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佈道者
字很少,但這不是全部,想要知道更多的信息,就必須同意佈道者提出來的任何條件,而對自己職業認識並不深的看客,此時就象一位生意慘淡的媽媽桑,把自家的小姐一個個推出來介紹,以求能讓馬永貞大爺挑中。
馬永貞大爺用手輕輕敲著櫃檯的桌面,媽媽桑馬上會意,打了個響指,櫃檯內的酒保就走過來,媽媽桑點了一杯極品葡萄酒,價格為1金幣,也算是出手大方了。
小馬哥輕嘗一口后感覺平淡無味,但不能表現出來,否則會被人鄙視,他輕輕的說:「阿看啊,做為同胞,我其實是非常想幫助你的,但是同胞我最近手頭有點,咳咳。。」
媽媽桑會意,露出媚笑說:「咱新加坡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啊,說錯了,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咱們是同胞,同胞有難,自然是鼎力相助。」
大爺與媽媽桑經過一番扯皮后獲得了協議。
佈道其實是帶有一種強烈的強制性的,也就是說如果小馬哥同意,那麼佈道者是不會透露任何消息,而一旦小馬哥同意,那麼無論任務多變態,小馬哥都必須完成,不完成的話,後果很嚴重。
後果有多嚴重?
損失的不是金錢,不是裝備,而是生命。
接受了佈道卻沒有完成神所交託的任務,那麼接受佈道的人將做為祭品被獻給神。當然,接受佈道的人在知道失敗后就不可能會乖乖的抓住,但雙方簽了協議,這個協議充滿了神聖色彩。
在任務失敗后的第一秒鐘,佈道者將會獲知接受的在大陸的哪個地方,就算是接受者躲在天上或是地底中心,佈道者也能知道,而佈道者此時是無敵的,當然是相對接受者而言,佈道者能夠瞬間移動到接受者一百米的範圍內,而一旦接受者看到佈道者,就算接受者擁有頂極裝備,終極等階,也沒有任何的反抗能力,乖得就象灰太狼遇到它老婆一樣。
但系統也不可能把接受者設得毫無反抗之力,佈道者只有一天的時間能夠處於無敵與瞬移狀態,而瞬移的次數也僅為三次,也就是在一天時間裡,佈道者在對接受者時是完全無敵,但他只有三次瞬移到接受者一百米範圍內的規定,超過時間與瞬移次數,佈道者的行動就被列為失敗,有什麼懲罰只有佈道者職業的人自己知道。
而接受者在獲知自己任務失敗時,可以呼朋喚友來保護自己,接受者的朋友攻擊佈道者自然是不會被MISS,因此佈道者本身的實力也很重要,並且還需要相當的智力,依靠當時的環境與形勢接近接受者,只要他接近接受者三米範圍內,接受者毫無反抗之力,更不能逃跑,佈道者只需抓住接受者,他就能瞬間被傳送到自己的神廟中,將祭品獻給自己的信仰之神。
這麼BT的條件自然是不會被人接受的,但佈道者有權在對方沒有簽應協議之前不透露這些限定,一旦對方,比如小馬哥接受了協議,那麼這些信息就會瞬間由系統告知小馬哥,這也就是為什麼說佈道者職業帶有很強的強制性。
小馬哥聽完系統提示后自然很憤怒,而看客則就抱著他的黑板躲到一邊,避免小馬哥將酒杯扔在他身上。不過小馬哥的怒氣來得快去的也快,至少他所獲知的信息表明,那個阿汶塞之槍真的與他的職業有所關係,也就是任務失敗對自己也有很大的損失。
看客不願意透露若是小馬哥任務成功后他會得到什麼獎賞,在小馬哥獲取全部信息后,他就抱著黑板冒雨溜走了,他怕小馬哥等下反悔把他暴打一頓,他現在的實力比才剛剛11級的小馬哥還要菜(跟著波絲小姬撈經驗升了一級)。
小馬哥覺得自己能夠在茫茫人海中遇到看客也算是蠻幸運的,其實他根本就不知道,看客不可能滿世界亂逛,他所走的每一個地區,肯定都有一名隱藏職業者,因為他是接到提示才會去下一個目的地,至於對方是隱藏職業者這一點,看客倒是確實不知道,他在這個階段以為是自己職業提供的便利。
而看客到達一個地方,比如這個阿瓦利邊境小鎮「布哈」,就是接到系統提示,但至於哪個人會接受他的佈道,他只能一個又一個的詢問,直到系統再次提醒他要前往下一個目標,無論有沒有人接受,他都只能離開。
而現在小馬哥接受了他的佈道,系統馬上就獎勵了一些東西給他,並同時提醒他下一個地點的名字,所以看客才會冒雨離開了邊境小鎮。
小馬哥自然是不表楚看客的情況,他在消化著從看客那裡得到的信息。所謂的「阿汶塞之槍遺失了,神很失望,他的怒火將費爾倫的踢彩城化為廢墟」,這句話其實是被披上神話的色彩。
事實上血腥歷1020年,也就是三百多年前,有一個強盛的人類國家叫「布而哈根」,國家的名字就是國王的名字,布而哈根是一位殘暴的君主,同時也是一位精神君主,他的國家一共有三千多萬的人口,全部信仰「布哈神教」。
布而合根很喜歡征戰,在當時的費爾倫也是一個強國,還沒有淪為公國,布而合根進攻了費爾倫,卻在踢彩城受到了重創,親征的布而合根被打成重傷險此喪命,他的心愛武器——阿汶塞之槍,也成為了費爾倫的戰利品。
窮兵黷武的布而合根在傷勢稍好之後,開始瘋狂的召兵,繼而狂攻踢彩城,最終攻破踢彩城,將整個城內的民眾屠殺一空,後轉戰整費爾倫。可以說費爾倫由一個王國最終淪為公國,完全是被布而合根這個瘋子害的,費爾倫公國被打得緊縮防線,而周圍的公國,特別是當時還很弱小的阿瓦利王國,趁機打著支援的口號,聯合周邊的公國攻擊了布爾哈根,並且吞沒了原屬費爾倫后被布而哈根侵佔的土地,從而一躍由王國成為帝國,雄霸人類國家數百載。
那位暴君布而哈根與那位血腥女王,也就是人類的先祖有一個很明顯的共同點,那就是身披一身盔甲,騎著一匹會飛的巨獸,手持一桿兇狠的長槍,他,是一名騎士。
由此可見,騎士還真是一個邪惡的職業,從己知的兩名騎士來看,全都是凶樣成性之輩,難怪費爾倫公國是附近公國最為憎惡騎士職業的公國,一旦發現有人是騎士,或者有成為騎士的傾向,馬上就會派人抓起來,然後活活的被燒死,還不是馬上被燒死,而是燒上三天三夜,魔法世界的火很厲害,更厲害的是術士的復生術,可以不斷的修復壞死肌體與神經。
這個世界的騎士職業特徵就是身著一身嚴密厚實的盔甲,提著一柄血紅色的長槍,騎著一匹會飛的巨獸。
在現今認知的世界觀中,騎士全是會飛的,因此各國軍隊中的甲騎兵不會被視為是騎士,他們統稱為騎兵。而戰士職業中,同樣也有提著長槍,身著盔甲,騎著戰馬的職業者,他們被稱為槍騎戰士,而不會被稱為騎士。
小馬哥對獲得的信息很滿意,只要他以後不用血紅色的長槍,不騎會飛的巨獸,那麼就不會暴露他是騎士職業者,再說,會飛的巨獸,那不就是龍?
龍,不是現有56個種族中的一員,也就是說它還沒有做為一種種族而存在,最重要的是這個世界中,龍,同樣被視為邪惡,而且經常被人殺,殺龍的人也不會成為英雄,人們對屠龍者就象對待菜市場的大媽一樣,不會另眼相看。
但根據屠龍者們的記述,他們所殺的龍雖然擁有龐大而恐怖的身軀,也擁有強悍的物理攻擊能力及BT的防禦能力,但這些飛不會飛,或者說能飛,但就象雞也能飛一樣,只是那能叫飛嗎?
那這會飛的巨獸是什麼東西呢?
小馬哥曾經在書店翻了很多書,但卻始終沒有插圖出現,那個血腥女王被排除出56個種族先祖的行列,她的一切全被銷毀。而布而哈根這位暴君,因為費爾倫對其怨念很深,做為依附阿瓦利帝國的條件,要求阿瓦利帝國將所有有關布而哈根的資料全部銷毀,以泄這個暴君將人家一個好好的王國打殘變成公國。
不管如何,這個被稱為「佈道之阿汶塞」的任務是有時間限制的,三個月的時間就是它的底線。如果小馬哥沒有在這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那麼等待他的就是那個BT的懲罰。
這個任務的完成就是找到阿汶塞之槍,找到后也不用交給「佈道者」看客,可以收為己有,當然要是缺錢也可以賣,要是不爽也可以扔掉,只要你觸碰到了這柄槍,你就完成了任務。
任務完成是沒有獎賞的,能得到好處的只有看客,也因此在接受佈道之前,就必須與「佈道者」談成交易。小馬哥認為自己算是賣的太便宜了,僅是獲得100鑽幣的報酬,實在與任務的難度不相匹配。同時他也很奇怪,看客這鳥人怎麼能有如此多的錢。
1銀幣如果算是1元RMB的話,100塊錢就是1金幣,1000塊錢就是1鑽幣,算來這100鑽幣豈不就是10萬元??當然,現在黑市上的銀幣價格沒有這麼誇張的,聽說十銀幣才值一塊錢的。隨著玩家等級的提高,估計這價格還會更低。(100銀幣=1金幣,10金幣=1鑽幣)
雖然有儲物戒指,但這麼多錢放在身上肯定不安全,小馬哥趕緊冒雨將錢存入「神旨,然後雇了輛馬車,頂著風雨前往最近的阿瓦利帝國城市——瑞達城,只有在較大規模的城市,才有傳送陣的存在。
從邊境小鎮「布哈」前往瑞達城需要七天的路程,這還是指坐快馬車的情況下,要是步行的話,如果掠疾不夠強悍,至少半至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到達。因此,坐在馬車裡的小馬哥很認同騎士就該騎著會飛的巨獸,這樣殺敵就快速很多,而且無視城防,直接就降落到人家的屋頂,然後開殺,多爽。
遊戲時間的七天七夜就是現實時間的一天,坐馬車也不是無所事事,可以打開官方論壇,上面正有來自世界各地的玩家打口水戰。不用擔心自個不會多國語言,發貼后,文字會自動轉換,比如英語到了中國地區就會自動轉換成中文。
這與遊戲里的裝備註解是一樣的,裝備註解開始是???,獲得者根據自己的語言選擇轉化成什麼文字,若是要展現給別人看,或者出售的話,裝備上的註解同樣可以轉化成各種語系的。
看論壇的賞金貼也能獲取到一定的信息,比如有人懸賞提問「哪裡有與奔狼劍手相關的信息」,從這貼子中可以得出,奔狼劍手是一個隱藏職業,有可能還是獸人中的職業者。
狂奔的馬蹄在泥濘的路面上濺起朵朵水花,兩邊的樹林快速倒退而走,駕車的車夫穿著由怪獸皮製成的防水雨衣,眼神專註的盯著前方,透過密集的雨幕,指揮著馬車的前行。
突然一支箭從前方路邊樹林中橫空而出,這是一支響箭。趕車多年的車夫知道這意味著什麼,所以他甘勒住韁繩,讓急馳的馬發出一聲長嘶后停了下去。快速的停車,讓坐在馬車裡的顧客一頭撞上了前方的車門,痛叫一聲怒斥車夫。
「尊貴的老爺,我們遇到強盜了。」車夫一臉無奈的說道。
強盜只會搶劫顧客,並不會對車夫造成傷害,車夫的損失就是這一趟他白走了,被搶光的顧客不能把他扔在原地,車夫必須將顧客送到最近的村鎮,然後就算盡到義務。如果他不理會顧客,顧客會向**控訴他,那麼他將會受到更大的損失。
小馬哥對遇到強盜這種事情也很無奈,雖說人類社會的國家都是法治社會,但法治社會的治安並不是很好,特別是離城市較遠的村鎮地區,這些地方強盜時常出沒,**雖然也常常派出警衛隊去清理,但強盜們做案后又化為良民,如果不抓個現場,是很難抓到的。
將胸口的空間儲物戒指摘了下來,塞到車箱內的一個空隙中,當然在此之前還必須取出一百銀幣放在身上,否則一毛錢都沒有還坐啥馬車?坐霸王車啊?
強盜們也很辛苦,這麼大的雨還要出來搶劫,若是遇上個肥羊自然無怨言,但遇上一個連包袱都不帶,全身只有一百銀幣的瘦羊時,強盜的怒火就狂飆起來。數十名強盜騎著馬,揮舞著各式各樣的武器,恐嚇,咒罵,踢打著可憐的小馬哥。
強盜也是屬於職業者,它是一個統稱,基本上裡面不是刀戰士,就是槍戰士,全是屬於單一的職業者。嚴格的說,如果人數不是數十個,而是兩三個的話,小馬哥雖然等級低微,實力很差,但他還是有信心能夠收拾得下,只是現在嘛,還是繼續裝老實瘦羊的好。
剛剛穿上沒多久的地攤裝備被扒了下來,這花了數百銀幣購買來的裝備換了主人,身上的一百銀幣也被沒收而走,強盜們巡視了一番車箱后,發現確實沒有油水,扔給車夫一面三角旗,上面寫著「劫」字。
劫,說明這輛車己經被搶過,強盜們也知道不能趕盡殺絕,若是將這條路上的客人搶了又搶,那麼相信以後這條路將沒有人會願意走,反正去瑞達城的路又不是只有這麼一條,其它的路早被別的強盜團伙佔了,要是這條路沒有了商機,那麼這條路的強盜只能去跟別條道上的強盜火拚,這樣做不太值得。
憑著這面掛在車頭的劫字旗,小馬哥一路順暢得到達了最近的村鎮,車夫述說了車行的規定,也就是如果被搶,顧客身上一毛不余的話,他只能送到這個地方。如果顧客機靈,還有錢的話,那麼之前一段的路算是免費,後面的路程將繼續算錢。
小馬哥對這輛車感到晦氣,反正根據車夫所說,劫字旗的作用也僅能到這個村鎮為止,後面的路就起不了作用,所以小馬哥憤憤的咒罵幾句表達自己的憤怒,在車夫不斷道歉聲中,進入了這座名為「跡」的村鎮。
坐馬車是為了避雨而且省錢,但現在看來馬車實在不夠安全,而且車夫們沒有一點反抗精神,所以小馬哥咬了咬牙,冒雨進入鎮內的售牧場,選了一匹雄壯,據說奔跑快速且持久力很強的馬。
售馬人介紹馬的時候,特意提了此馬的血統,在魔幻世界中,馬也分為普通馬與魔獸馬,而這匹據稱擁有統正「火晰」血統的馬,就是一匹魔獸馬。
魔獸馬可以做為戰馬來使用,無論是奔跑速度,耐久力還是衝撞力,都強於普通馬的數倍。因此,它的價格自然也是不低的,開價10個金幣。經過小馬哥不斷的砍價,最終以8金幣的價格達成交易。
買到火晰馬時也知道了一個賺錢的門徑,那就是可以去附近的火晰小平原捕捉這些火晰馬,成年的火晰馬價格最高,幼馬價格相對就低了點。而小馬哥買到的這匹馬晰馬就是成年馬,經過魔法藥物洗禮后,就被洗去了野性,成為溫順的家用馬。
配上馬鞍,馬韁,馬蹬,打上馬蹄鐵又花去了一些費用,最終在雨勢漸小的時候,小馬哥騎著他的火晰馬踏上前往瑞達城的路途。
要說那賣馬的還真是沒有誇口,火晰馬的奔跑速度快是沒得說,它的衝鋒能力也十分強悍,並且能夠自主的避開強盜們設置的絆馬索,這讓只會抓著馬鞍隨馬上下起伏的馬永貞很是高興,否則以他的騎術,在發現絆馬索時,馬估計己經將他掀了出去。
會辨識危險,在遇到扎堆而立在道中的強盜時,由於小馬哥並沒有拉韁繩,因此略有AI的火晰馬就瞬間爆發了它魔獸的本體技能——火沖。並不是說整匹馬全身起火,而是它的四蹄突然間冒出火花,就象哪叱三太子踩著風火輪一樣。
強盜們一看自然不敢再站在道路中間等死,會遠程攻擊的就射箭,不會的就罵髒話,但箭最終也趕不上火晰馬的衝鋒,最終火晰馬將那群強盜遠遠的拋下。不過也有後遺症,那就是在餘下的路程中,火晰馬萎靡不振,跑得比馬永貞走路還要慢,簡直就是在拖著四蹄趕路。
這種後遺症的時間約是五個小時,五小時后火晰馬就重新恢復了狀態。如果小馬哥手上有魔法藥劑的話,那麼就可以很快消除火晰馬使用「火沖」技能的後遺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