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女神花落誰家
那個時候穆幸站了出來,穆幸那個時候二十有餘,按理說這個時候律師才剛剛成型,在律師里還是個小透明,可是她很自信滿滿對著那個富二代的爺爺毛遂自薦,「我是穆幸,穆桂英的那個穆,幸運的幸,您孫子的案子,雖然說人證物證都有,而且還很全,可是,我們可以改變方向,穆幸對著富二代的爺爺秘密私語,說完對試一下,都是透露著算計的眼光。富二代爺爺做出了承諾:只要你成功為我孫子脫罪,你以後要什麼有什麼。」穆幸沒有表現出現太高興的神色,但是她卻好像已經打勝利這場官司一樣。穆幸喃喃自語:幸運女神花落誰家呢?那一定是我啊,馬到功成。
三天後,開庭
穆幸,在前兩天去看守所去看富二代,並要他回憶起所有事情,細節什麼的.....原本計劃安排的好好的,也按照事情的發展軌道走下去。穆幸越聽越自信,眼睛里光芒快要躍出來。她很有信心可以打勝這場戰。
開審當天,天氣黑雲布天,悶悶的,快要下一場傾盆大雨一樣,她絲毫沒有受這次大雨的影響,甚至認為這場雨雨後天晴,是為她慶祝。
(開庭不太會描寫,跳過。加入書不鎖定,想看可以寫).......時間線是比較快的,打官司,一審,二審,我直接寫在一起,因為警察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時候,證據齊全,很快就開庭,反正在兩個月之類就有結果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業界寒冬。沒有什麼人打官司,畢竟時間物力,人力耗不起,而且法庭有空餘時間。
結果:富二代不是死刑,也不是無期徒刑,被判了三年。女孩子是因為被***的粉末堵住喉嚨,呼吸不上來,才會死的。ps:(殺人是非常嚴重的,但有的時候有可能會是屬於的殺錯人的情況,對於這種殺錯了人或者是誤殺這些行為是不是也會構成犯罪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殺人誤殺算不算犯罪「誤殺」,是指行為人在故意殺人的過程中因打擊錯誤而殺害其「針對對象」(即行為人追求的殺害對象)以外的人。但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求的是行為人對其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存有過失心理態度。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不應將這種誤殺的行為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一般來說,要判斷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時,主要是看是否具備構成該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只要有一個犯罪要件不符合,就不構成犯罪。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於殺錯了人或者是誤殺的過程中,把對象搞錯了,這個時候一般不會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來進行處理的,因為這個不存在傷害被害人的心理狀態的,不過殺錯了人,這個時候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從此,穆幸名聲大噪,風頭無兩,意氣風發。便是她最好的形容詞。在業界里,她一戰成名,有人說,穆幸天生就是做律師的料子,假如她不做律師,好像這個行少了點什麼。在法庭她宛如一個女君王,君臨天下,氣勢無人可擋,總結做到位,過程讓人感覺像是看了一場戰爭電影,熱血沸騰,
最後除了她無人生還。這一站成在她,敗?是不可能的穆幸是怎麼想的,從此以後,她的外號「律師界的炮槍玫瑰」
在此,穆幸還接到一宗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