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又遇趙飛(1)
「不答應我就收房子嘍。」一直都是老陳的媳婦在說話。
蘇風拿著那把大鎚,轉過身猛的一錘將那把大鎖給砸了,轉過身將那把鎚子扔到了一邊道:「房子我已經租來了,我們之間有租房契約,這房子三年內的使用權就是我的,你現在想要收回去,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一個月賠償我的2000塊的損失,三年,我算30個月好了,你賠我六萬塊,我立即搬。」
「你做夢啊!」老陳媳婦不滿的道:「還我賠償你的損失,行了行了,這房子我不租了,不租了!我不信我這麼好的房子我租不出去,我非要租給你。」
說著老陳媳婦就將那張和蘇風簽訂的契約取了出來,直接當著眾人的面兒就將那契約撒了一個稀碎。
然後老陳媳婦搶先一步,擋到了大門口,「鄉親們你們評一個理,哪有這樣的道理,租我的房子,不給我房錢,還讓我賠他的錢,這算什麼事情啊。」
圍觀看熱鬧的可沒有心情去評這個理。
蘇風看這個老陳媳婦是怎麼都不肯讓開了,心裡很是來火,「是不是不讓?」
老陳媳婦道:「讓什麼讓,我家的房子我憑什麼讓?」
蘇風把目光落到老陳的身上道:「你也是這個意思?」
老陳攤了攤手道:「沒辦法啊,你不給漲房租,我們只能夠這麼做。」
「行,你們等著,我去取錢!」蘇風推著自己的自行車,走出了人群,騎著自己的自行車暫時離開了。
過了半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蘇風重新回到了餐館前。
人們看到蘇風又回來了,就又都圍了過來,看看事情到底是怎麼解決的。
蘇風這一次回來,帶來了兩個人,是他簽訂契約時候的兩個擔保人,這兩個人,一個是余老村長,正好在縣城裡辦事兒,碰到了,這另外的一個擔保人是老陳家的一個長者,當時蘇風和老陳簽訂契約的時候,兩個人分別以擔保人的身份簽了字畫了押的。
老陳和老陳媳婦看到家裡的長輩來了,眼珠兒轉了轉。
蘇風把這兩個擔保人找來后,走到門口。
老陳媳婦道:「錢呢?」
蘇風哼了一聲道:「你等等,看看這錢你能不能夠拿得到。」
說著這裡蘇風又繼續道:「陳家的長者,陳爺爺,我和陳祥簽訂契約的時候您也在,契約上也寫得清清楚楚,如果陳家想要收房,需要提前三個月打招呼,如果我才租了兩個月的時間,而且想要收房,就算提前三個月打招呼,也要賠償租房者三個月經營的平均收入,是不是這樣?」
擔保人陳爺爺抽著一根香煙,也沒有否認,「是有這條!」
余老村長也道:「的確,是有這麼一條。」
蘇風道:「既然兩位擔保人都說清楚了,你們老陳家想要收回自己的房子,可以,賠償我三個月經營的平均收入,也就是6000塊,然後三個月後再過來收房吧。」
「開什麼玩笑?」老陳媳婦不滿的道:「我不管契約上寫著什麼,我只知道這房子是我的,我想收就收,還交6000塊錢,你怎麼不去搶呢?」
老陳也道:「姓蘇的,你這分明是在耍賴啊。」
蘇風哼聲道:「也不知道是誰在耍賴,既然你們不願意這麼做,又想要收回房子,那咱們就找說理的地方去好了。」
蘇風的話音落下之時,一輛警車開到了人群的身後,李由和歐陽芳從車上下來,人群給他們讓開了一條道路。
李由咳嗽了一聲道:「蘇風,是你報的警?」
蘇風點頭道:「是的,是我報的警。」
李由道:「什麼情況?」
蘇風用手一指老陳和老陳媳婦道:「他們惡意鬧事兒,影響我正常的經營,無理取鬧。」
李由哦了一聲,把目光鎖定到了老陳和老陳媳婦的身上。
老陳有一些慌亂,但是老陳媳婦卻沒有任何的畏懼,站在那裡,叉著小腰,「我收我家房子,哪個管得了?」
蘇風道:「我有房屋租賃契約,有兩個擔保人在場,都可以證明,這個房子在三年內的使用權是歸我蘇風所有的,就算是房主也不能夠影響我的合法經營。老陳夫婦私自撕毀契約,干擾我的正常經營,所以我報警處理。」
說到這裡蘇風把契約遞到了李由的手裡,李由看了一遍,又將這契約遞到了歐陽芳的手裡。
歐陽芳又重新遞向蘇風,但就在這個時候那老陳媳婦猛的衝到了前面,一把抓住了契約,拿到手裡團了團就吞入到了自己口中,一下子又咽入到了自己的肚子中,「哪有什麼契約,沒有契約,現在這房子我收回了,我自己用!」
李由和歐陽芳對望了一眼,心中苦笑不已。
李由望著老陳媳婦道:「你真的以為消毀契約就完事兒了?那契約我和歐陽芳都看過,裡面的內容都已經了解,而且還有擔保人在現場,你惡意撕毀契約,干擾蘇風正常的經營回動,按規定處100塊罰款,拘留3天。」
說著李由便取出了自己的手銬。
老陳媳婦一看這位警察要給自己帶手銬,立即拾起了剛剛蘇風扔在地面上的鐵鎚,「別過來,你們沒有權力銬我!」
李由眉頭緊鎖,「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你這樣抗拒執法罪加一等,是要坐牢的!」
老陳媳婦沉聲道:「我在我家的房子前,哪條法律規定你們可以帶走我?」
李由道:「我剛剛已經說過了,不是說你把兩張契約撕掉了,你和蘇風之間的租賃協議就不生效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蘇風要合法經營,就必須去工商管理局那裡備案,那其中就包括租賃合同的影印本,也有一些相應的完稅證明。」
頓了頓李由道:「蘇風合法經營,與你之間有簽過契約。契約期間,這房屋使用權歸他所有,你干擾他正常的營業就觸犯了法律。再說,你們之間既然簽了租賃的契約,這契約又經過工商管理局備案,就有具備法律效力,按照契約約定,他只需要支付你每月20的租房費用就可以了,至於他用你的房子賺了多少錢,那與你沒有任何的關係,不會成為你向他漲房租的理由!」
「我的房子我做主!」老陳媳婦還是轉不過這個彎來。
李由道:「我更希望你們能夠和解,但若是你們還在這裡糾纏,罰得更重。」
「我的房子我憑什麼不能夠收回來。」
「契約里不是寫了嗎?」李由回道:「提前三個月通知,很明顯你沒有這麼做,況且就算提前三個月通知,你還是需要賠償租房者經管餐館三個月純收入,這是你們契約之中的約定,有工商管理局的備案,你想賴是賴不掉的。」
蘇風接話道:「他現在想要收房子,只要拿出6000塊,我立即將房子了。至於為什麼收6000,我也有根據,我有工商管理局的完稅證明,按照稅款推算,這是他們需要賠償我的損失。如果即不願意拿錢,又在這裡破壞我的經營,那我就只能夠讓你們警察同志將他們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