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線索口紅
好在爆炸的源頭,沉在大鐵櫃的底部,有櫃體遮擋,波及的範圍並不廣,只是那兩位巡捕身上、臉上被濺到了不少,驚魂初定后,他倆趕緊從大鐵櫃里爬出來,跪在地上,雙雙嘔吐不止。
「……你看吧。」我白了方圓一眼。
方圓捏了捏鼻翼上的口罩,走到鐵櫃邊,附身查看現場。
空氣中瀰漫著熏人口鼻的味道,那個領頭的巡捕,見兩個手下這麼慫,滿臉怒氣地想要教訓他們,可他一張嘴,話沒說出來,也跟著吐了起來。
噁心嘔吐,多半是心理作用,我整天和屍體打交道,早已習慣,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保持定力,腦子裡不往那方面想就行了。
我戴上雙層口罩,過去蹲在方圓身邊,跟她一起查看,還好,屍體的頭部完好無損,臉上有些腫脹,卻也能依稀辨別出面容。
方圓用手機給屍體面部拍照,簡單修圖還原后,上傳到她們的內網系統,很快就比對出死者信息——三天前報失蹤的一位本市女大學生,22歲,叫廖鑫。
「去給我找一盆清水來。」方圓「命令」我道。
「幹嘛?」
「待會兒洗腳。」方圓說著,坐在地上,脫掉自己鞋襪,竟赤腳踩入充滿臭水的大鐵櫃,近距離查驗屍體!
「專業!」我不由得對她豎起大拇指,法醫的職業屬性,我能理解,但像她這個年紀的小姑娘,能做到這種程度的可真不多。
附近沒有水源,我只得跑去超市,買回兩大桶礦泉水,等我回到現場,方圓剛好從鐵櫃里爬出來,膝蓋以下的小腿和小腳上,滿是污穢之物,我趕緊幫她沖洗,而她則扔掉手套,忙著在小本本上記錄:死者後腦處有凹陷,顱骨破損,直徑兩厘米,應是致死之因。
「兩厘米的破損,會是什麼造成的呢?」方圓記完,自言自語。
「鎚子唄,」我不假思索道,「木工用的鎚子頭,直徑不就是兩厘米么。」
「你是說,兇手是個木工?」方圓看向我。
我剛剛建立起的對她的敬仰,再次煙消雲散,她這是什麼鬼邏輯?
「那種鎚子,隨便一家五金商店都可以買到,十塊錢一把。」我解釋道,看她的年紀,可能是才從巡捕學校畢業,沒什麼社會經驗。
方圓點點頭,快速在本本上加了一行小字:吳兔說,兇器是鎚子。
「……我叫吳免,不是吳兔,沒那個點兒!」我低聲道,哪有誰起名字用「兔」字的!
但方圓並未理會我的辯解,也沒更改,合上小本本之後,低頭看向我手裡正幫她沖洗腳丫的大瓶礦泉水:「謝謝了,回頭我給你報銷。」
「二十塊錢而已,算了吧。」我說。
「那不行,一碼是一碼,一會兒加你微信,給你轉過去。」方圓一臉認真,坐在地上,甩了甩腳丫上的水,穿好鞋襪,走過去和領頭的巡捕交涉了幾句,簽了個字,完成了她的任務。
接下來,則是我的任務,得把殘破的屍體帶回去,過程有些噁心,概不描述,本著尊重死者的原則,我盡量齊全地收集好屍體,這樣回到殯儀館,入殮師可以更好地還原死者作為「人」的形態,保有「人」的最後一絲體面。
收斂完屍首,裝入裹屍袋后,我開著凱迪拉克,再次回單位。
這回,方圓沒跟來。
等我回到殯儀館,已是凌晨一點半,入殮科的同事們也都下班了,只能先把屍體存在停屍房的冰櫃中,明天再說。
照例,要在腳趾頭上掛上她的名字:廖鑫。
出了停屍房,這回我多了個心眼,查看了一下靈車車廂里,看看有沒有新的口紅印記——按照我的常識推斷,應該不會有了吧?畢竟廖鑫小姐姐的雙手都給炸碎了,她還怎沒寫字?
然而,車廂內壁上,再次出現了兩個令我毛骨悚然的紅色小字:尹城!
又是一個地名!
我摸了摸自己小臂上豎起的一層汗毛,顫抖地點著一支煙,廖鑫已經死的透透的了,絕對不可能「詐屍」寫字,難道,真的有「鬼」這種東西?
不然呢?回程的靈車裡,只有我一個活人,怎麼解釋?
我壯著膽子摸了摸,不出意外,這次的字跡又是口紅,她的屍體是我收斂的,過程中,並未發現有口紅(絕對沒有,我都一塊一塊辨認過),但車廂里的字,卻是真真切切的口紅抹出來的痕迹,「鬼」是怎麼在車廂里寫的字呢?
難道這個鬼,身上自帶了口紅?
等等,口紅!我忽地想起,第一個死者李小桃的那支蘭蔻口紅,還在我的口袋裡,莫非……
我趕緊掏出那支口紅,擰開蓋子查看,我記得很清楚,原本它裡面有將近兩厘米的「紅頭」,可現在,已經只剩不到半厘米了,說明它被使用過。
也就是說,鬼,是用我兜里的口紅,在車廂內壁寫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