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找到證據
凡是互助小組的成員一一被訊問,大部分人都有證人以及監控作證,不具備「作案」條件,於是訊問之後就沒事了,張小凡,王耕春還有徐麗麗被留下了。
「你們三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想必你們應該很清楚我們的政策,抗拒從嚴,坦白從寬,希望你們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
王耕春多少見過一些世面,她看了看張小凡,聲音有些顫抖:「我相信公安一定能查出真相!」
徐麗麗嚇得渾身哆嗦,想哭卻不敢哭出聲。
張小凡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我們三個有重大嫌疑?你們是從哪裡得出的這個結論?」
「怎麼?還想狡辯?——已經有人舉報你們了!」公安的聲音突然提高,似乎想用「聲勢」壓住張小凡,張小凡雖然年齡不大,但他「藝高人膽大」,況且,他哪裡有殺害李爺爺的動機?
「舉報?有人看見我們三個給李爺爺下毒了?」
「你還是老實交代吧!——還是那句話,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我們沒有什麼要交代的!」張小凡猛的站起來,他旁邊的兩個公安立即按住了他。
其實張小凡完全可以擺脫公安的「壓制」——那樣的話性質就變了,所以他順著公安的「壓力」重新坐了下來。
「看來不給你點顏色看看你是不會說的!」坐在張凡對面的那個貌似頭頭的公安一招手,那兩個公安押著張小凡從訊問室里走了出去。
此時,王耕春有些害怕了,徐麗麗更不用說,她哇的一聲哭了出來:「我真沒幹!我真沒幹!你們抓錯人了!」
「你乾沒干不是你說了算!給我噎回去!」徐麗麗立馬閉了嘴。
王耕春總覺得事情不對勁,可是哪裡不對勁呢?她不知道張小凡被帶去了哪裡——他們會對他嚴刑逼供嗎?——也許,也許張小凡真做了?只是她被蒙在了鼓裡?——按說應該不會,張小凡的為人她一向看在眼裡——當然,也許是他「真人不露相」……她的腦子裡一片混亂……
「你們兩個沒什麼要說的嗎?」王耕春正發矇,那個頭頭模樣的人又發話了,王耕春抬起頭:「我沒什麼要說的——我相信真相總會水落石出!」
「你呢?小姑娘……」頭頭指了指徐麗麗,徐麗麗的眼淚像斷了線的水珠子一樣滴答滴答的往下掉:「我不知道該說啥……」
「你們在這裡好好想想吧……」說完,頭頭站起來走了,在走之前,他跟他的手下使了個眼色,手下點點頭。
張小凡被綁在一個架子上,他的頭耷拉著,似乎睡著了。這時,有人拿來了幾張紙,他拿過張小凡的手指沾了印泥,然後摁在了紙上。
訊問室里,王耕春和徐麗麗也被隔開了,「負責」徐麗麗的公安有了「重大突破」,徐麗麗證明,李爺爺吃的最後一頓飯是張小凡做的,李爺爺吃的時候似乎很不情願,但張小凡硬是把一碗飯全部「塞進了」李爺爺的嘴裡!
王耕春那裡沒有任何進展,她還是堅持自己是無辜的,張小凡應該也是無辜的!
尤小雨打張小凡的電話一直沒人接,心裡納悶,就去了互助小組的辦公地點,她剛到就有人告訴她張小凡被公安帶走的事了,尤小雨差點跌倒在地上!她急忙給王娜打電話,然後急匆匆的去了公安局。
公安局的人客氣的把尤小雨請進了辦公室。
「事情是這樣的……」公安把整個經過言簡意賅的跟尤小雨說了,並且表示張小凡已經認罪,簽字畫押了。
「我老公認罪了?——不可能!你們是不是搞錯了?」尤小雨很是震驚。
「這個我怎麼能騙你呢?——尤小姐,我勸你還是吧——我知道你跟張小凡並沒有結婚,你還是別蹚這個渾水了……」
「蹚渾水?——難道裡面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尤小雨抓住了公安的話,疑惑的問,公安發現自己說漏了嘴,趕緊說道:「我打的這個比喻可能不太恰當——我的意思是,既然張小凡已經承認了他的罪行,尤小姐就不要再浪費精力了!」
尤小雨提出要見見張小凡,公安說不符合規定,尤小雨只好作罷。
王娜急匆匆的趕來,她和尤小雨商量了半天也沒商量出什麼辦法,只能回家。
「外面傳言說張小凡為了這個李老頭的房子投毒殺害了李老頭……」尤小雨的爸爸來回踱著步,慢吞吞的說道。
「也有人說那個李老頭其實已經寫了遺囑,在他百年後把房子贈送給張小凡——你說這個張小凡急啥呢?」
「你們都別說了!我相信張小凡不是這種人!」尤小雨捂著耳朵,大聲喊道——屋裡的人都閉了嘴。
「爸爸,你管不管?」尤小雨見他們都不說話了,就走到她爸爸的身邊。
「不是爸爸不想管,是爸爸無能為力啊……」
「爺爺!」尤小雨又朝著她爺爺走去,爺爺連連擺手:「小雨……」
「好!你們不管,我管!」尤小雨一跺腳,跑了。
「小雨!小雨!」王娜趕緊追了出去!
張小凡掙開了眼。他覺得腦袋暈乎乎的。他掙扎著坐起來,發現自己所處的地方是一間小屋子,門是鐵的,上面開了一個小窗戶,窗戶用大拇手指頭粗的鋼筋隔成了幾個均勻的長方形格子。他知道,自己是住進牢房了。他被烤上了手銬,帶上了腳鏈。
一陣腳步聲,門底下遞進來一個碗,張小凡挪到門口——碗里有一個饅頭,一塊鹹菜。張小凡早就餓的不行了,他拿起饅頭和鹹菜大口的吃著。
下午,門打開了。
「張小凡!起來!跟我們走!」張小凡搖搖晃晃的站起來,拖著沉重的腳鏈向外挪去。
法庭上,張小凡看見了尤小雨——尤小雨捂著嘴,眼裡滿是擔憂。張小凡沖她搖搖頭。
「現查明,疑犯張小凡為奪取李時仁位於城市花園三號樓一單元一樓東戶的房產,偽造遺囑,並將房屋所有人李時仁殺害!證據確鑿,亦有其同事徐麗麗證明其所作所為。另查明,其同事王耕春協同張小凡作案,系本案之從犯!法庭宣判:疑犯張小凡一審判決死刑,立即執行!從犯王耕春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年,立即執行!如有不服從本判決,可在十日內上訴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