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離奇的兇案
9月10日晚上7時許,連雲公安分局的值班室里走進來兩位青年男子。見到身穿制服的公安民警,二人就說要反映可疑情況。民警熱情地讓二人坐下,倒了杯水,讓他們慢慢說。
兩青年說著說著,民警表情凝重起來,隨後將他們反映的情況記錄下來。兩青年是連雲區墟溝公社陶庵大隊的陶文成、邵如山,二人不僅是鄰居、同學,後來又成為連雲海帶養殖廠的同事,關係好到樵不離孟、孟不離樵的地步。
閑暇的時候,他們也和許多年輕人一樣,喜歡到大隊部去轉悠,遇到大隊部有事情,就會跑前跑后地幫忙。一直以來還有一個人與他倆有一樣的愛好,就是同村兼同事的肖家林。
可是,已經有三天沒有見到過他人影了,單位也沒請假,家裡大門緊閉,也無人應答···
失蹤超過72小時了,公安分局很重視,責成就近的派出所出警。派出所人員在村民的幫助下翻牆進院,當一打開屋門,一股屍體的惡臭味撲面而來,非常有經驗副所長立刻關閉了屋門帶人撤出了院子。
市局刑偵處同志趕到后開始勘探現場,現場是一個連三間的典型平房戶型,進了屋就是客廳兼飯廳,正中靠牆是一張方桌。桌上有剩下的殘宴,邊上擺著兩副瓷碗筷,碗里有一根半折的煙頭,那吃剩下的食物則已經長出了毛。
客廳的東側是卧室,西側是個雜物間(說明是單身,結婚之後一般孩子住在西屋)。
卧室炕上是一具赤身裸體的男屍,他的四肢已經被約束帶、鐵絲綁住,雙手交叉著高舉過頭部,這具已經出現巨人觀的屍體就這樣以一種詭異的姿態躺在一灘巨大的、已經乾枯龜裂的血泊之中。
通過對屍體體表傷的初步鑒定,死者外傷主要集中在腹部和頸部,腹部上應為銳器反覆捅刺形成(傷口有深有淺),而頸部為切創,兩個部位都非常容易造成大量失血,因此現場血腥度高,血泊面積大,屍體面向的牆面也有噴濺狀血跡。
房屋裡留下了的足跡物證,可供比對的足跡一共8處,其中一處像是女人的足跡。也就是說,這個現場的足跡類型較為豐富,有多人做案的可能性。
死者雙手雙腳被綁住,而且用了布帶和鐵絲兩種捆綁物,多為交叉捆綁的手法,具體而言:——手部一共被三根鐵絲八字型捆綁,同時以九根布帶交叉纏繞,雙腳則是被六根布帶、兩根鐵絲交叉捆綁。兇手之所以要這樣捆綁受害人,原因可能是意圖將其徹底的控制住,方便自己實施下一步較為複雜的殺人過程。
死者為本房屋房主肖家林,25歲,高小文化,平時甚為積極。不過其父系中統特務,解放后被判刑,后在勞改隊里病死。
死者頸部被銳器所切導致氣管橫斷,食管也呈半橫斷狀態,頸總動脈破裂,腹部有十二處刺創,部分穿過腹壁,導致胸腹腔內出血嚴重,有大量血液淤積,還有大塊的血凝物。
綜合來看,劉興明真正死因為頸部、腹部受到銳器作用導致頸總動脈破裂、腸系膜血管破裂造成的失血性休克。
辦案民警又分別找陶文成、邵如山談話,獲悉不久前肖家林曾收到一封從常熟寄來的信,而他自己也疑惑沒有親朋在常熟啊。
辦案人員對屋子進行了徹底的搜查,終於在客廳一副年畫的後面找到一封「檢舉信」,信中提到有人引誘自己加入「反革命集團」。信封里除了檢舉信還有一封沒頭沒尾的信件,筆跡明顯比檢舉信筆跡要秀美許多,應該受過良好的教育。
該信中寫道:「鵬,我離家已經10天,外出採購,坐機帆船先到洪澤湖,今天在常熟將停留兩天,然後去上海。勿念。......告知你,沉雷先生與領導鬥嘴,決定辭職。目下他讀書寫文,寂寞聊生。迎春先生何時動身南下,走後留下什麼言語?記得書信與我……」
信背面還有一段話偵查員們面面相覷,心不由地砰砰亂跳:「見面時,兄第一句話:魯智深為什麼拳打鎮關西?請弟答:具名『紫閃』」;「另,我已告知沉雷,他已去過你家一趟、見面一次,禁止二次登門,以免懷疑。閱后立即燒掉。紫閃….」
這明顯是特務接頭的暗號啊,失蹤案變成了兇殺案又變成了敵特案,趙繼統又領命奔赴黃海辦案。
經過縝密偵查初步認定給肖家林寫信的叫林玉常,26歲,初中文化,住灌雲縣燕尾港鎮,在灌雲機帆船上工作,其父親曾任灌雲偽保長。
林玉常原在灌雲縣文化站工作,后又在灌雲機帆船上工作。目前,他以創作為名,串連了林家利(23歲,初中文化,家住灌雲縣燕尾港,在機帆船上當機師)、毛秀明、毛秀成(均為漁民)和林良風(26歲,家住灌雲縣燕尾港鎮,在灌雲文化站工作)等多人,經常公開或秘密在文化站等處開會,似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此時屍檢報告也已經出來了,警方在死者體內檢查出了安定(***)和酒精的存在,巧的是現場抽屜內一個盛裝鹽酸氟桂利嗪的藥瓶內膠囊里的成分也是安定。
鹽酸氟桂利嗪也叫做西比靈,是一種神經科常用藥物,治療的主要是偏頭痛、前庭神經功能紊亂引起的眩暈等,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有人將這個膠囊裡面的成分換成了研磨后的安定,而死者很可能服用了這個被調了包的葯。
要知道死者平時的服藥習慣,以安定和酒的協同抑制作用完美控制劑量達到昏迷效果,首先需要對死者非常了解,其次需要一定的醫學(藥物)知識,結合兇手對人體約束性捆綁這個現場信息,可以推測:——兇手中有人和死者關聯密切,有人很可能具備一定的醫學專業知識或為醫療機構工作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