焰談了口氣,說:「行吧行吧,我這小窩可著你折騰。我回店裡去啦,今晚我早點回來,咱們涮鍋子去。喏,我手機,你先用著,有事打電話給我!」
池焰焰把電話放在玄關柜上。她這房子是自已買的,兩室一廳,五十三平,雖然不算大,但是一個人生活已經綽綽有餘了。林雪答應著,已經跑到電腦前開機了,也不顧她還裸著的圓潤雪滑的肩膀。
池焰焰搖搖頭,開門走了,林雪建了個文檔,略一思忖,便噼嚦啪啦地打起字來。現如今紙媒受互聯網的衝擊,是越來越不景氣了,要獲得一篇人氣很高的新聞並不容易。
林雪又不想做那種很low的標題黨,起個嘩眾取寵的名字誑讀者進去再罵一句走人,再說,紙媒的審核相對嚴謹的多,也不允許玩那樣獵奇的把戲,所以做為一個新人,她得格外努力才成。
今天林雪本來休息,但她還是迅速寫完這篇新聞稿,發到了單位郵箱里,然後用池焰焰的電話給單位值班人員去了個電話,又親口說明了情況。遺憾的是,她逃出來的匆忙,連手機都遺落在了屋裡,連張火場照片都未拍下。
不過,別人即便拍出了再好的照片,有她這個親歷其事的人所描寫的事情更吸引人么?她以採訪了當事人的口吻方式,再加上一個「白馬騎士」般的無名英雄的出現,將逃離火場的過程寫得一波三折引人入勝,以此對比消防隊的行動遲緩,這一定能挑動讀者的情緒。
林雪很清楚,因為一些行業存在著一些缺點、問題,而這些問題經由網路進行了放大,普通群眾擔心公權力失控,所以對於這方面的問題總是會格外重視與挑剔,抨擊擴大化,逐漸使更多的職能部門進入了公民雞蛋裡挑骨頭式的監督之下。
這種民情之下,她的這篇文章一定會引起熱議。她要努力擴大自已的影響,早日成為一個了不起的大記者。心底里,她也清楚這樣似乎不是那麼公平,但她自覺這比標題黨的嘩眾取寵,獵奇黨的胡說八道要高尚的多。她是真的認為這些職能存在問題,只是描述上稍有點那麼……,這也是為了促進他們進步,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嘛!
林雪心裡想著,哼著歌兒鑽進池焰焰的浴室重新洗了個澡,再換上池焰焰的衣服,待她癱在沙發上的時候,才想起她有一系列的後事需要處理:房東那裡得溝通一下,父母那裡得報個平安,身份證要補辦,銀行卡要掛失……
林雪越想越頭大,便哭喪著臉拿起電話,給總編打了個電話:「喂?總編大人,小女子要跟您老告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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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兵很熱情,帶著丁墨熟悉了一中隊的所有區域,也介紹他認識了同班的每一句戰友,汽車兵徐然,消防戰士趙志、林不凡、李斌等等。一路走下來,丁墨暫時最了解的算是班長洛兵了。
他感覺這位班長為人挺憨厚的,可是性格老實可不代表著缺心眼兒,這位班長好像也挺精明的,或者說是……有點狡黠。
晚餐后,同室的三位戰友都回來了,華林第一件事就是從儲物館中摸出一袋洗浴用品,先把臉洗了個清爽,然後就……敷上了面膜。
「你還敷面膜啊?」丁墨看了有些吃驚,他只聽說有些男明星要每天精心護理面部,畢竟人家是演員,而大部分男性有一套護理套裝都算比較講究的了,這位華林居然……
華林敷的面膜丁墨也不知道是什麼牌子的,看著有點像臉譜似的,只露出一雙眼睛,忽閃忽閃的。華林就忽閃著一雙眼睛,莫名地看著丁墨:「是啊,有什麼問題?」
「呃……沒有!」丁墨抹了抹嘴唇,向斜對面趙志床上看了一眼。趙志和串門過來的李斌正在那兒下象棋,看起來李斌要贏了,兩手拿著已經吃掉的棋子兒,得意洋洋地輕拍著,嗒嗒作響,眉飛色舞。
對面鋪,陸江正躺在床上看書,他看的是阿西莫夫的《銀河帝國》,似乎看得聚精匯神。丁墨沒理他,往床上一栽,開始閉目養神。
他和陸江第一次結緣,是在新兵連的時候。當時,丁墨瞞著父親偷偷報名入伍了,等父親發覺的時候,他已經踏上了前往新兵營的卡車。當時他老爹正挺胸腆肚地向肅立的員工們講他老人家就要退休了,他們的少主既將「登基」,結果丁墨給了他老子好大一個「驚喜」。
丁墨得意洋洋地到了部隊,才發現部隊竟有一個更大的驚喜在等著他。他本來是想當一名戰鬥士兵的,這是他從小的夢想,後來練了武,就更加憧憬要做一個「兵王」。
結果,他居然被分配到了消防部隊,簡直是晴天霹靂。那段時間,是他最為失意最為消極也最為逆反的一段日子,沒少惹事,也沒少被領導批評。那時他和陸江不在一個班,兩個人初次相識並對話,是因為在訓練場上,好勝的丁墨憑著他從小練武的好體能,以微弱優勢打敗另一個班的陸江,拔得了頭籌。
「你也不錯嘛,厲害!我是因為從小練武,素質好!哎!說實話,我根本不想當這個兵好嘛,我要拿的是真槍,是鋼槍,不是泚水槍。悲催!你呢?我早聽人說起你了,說你又帥又酷,為什麼當兵啊?」
「呵呵,只有不酷不帥的人才能當兵嗎?」
「呃,那倒不是。不過,當消防兵,你自已也沒想到吧?」
「嗯!」
「后不後悔?絕不絕望?」
「沒有,我挺喜歡的,這一行,一樣有很多挑戰,挺有趣。」
「真心話?」
「真心話!」
「你別是……家裡就有當消防兵的?」
「沒有!」
「你小時候被消防員叔叔救過?」
「……沒有!」
「你曾經有一個深愛的女人,不幸葬身火海了?」
「白痴!」
「那你還練得勁勁兒的。」
「干一行,愛一行,聽說過嗎?是干一行,愛一行,而不是愛一行,干一行。生活中,沒有那麼多的選擇讓你自已做主!我就是一個普通人,大部分人和我一樣,是生活的路選擇了我們,那我們就要好好走下去,如果放棄,能走遠么。」
「嘖!這話說的,還真……酷啊!」就這樣,兩個人認識了,還成了惺惺相惜的戰友。
他們倆是同一連隊最出色的兩名新兵,雖然丁墨著實不喜歡當消防兵,但不服輸的性子不允許他拉後腿,各項技能考核,成績始終名列前茅。等新兵訓練結束的時候,因為市第三中隊在一次重大營救任務中傷損嚴重,他們兩個做為骨幹,被抽調去了三中隊,兩個人的感情也是越來越好。
直到那次在小商品市場執行任務……,想到這裡,丁墨鼻子一酸,眼睛又有些濕潤了,他急忙扭過身去,面牆而卧。
似乎正在著迷地看著書的陸江飛快地抬起眼睛看了眼他的背影,嘴唇下意識地又要露出「白痴」的口形,但是他的嘴唇張開,又慢慢地合上,眼神忽然有些憂傷。
丁墨仍舊沉浸在他的思緒中,當時,由於小商品市場環境本來就極複雜,所以火情變得更加複雜。聽說三樓還有一個賣日雜的老太太沒有出來時,楊隊第一個沖了出去,戰友們也是一擁而上。
結果,老太太是救出來了,可楊隊卻在撤退的時候,被燃燒垮塌的通風管道壓住了。那是丁墨第一次直面生死,而且對方還是他朝夕相處的兄弟,是在新兵營時的班長。
在他調皮搗蛋、不斷惹禍的日子裡,一直是這位大哥在包容著他,丁墨嘴上不說,但他知道人家對他的好。他不甘心,他要救楊隊出去,他相信自已做得到!但是,陸江打暈了他,把他拖出了火場。
丁墨不是個小心眼的人,但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見到骨肉般相親的人死在自已面前。他被拖出火場一分鐘,整個大樓才徹底被烈火包裹,一分鐘啊!他相信自已能利用這個時間把人救出來。
當然,一分鐘后的時間,是整幢大樓被烈焰包裹的時候。他被拖離的時候三樓已是什麼情形,他也不清楚。可他相信他能成功,所以他無法原諒陸江,楊隊不能死而復生,所以,他永不原諒!
丁墨伸出手,悄悄彈去眼角落下的一顆淚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