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為什麼老了想要離婚

四、為什麼老了想要離婚

四、為什麼老了想要離婚

年過六旬,有想離婚的念頭的不止一人。上了年紀有離婚的想法,往往不是一天兩天突然生出的念頭,不像年輕時鬧鬧情緒,說明結婚幾十年,孩子大了,有一方已經忍耐到頭了。如果到了暮年,實在不想在一起了,那麼留在婚姻之中是一件痛苦的事。這份痛苦幾乎是無言的。一旦婚姻遭遇黃燈,是停下,還是繼續?有必要找一種最適宜自己的生存方式。

人到暮年,有離婚的想法,怎麼不早離?或許早在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前離婚的念頭已經在心中產生了,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沒離而已。離了,或許過得會比現在幸福,但對孩子心靈的傷害可能會比現在大。退休之後離婚,孩子已經成人或各自有了家庭,不用父母太多牽挂。有人想自己都年過六旬了,也不必太苦著自己,只要過得好,離婚有何不可?生兒育女一輩子,其實夫妻間早就沒了感情,只是為了兒女堅持了這麼多年。現在兒女都成家立業了,所以要為自己活一回。

已到暮年,離婚的意義其實並不那麼大。無論什麼年紀,離婚都未必是件好事,對於雙方的心態都有負面影響,會影響身心健康。如果實在過不到一起,不妨彼此分開,或內部離婚。有些家庭里,子女協調一下就能分開贍養兩位老人。

有一位70多歲的老奶奶,深藏心底的一個秘密就是她想離婚。老人有幾個兒女,他們都對母親挺好的。母親生病住院,他們輪流照料,誰來誰給帶吃的,每天都不重樣兒,床頭就沒斷過人。老人想要的,不用母親開口,兒女都給想到了,只要對康復有好處的食品,幾乎沒有一樣落下的。誰來誰給擦洗,擦洗得比自己能動的人還勤些。全病房的病人沒有不羨慕的,可是老人還是不高興,因為老伴兒沒來看望過一次。

她結婚的時候,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過來,一進門,女人就算是被套上夾板了,地裡屋里都得她料理,做飯、餵豬忙個不停。最要命的是懷孕生孩子,挺著個大肚子也得燒柴做飯,彎不下腰,她就跪著弄。老爺子從年輕時就不動手幹活,全靠妻子伺候老小。

最讓老奶奶傷心的是,生孩子的時候,丈夫也當甩手掌柜。大冬天,孩子換下來的尿片子,得她自己從炕上爬起來去洗。孩子生下不久,她就得背孩子下地。孩子不大,她又懷上了,身子重了,得照料孩子,又得屋裡屋外地忙,而丈夫就跟沒看見似的。有空兒背上槍,上外頭打鳥玩兒去了。有時求他幫看一下孩子,他卻說,這是老娘們乾的事,哪個老爺們干來著?妻子說:「在屋裡人家看不見,你就不興幫一下。」可你猜怎麼著,說急了,他就借著酒勁兒把老婆給揍一頓。

那時,老奶奶娘家媽還活著,她要一有機會回去,就和媽哭一頓。娘勸她:「閨女,別怪你媽瞎眼,天底下女人就這命。有幾個老爺們疼媳婦的?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有幾個能逃脫這勞碌命?」她想想也沒辦法,只好認命吧。說起來年輕時都熬過來了,怎麼老了,倒想分開呢?

老奶奶說,孩子小的時候,沒法子,總不能抱著孩子回娘家,讓兄弟養著吧。為了孩子,得忍這份兒日子,不過又能怎麼辦?!現在看了兒女的生活,倒不想湊合了。老大是女兒,當初因為第一個生的是女孩,不知道受了公婆、丈夫多少氣。可老了才知道,虧了第一個生的是女孩兒,家裡得了她許多周濟。

大女兒20多一點兒進了工廠,從學徒工起就幫助家裡。她掙的錢全交給母親,然後要花再從家裡要。20好幾了也不搞對象,說要多幫媽幾年。大女兒長得漂亮,身邊追她的人不少。她一直到26歲,才答應追她多年的大女婿。她告訴丈夫不想考慮,因為她是大姐,下面有弟弟、妹妹,她不能不管,也不想連累別人。大女婿答得好:「我就要你一句話。只要你同意,你家就是我家,我和你一塊兒分擔。」兩人結婚沒花什麼錢,可她弟弟、妹妹上學可沒少花她家的錢。大姐夫一句怨言都沒有,對大女兒特別好,給弟弟、妹妹做了好榜樣。兒子結婚,開始就住家裡,他學著姐夫的樣子對待自己媳婦,兩口子過得可和睦了。

看看小一輩相互之間的關係,老奶奶才弄明白什麼叫愛人,怎麼才算夫妻。想想自己,這一輩子過的叫什麼日子。她不想再這樣下去了。孩子都結婚了,一人一個孩子,他們不忍心再讓老奶奶受累,都自己帶著。她就管自己家、管丈夫。有一次丈夫喝了酒又耍性子,這次他打老婆,老奶奶不幹了。她對兒女說:「你們大了,我也苦了一輩子,不想再忍了。我要和你爸離婚。」兒女全不同意。他們說:「老爸不對,可他年經大了,改不了了。您要是心裡氣不順,就上我們幾家住住。這麼大年紀離什麼婚呢?!」

老奶奶知道,兒女怕丟面子。另外,他們覺得父親放在誰家,誰都受不了。可是老奶奶生出了離婚的念頭。她覺得自己這一輩子從來沒被疼人過,一輩子侍候人,還受氣。現在不想受了。第三代都長起來了,自己這個當奶奶的不想當著孫輩的面再聽老頭子呼來喝去的。他改也改不了,還不如分開拉倒。可她的想法一家子誰都不樂意接受。

老了不能離婚嗎?當然可以。也可以維持。人陷入不幸的婚姻,又抽身不出,日子會過得很煎熬,似乎一切都變得很灰暗。忍,說起來很容易,做到並不容易。現在人都長壽,即便70歲了,人生可能還有好一段時光要過。想擺脫惡劣的心境,可以理解。

而面對不幸,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怎麼做最佳?需慎重考慮一下。比如這位70多歲的老奶奶,勇氣可嘉。不管什麼歲數,人開始捍衛自己都沒錯兒。老爺子的粗暴肯定不對。過去能容,是因為沒有覺悟到,今天不想再忍,她有這個權利。如果一輩子不覺悟,是有點兒慘,從這個意義上,她令人佩服。老人有權要求離婚,不管誰反對。可是,是否一定要行使這個權利?倒不妨再考慮一下。如果並沒有打算離婚之後再婚,那就未必一定要走這個法律程序。如果離婚的目的是想讓老爺子不能再動手打妻子,只要達到這個目的就行了。

老奶奶最好爭取到孩子們的理解,告訴他們,在他們小的時候,為了帶大他們,自己願意忍受打罵,做那種娶來的媳婦買來的馬,任騎任打。但是現在她不願意,不想再受了。照顧老父,兒女也有責任。如果老爺子不能改變做派,她就準備和他分開過,讓老爺子輪著到各家住一住。反正是自己不打算繼續受這份罪了。如果下一代不同意,有什麼好建議,大家提。不能說服老爺子收斂,又採取不了什麼有效措施,那再離婚。不辦法律手續也行,把房子和老爺子分開,各過各的。孩子大了,不能再甩包袱似的把老爸甩給媽媽,得幫助媽媽。

出院之後,還是先別把老奶奶送回家,到兒女家住一段時間,告訴老爺子,回來養病養不好,因為沒人照顧。也不必無微不至地照應老爺子,讓他認識到妻子的不可替代,同時讓他認識到對妻子不敬的錯誤,也許能讓老爺子警醒一點兒。有不好說的話,可以讓孫子輩說,童言無忌,可以說得直點兒。不能光是道義上同情母親,還得大家一起開動腦筋,軟硬兼施,改造老爺子。

如果全家一起來努力,事情可能朝好的方向轉化。如果老奶奶的合理要求被全家漠視,那老奶奶堅持離婚就無法置之不理。對子女而言,不能迴避父母之間的衝突,積極干預,比袖手旁觀要好。老爺子的觀念不是短時期能完全改變得了的,但是試一試,總能讓他有所收斂。

少年夫妻老來伴,而老伴兒之間也常常會硝煙四起,戰爭升級。經常會因為一點兒小事而各不相讓,吵得天翻地覆,更有甚者是以死相逼。美滿的婚姻不是僅憑夫妻兩人循規蹈矩,不做錯事情,就可以確保得到的。更不能因為兩個人已經過了大半輩子了就無所顧忌。兩個人有個要不斷地學習如何處理彼此之間衝突的問題。誰都希望自己有一個安穩幸福的晚年,但是有時候會覺得日子過得很糟心,不想再繼續過下去了。老人也會面臨是否出城的難題。

有一位女性已經退休了,丈夫到香港任客座教授。她有個到港大開會的機會,正好想去看看先生。她想給他一個驚喜,就事先沒打招呼。可到了香港,想不到發現丈夫竟然已經與一個30來歲的女人同居了。她覺得到了世界末日。她氣憤於丈夫的背叛,找丈夫對質。丈夫說願意維持已有的家庭關係,只要她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她不能原諒丈夫的行為。人怎麼就不能自律一點?夫妻一場,怎麼就可以不遵守婚姻契約?她在猶豫,是維持一個外在家庭形式,表面平靜,似乎大家都不損失什麼,還是乾脆散夥?她覺得人到暮年,功名利祿都看淡了,要的就是一縷溫情。如果沒有,要婚姻有什麼意思?

從香港回來,她越發地害怕孤獨、寂寞。一到周末或假日,別人家歡聲笑語,而自己家裡冷冷清清。假如不知道丈夫的背叛,也許就不會感覺荒草叢生。現在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母愛對他來說成了遠方的祝福和對往事的回憶,親情已經開始增加了新的內容。她不願意成為兒子翻過去的一頁日曆,但是她只能從兒子那裡離開。她不知如何打發孤獨與寂寞。她不想背著一個虛偽的溫馨在感情荒漠中跋涉。

分手吧,她又心有不甘。有一個名詞叫「科基尼現象」,意思是雄性不斷追逐著不同的雌性,動物如此,人亦然吧?她覺得常常陷入痛苦之中而難以自拔。

這種局面是很讓人痛苦的。假如她和丈夫分居兩地,內部離婚,是能夠做到的。這樣對外影響是否小一些?這牽扯到她對家庭怎麼定位。如果想有一份情感的依託,相伴安度晚年,那就索性離婚,給自己留一個尋找的機會。當然得考慮再婚市場的兩性失衡,女性再婚不易。目前的家庭主要不是以感情作為維繫,而更多的是一個經濟單位,做出離婚的決定並不容易。

為家庭操勞的女人,一味地付出未必能換來男人的一生相守,女人得先愛自己,再愛別人。女人活得自私是真本事?未必!女人活得有格局,有見識才是真本事。無論是否先愛己再愛人,總得有愛的能力,才能愛己愛人。如果本身不可愛,無論是否自戀,都未必能悅人被悅。

有一位叫文雅麗的女人。她是歐洲王室史上第一位亞裔王妃,是一位「港產王妃」。在嫁給丹麥王子之前,是GT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行政副總裁,年薪不菲,一個商界女強人。1994年,丹麥約阿希姆王子來到香港,在一家丹麥船務公司實習。一次晚宴,他偶然結識了文雅麗,並對她一見鍾情。文雅麗是混血,她有著西方人的自信、東方人的恭謹,既活潑奔放,又溫柔可人。那時約阿希姆王子才25歲,而文雅麗已經30歲了。面對王子的瘋狂追求,文雅麗絲毫沒有自卑和怯懦,她勇敢地迎接屬於自己的愛情。十個月後,王子向文雅麗求婚,出身平凡的她,成為丹麥王妃。這一段美麗的童話故事,成為香港轟動一時的大新聞。

1995年底,文雅麗嫁給了丹麥王子,全歐洲王室的成員都前來見證他們美好的愛情與婚姻。文雅麗活得並不自私,她覺得自己不僅僅是嫁給一個人,而且也嫁給了他的國家。她之所以能夠讓王子對她一見傾心,很重要的是因為她身上有自己獨特的格局與氣質。婚後她在各方面都拼盡全力,努力做一個稱職的王妃。她身兼丹麥21個公益組織的職務,從丹麥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到丹麥視障人士協會,事無巨細她都親力親為。她把自己的王妃事業經營得風生水起,獲得了丹麥民眾的一致好評。她被人贊為丹麥王室歷史上最美麗、最稱職的王妃,被稱作「北歐的黛安娜」。

當文雅麗努力去當一個好妻子、好母親,熱情地為丹麥人民做著各種貢獻時,婚後的王子時常出入夜店,花天酒地,徹夜不歸。風流成性的王子處處留情,各種花邊新聞不斷。為了王室的榮譽,文雅麗咬牙忍下來。直到一次大型宴會上,喝得爛醉如泥的王子當著文雅麗的面與別的女人曖昧纏綿。這次她不忍了,帶著兩個小王子憤然離婚。

這段生活中她活得顧不上自己,只記得責任。離婚後,她重新做了一回女強人,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事業蒸蒸日上。40歲離婚帶著兩個娃的她,依舊光彩奪目。42歲時,她再次披上婚紗,帶著兩個小王子,嫁給了比她小15歲的王室御用攝影師——馬丁·約根森。

根據王室的協議,一旦文雅麗再婚,她王妃的頭銜即被取消,不再是王室的成員。原本一年30多萬美金的生活費也銳減,她成了一名普通的丹麥公民。她不在乎,為了愛,放棄王妃的頭銜,活得開心、幸福就好。女人僅僅努力付出,未必能換來愛情;一味算計,不一定能征服男人的心。很少有人會因感動而愛一個人。但擁有魅力,便有吸引力。不是什麼愛自己,再愛別人,而是做最好的自己,惠及別人。

不必在意別人是否愛你。張愛玲曾說:「他不愛你的時候,你哭也是錯,笑也是錯,呼吸也是錯,連卑微的死也是錯。」坦蕩地按自己的設想去活,活得自得其樂。不去有意識當誰的救主,不刻意做任何犧牲。做有大見識、大格局的女人,自己把自己當回事,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最終,看上你,被你看上的不知是誰。不必考慮活得是否自私,重要的是不失自我。

如果決定離婚,採取行動之前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不要苛求於人。

不可以苛求任何人,包括自己的配偶。這個世上沒人是完美的,包括自己。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別人都別太苛求,完美主義會讓人心情變得很鬱悶。不要把眼睛總盯在配偶的過失上,這樣做只會讓人越想越堵心。

第二,不要把所有的願望加在一個人身上。

人一輩子可能遇到三種與自己親密接觸的人,伴侶、情人和知己。伴侶是親人;而情人是人情感上的補償,可以得到從配偶那裡得不到的浪漫與激情;而知己能指點迷津,能傾聽你內心的秘密與苦悶。要求配偶三位一體,讓你能從他/她那裡嘗盡做人的滋味,能盡情地銷魂;同時還能分擔你的憂愁與快樂,當你的清道夫與垃圾桶,還不會給你添堵。這樣想未免太過奢侈,只有神仙伴侶方能如願,而芸芸眾生大多是凡夫俗子,沒有幾個能得道成仙,如願以償,只能接受不完美的現實。

第三,設法建立自己的情感支持系統。

發現對方出軌,讓自己心態漸趨平和下來是最重要的。努力多結交一些朋友,逐步建立自己的感情支持系統。這樣無論離婚,還是維繫,都會從沮喪中鎮定下來,讓自己找到一種可以承受的、少受傷害的生活方式。無論結局是什麼,都得把生活當成新的開始。

第四,不要擰巴著生活。

看任何事情都有個心態問題,盡量從積極的方面來理解,不可活得太擰巴。如果你認定自己看錯了人,實在是怎麼想都覺得兩個人合不來,任何時候都有權提出分手。

如果無意分手,就不必總是糾結。想讓自己活得愉快,得學會無條件地愛一個人。這並不意味著你要強求一致。無條件的愛,意味著接受真實的他,承認每個人都有局限。儘力做自己認定的事情,不受他人干擾。允許別人有自己的想法、打算,有自己的空間。

人老了,有條件活得更明白,更自由,更輕鬆。這時您收放自如,想合就合,想分可分,不如持一顆明凈淡然的心,懂得捨棄,謹記珍惜。人總想一生過得圓滿。沒老伴兒的想有伴兒,有老伴兒的想兩人高度一致。其實不圓滿才是人生,試著學會快樂地過不圓滿的生活。抱怨沒用,別把注意力過於集中在老伴兒對自己如何不好上,而更多地集中到夫妻都有可能感興趣,並能參與進去的事情上。做足功課,積極說服老伴兒和你同行。多些共同感興趣的話題,多些可交流的內容,逐步交幾個共同的老友,人生交集就會多起來。

夫妻雙方誰都別太強勢,總想把控對方。誰都有優點,但也會有短板。主動亮出自己的脆弱、無助,主動向老伴兒求助,說不定能找回漸漸消失的愛。愛的世界本來是雙贏的世界、分享的世界,能接受和面對彼此的短板,才是親人。學著不壓抑自己,最好是與陰影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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喚醒內在的力量:老年人自處心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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