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再見丁悅
第二天,早上,宋曉麥頂著兩個黑眼圈起床了,昨天晚上她一直沒睡著,她是被王子風弄出的噪音害成這樣的。
柳飛鳳比宋曉麥更慘,慘到她後悔做王子風的情人,不是王子風不夠優秀,而是王子風優秀過頭了,特別是那方面,比馬都強大,昨天晚上折騰了她大半宿,現在讓連下床的力氣都沒有了,更別提去上班了。
「早上好。」王子風走出房間,對正在吃早餐的宋曉麥打招呼。
「早,快洗臉刷牙,我已經把早餐做好了。」宋曉麥道。
王子風洗臉刷牙后,坐在宋曉麥對面吃早餐。宋曉麥看見王子風就一個人,不由的出聲道:「王子大哥,柳飛鳳呢?你怎麼不叫她起來吃早餐?」
「她太累了,在誰懶覺呢!我們別管她。」王子風微笑的道。
「哦。」宋曉麥很想踹一腳王子風,她討厭花心的男人,也討厭**的男人,可是對於王子風,她有種很奇怪的感覺,她明明是討厭王子風的,因為王子風很花心又很色,可是她卻對王子風有好感,而且還很相信王子風,也不知道是不是王子風收留她的原因。
王子風沒有管宋曉麥對的看法,因為他並不在乎,他到現在還沒想過要成家立業,或許他是還沒遇到真正喜歡的人和真正能改變他的人。王子風他自己是沒注意到,他已經在慢慢改變了,以前的他可是不喜歡與人相處的,也不喜歡和別人說話,可他現在和宋曉麥住在一起,上班的時候經常和別人聊天。
「王子大哥,柳飛鳳現在已經是你的女朋友了嗎?」宋曉麥的語氣有點酸酸的味道,向王子風問道。
「不是。」王子風邊吃早餐,邊道。
「那——那你為什麼和她……。」後面宋曉麥說不出口,不過沒關係,王子風聽的懂。
「她只是我的情人而已,因為我是個很保守也很守舊的人,我一直支持三妻四妾,所以我有很多情人,『情人』用古代的話說就是『小妾』」王子風解釋道。
「王子大哥,你這樣太過分了,你是在玩弄我們女人的感情。」宋曉麥氣呼呼的道。
「我沒有呀!不信你現在就去問柳飛鳳,我和她那個的時候,是有先跟她說清楚的,都是你情我願的,根本就不存在欺騙。」王子風道。
「可——可……。」宋曉麥心裡憋著一股氣,可她不知道該怎麼說王子風。
「我吃飽了,你快點,晚了就遲到了。」王子風道。
宋曉麥很想說,你也怕遲到嗎?你隨隨便便就能賺到幾十萬,你會在乎那兩三千塊錢的工資?我看你不是去工作的也不是去賺錢的,而是去找女人的。
王子風他們坐電梯到樓下,到了樓下,王子風讓宋曉麥等他一下。王子風他準備開著他的哈雷摩托車去上班,反正現在莫家電子廠那些當官的都知道他的身份非同一般,再掩飾也沒用。
磁的一聲,輪胎和地面摩擦所發出的聲音,這算是王子風開摩托車的標誌性聲音,甩尾,是王子風最喜歡做的動作,這個動作就算他沒想去做,他的潛意識也會習慣性的完成,這就是習慣帶來的後果。
「上車。」王子風向宋曉麥招手,道。
宋曉麥本是不想坐的,可是她又控制不住自己想靠近王子風的舉動,她最終還是坐上了王子風的摩托車。王子風開車的速度快,這使宋曉麥不得不抱住王子風的腰,靠在王子風的背上,宋曉麥感覺到了安全,感覺到了溫柔,和那淡淡的愛。
王子風他們住的地方距離莫家電子廠走路只需要十多分鐘,王子風開摩托車過來,三四分鐘就到了。宋曉麥不想下車,她還沒抱夠呢!這是她第一次抱王子風,也是第一次和王子風近距離接觸,沒想到這麼短的時間就沒了。
上班時間到了,王子風來到車間,他看到了於冰的小倉庫快沒材料了,於是他主動去倉庫拿材料,這本來就是他的工作嘛!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在倉庫見到了一個印象很深刻的人,那人就是他上次誤闖女廁見到的女生,一個面帶羞澀的美女。
在倉庫拿著一個小本本正在記東西的丁悅突然看見有人進來了,抬頭一看:「是你。」丁悅永遠都無法忘記王子風,印象太深刻了,深刻到她有時候睡覺會做惡魔,夢見王子風對她用強。
「沒錯就是我。」王子風很淡定的道。女人洗澡王子風都看過,看女人**又算得了什麼。
「你來這幹嘛?」丁悅盯著王子風,冷冰冰的道,似乎在防狼。
「你別緊張好不好,我又不會吃了你,我是插機拉的副組長,我是來領聯想電腦所需的材料的,你給我每樣材料一箱。」王子風道。
丁悅往王子風胸口上的廠牌看去,當她看到王子風三個字事,不由的驚呼道:「你就是王子風?」
「對呀!有問題嗎?」王子風道。
丁悅退後一步,掃視了王子風一遍,道:「沒想到讓全工廠都害怕的王子風竟然是個色~狼。」別人怕王子風,可她不怕,她的怒氣給了她強大的勇氣。
「小妞,我上次都解釋過了,這一切都是誤會。」王子風解釋道,他很想跟丁悅說:「就算上次是故意的,可我也沒看見你那私處呀!都被你的裙子擋住了。」
「沒有誤會,只有故意,女衛生間那麼大的字,難道你會看不見,還是沒讀過書,看不懂。」丁悅是越說越氣憤。
「好,我承認,我是故意的好了吧!現在你可以給我材料了吧!」王子風很乾脆的承認,道。他想反正丁悅認定他是故意的,那他就乾脆承認,諒他也不敢到處亂說。
「我不想和你這種人打交道,你讓你們的於組長過來領材料。」丁悅很不講情面,道。作為廠花的她,經常被人誇獎,被人擁戴,被人羨慕,被人暗戀……,時間久了,就養成了這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