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三章 非愛行為

14第三章 非愛行為

第三章非愛行為

很多人看到孩子經常哭鬧、愛發脾氣、倔強、逆反,就以為是溺愛所致,其實恰恰相反,這些現象在大部分情況下是因為父母管得太多,限制太多,不順應孩子身心發展規律,用非愛的方式進行教育所致。

很多父母因為生活壓力和自身問題,對待孩子時愛心無限,耐心有限,愛得盲目、感性而自私,不顧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去進行自以為是的教育,甚至用傷害來「教育」孩子,這是最蠻橫和自私的非愛行為,會讓孩子變得缺乏安全感,整日焦慮不安,還可能造就出問題兒童。

這是因為父母們自己也沒有體驗過真正的愛,童年時被要求聽話,好好表現;很少聽到讚揚,因為怕「驕傲自滿」;永遠得不到信任,一直被監管,怕會「學壞」、「出事」,嚴格管束和嚴厲管教伴隨著整個童年時光。所以現在的父母在慣性作用下,仍然採用這種非愛的落後教育手段對待自己的孩子。以愛之名,不斷侵犯孩子的個人空間,要挾孩子努力學習出人頭地,對孩子進行控制。

一些父母以愛作為控制孩子一切的理由,強迫孩子學某某特長,上某某補習班,,報考某某專業,進某某企業,甚至是強迫孩子跟誰分手跟誰在一起,隱藏在「愛」的名義下的其實是父母的控制欲、佔有慾和功利心,美其名曰「一切都是為了你好」,這種「愛」還要求孩子不能背叛,不能說不。

父母的態度不穩定也屬於非愛行為,忽冷忽熱的態度讓孩子先是驚恐和困惑,然後是觀察和揣摩,將本該用來發展自身的時間都用在了察言觀色上。

生活中經常有這樣的情景,一群大人圍著孩子,要求他(她)唱歌跳舞或者背詩。父母不考慮孩子的需求和喜好,不考慮孩子自己的意願,讓孩子在外人面前表演節目給自己掙面子,如果拒絕就會受到斥責和冷落,這是典型的非愛行為。

有的父母在孩子兩歲之前「愛」孩子,當孩子有了自我意識后就對孩子失去興趣甚至感到厭煩,這也屬於非愛。

以愛為名的傷害還包括:

1.把孩子當附屬品,不尊重孩子的獨立意識,用羞辱和否定的言語來「激勵」孩子,甚至是打罵的方式「教訓」孩子,這是對孩子自尊心的嚴重傷害,是在「愛」名義下發泄自己的憤怒和不滿。

2.讓孩子來彌補自己人生缺憾,這對一個獨立的生命來說非常不公平。即使孩子成為了父母希望的樣子,父母越來越有成就感,虛榮心也得到了滿足,但孩子卻只是個傀儡,他自己會越來越不自信,甚至痛苦和抑鬱。

3.許多父母用拙劣的「教育」法將孩子打造成了自己不想要的結果,卻還埋怨社會環境,埋怨孩子不爭氣。

教育專家小巫在自己書中列舉了典型的非愛行為:

1.有條件的愛

「聽話,不聽話就不喜歡你了。」愛是有條件的,條件就是必須服從父母。

2.不負責任的愛

也就是溺愛,包辦一切,過度保護。

3.依賴性的愛

孩子是父母的精神寄託,甚至明確告訴孩子「我們就是為你而活」,給孩子造成巨大的壓力。

4.永遠無法滿足的愛

總覺得孩子做得不夠,要求奇高,無論孩子如何努力都無法滿足。

5.犧牲者討債的愛

「我們為你犧牲這麼多,你還是不爭氣」,實際是讓孩子為父母自己的選擇負責,無比荒謬。

6.要求回報的愛

把養育孩子當作一種投資,期待著回報和收益。

愛不是想當然地給予父母自以為最好的東西,而應該根據孩子的需要來給予。絕大多數父母都是愛孩子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卻做出了非愛行為,這是應該極力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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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是一場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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