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碎的熱愛與城市的光
柳染
細碎的熱愛與城市的光
逛舊書攤的時候,我竟然逛了一整天。
這是在有點嘈雜的大市場里,沒有暖氣,沒有空調,沒有暖手寶,我手腳冰涼卻不覺得冷。我知道,是心底那個叫熱愛的馬達帶來絲絲暖意,趕跑了疲憊與枯燥。
我看到了連環畫,舊版的看過的書……它們有一點發黃,老舊的紙有那種獨有的味道,令人覺得親切。
在這類靜物面前,很久沒有被感動過,但它們的魅力顯然不一般,讓我鼻子有點堵。需要說明的是,我沒有感冒。
我以龜速前移,背著的帆布袋就要被裝滿了。
其實我貪心得什麼都想要。但這也只是一瞬間不理智的貪念而已,一閃即過。於是我挑挑揀揀,在這個過程中,找足了回憶。
書攤的小老闆們一點也不熱情,他們總愛用餘光瞄一眼,然後自顧自忙手頭上的事。或者回條消息,或者繼續翻看手中的書。他們不擅長掩飾自己的表情,不忌諱與顧客拉開一絲距離,只為給對方一個自由選擇的空間,似姜太公,願者上鉤。
我愛死了這種高冷的范兒,連空氣里的味道都覺得分外迷人。
若不是看到微信與支付寶的二維碼提醒我現在的年份,我真的很希望時空變換,能在我衣服的兜里翻出黑色的十元或者綠色的貳元人民幣,那樣最應景。還記得那時候,口袋裡的硬幣叮噹響,走路蹦蹦跳跳的時候,聽聲音就會覺得很滿足。
總有些許的遺憾,提醒著我們已與昨天揮手告別。於是我買了過去的書,存在家裡老舊的箱子里,當作念想。如今再拿起它,有茫然,也有失落。
它們曾是生活的調味品,娛樂性等同於如今的手機,給我帶來過無窮無盡的樂趣。在那些夜裡,躲在被窩裡,支著手電筒,熬夜看到天明。有時候,手電筒的電池電量不夠,我便會將它拿出來咬幾下,就能再讓手電筒亮一會兒。也不知是什麼原理,反正大家都是這麼做的。一號電池有捲紙的紙筒那般粗,咬到嘴巴抽筋也是常有的事。但為了看書,我忍了。
其實用來懷舊的東西不止這麼一點點,舊的建築、照片、玩具、零食,每一樣都可以煽情得讓人掉眼淚。可能讓細碎的熱愛燃成熊熊烈火的,唯有書。那一個個方塊字,引我們進入浩瀚的新世界。
其實這扎堆的日子裡也不太適合懷舊,著新衣換新顏,在鞭炮聲與商場歡快的歌聲中有所愛、有所期待多好,但當有事喚醒了回憶之後,回憶便洶湧而來。
我把那些舊書放到儲物間的舊書架上,在此之前,我拿著小刷子,一點一點清掉上面的灰,然後用在淘寶上買來的塑封機,將它們與這個世界的灰塵隔絕開來。我把它們分了類,一冊一冊放上去,在有需要的時候將它們拿下來。它們是故人,也是這個家裡的新友,我細心地呵護它們,是敬心底的熱愛。
有一點點的儀式感,會讓生活變得緊湊且有味。藏書不為炫耀,只在想讀的時候能伸手即有。撕掉上面的塑封,在看完以後再封一次。如此折騰,是想讓它們留存的時間更久一點。
那份想要將它們傳遞下去的心愿一直都很強烈,那種藏在書里的歸屬感一直縈繞心頭。它是我的過去、現在,及未來。
很慶幸,我的現在與它為伍。無論經過多少互聯網的風口,無論變換了多少種閱讀形式,我仍然覺得,拿在手上的,翻在指尖的,聞得到紙頁清香的,有一種無可替代的美感。
在這座城市生活了很多年,大街小巷的書店是這城市極美的光。總有一些人,會執著地開一間書屋。無論他是名動全國的著名主持人,還是剛放下行囊的涉世未深的小青年,哪怕艱難到極致,只當一回過客,也會用熱愛證明自己來過。
這些都是平凡生活里的英勇夢想。
羨慕,景仰,為他們點贊。
熱愛不是消耗品,如果有始有終的話。常拿來陪伴生活,會讓自己的生活閃閃發亮。當我與之相依,總覺得冬天不冷,春天轉眼即至。
是的,春天就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