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浪漫的愛情

第6章 浪漫的愛情

第6章

浪漫的愛情

隨著基督教和野蠻主義的勝利,男女之間的關係陷入了慘不忍睹的境地,這是在古代數世紀中從未有過的。在古代社會中。男女關係雖然墮落,但卻不是殘忍的。在歐洲中世紀,宗教和野蠻主義相互結合,使性生活日趨墮落。在婚姻之中,妻子是沒有任何權利的;在婚姻之外,在約束野蠻的男性的自然獸性時,是毫無作用的,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罪惡的。中世紀的不道德現象不但普遍,而且令人作嘔。主教們公然和他們的女兒住在一起,明目張胆地犯罪。大主教們提拔他們寵愛的男性,讓他們住在附近的教區中。人們普遍認為牧師是堅守獨身主義的典範,實際上現實並非如此。教皇格雷戈里七世曾極力說服祭司們拋棄他們的情婦,可是到了阿柏拉德時代,他竟認為他是可以娶赫羅伊斯的。雖然他清楚這是一件有損名譽的事。直到13世紀末,牧師的獨身主義才開始嚴格地執行。當然,那些牧師還是和女人們有不合法的關係,但他們卻不能宣揚這種關係是高尚的或美好的,因為連他們自己也知道這種關係是不道德和不聖潔的。當然教會也不能美化愛情的觀念,因為教會對於性持有禁慾的觀念。只有那些凡夫俗子才能使愛情的觀念成為美好的。

牧師們一旦破壞了他們的誓言。開始他們自認為是犯罪的生活,很快他們就會墮落到普通人的道德水平之下,我們對此不要感到奇怪。教皇約翰二十三世被指控犯有亂倫、通姦及其他罪行;一個獲選而尚未就任的聖奧古斯丁的男修道院院長,於1171年在坎特布里受審后被發現,僅在一個村子里他就有17個私生子;西班牙聖彼拉奧的一個男修道院院長於1130年被證實,他至少有70個媳婦;列日的主教亨利三世因有65個私生子而被免職。也許我們不能過於強調這些個別的例證,但我們無法否認議會和教會的作者們所提供的證據。在他們的描述中,還有許多比這簡單的男女非法同居嚴重得多的罪行。據了解,即使祭司們真地娶了妻,他們仍會認為這種關係是非法的,所以他們絕不會有從一而終之心。在他們中間。重婚或對愛情極不專一的現象是十分普遍的。中世紀的作者記錄了許多關於修女的紀事,說她們和娼妓沒有什麼差別,因為在她們的宅院里發生過大量殺死嬰兒的事情。至於牧師亂倫的事,更是非常普遍的,以致教會不得不再三頒布最嚴厲的法規,禁止牧師和他們的母親或姐妹住在一起。基督教的偉大工作之一,就是從世界中剷除不純潔的愛,但是這種不純潔的愛卻在修道院里時常發生。在基督教改革運動之前,一般人為了淫亂的行為,而應用了懺悔的方法,但是反對的呼聲極高,並且非常普遍。

整個中世紀,教會的希臘一羅馬傳統與貴族的條頓傳統之間有著一種極為奇特的劃分。對於文明,每一種傳統都是有貢獻的,但是貢獻的內容則截然不同。教會所貢獻的是知識、哲學、教會法規和基督教世界的統一觀念——所有這些都源自於古代地中海文化的傳統;一般人所貢獻的是司法制度、非宗教形式的政治、武士制度、詩歌及浪漫思想。其中,浪漫的愛情就是與我們特別有關係的貢獻。

在中世紀之前,如果說人們不知浪漫的愛情為何物,這是不正確的,也只有到了中世紀,浪漫的愛情才成為人們普遍接受的愛的方式。浪漫的愛情的本質在於把愛的對象視為一種極難得到而又十分珍貴的東西。因此,人們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去贏得所愛的對象的愛。或是用詩文;或是用歌詞;或是用武藝:或是用其他所能想到的、最能取悅對方的方式。如果認為女人具有極高的價值,那麼就會產生一種難以得到她的心理,所以我認為,如果一個男人毫不費力地得到一個女人。那麼他對於她的感情不會採取一種浪漫的愛情的方式。在中世紀時,浪漫的愛情的目標並不是那些可以和他發生合法或不合法的性關係的女人,而是那些有極高的尊嚴,而與她們的浪漫的情人有著不可逾越的道德上或風俗上的障礙的女人。教會的工作就是使人們接受性的本質就是不聖潔的。教會的工作做得十分徹底,以至於一個男人對任何女人都不可能產生富有詩意的感覺,除非那女人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因此,愛情若具有浪漫的成分,必須是柏拉圖式的。假如讓現代人去猜想中世紀那些富有詩意的情人的心理,那是十分困難的。他們雖然充滿著熱烈的情感,但卻沒有產生親昵行為的一絲慾望。這種使現代人感到無法理解的情形,使他們認為中世紀的愛情不過是文學上的一種習慣而已。毋庸置疑,有時,這的確不過是文學上的習慣,而且文學的表現是被風俗所支配的。但是,但丁在《新生命》一書中所表達的對於彼阿特立斯的愛,卻絕對不僅僅是習慣上的。相反,我認為,那種情感要比大多數現代人所了解的更為熱烈。中世紀那些偉大的宗教中的人物認為,人世間的生活是醜惡的。在他們看來。人的本能是腐敗和原罪的產物。他們厭惡身體及身體的肉慾,並認為只有在冥想中才能得到純粹的樂趣,但是,他們冥想的客體卻是超乎一切性的成分之上的。在愛的範疇中,這種觀念只能產生我們在但丁那裡所看到的那種愛情。一個尊敬並喜愛某個女人的男人認為,不能把她和性交的意念聯繫在一起。因為在他看來,無論如何,一切性交都是不純潔的。因此,他的愛情就採取了詩歌和幻想的方式,而且充滿了象徵主義的色彩。這對於文學的影響是很大的。縱觀愛情詩歌的發展史,從發源於弗雷德里克二世的宮殿中起,直到文藝復興時的極盛時代止。這種情形是屢見不鮮的。

據我所知,在哈仁格於1924年所著的《中世紀的衰落》一書中,對於中世紀末期的愛情,有著極為出色的記載:

在12世紀,普羅旺斯的抒情詩,使人們得不到滿足的慾望成了詩的愛情觀的中心時,文明史中詩歌的一個重要的轉機出現了。前人也曾吟詠過愛情的痛苦,但所謂的痛苦不過是享樂的慾望,或愛情的可憐的失敗而已。佩拉馬斯和西斯比、謝法拉斯和普洛克立斯所傷感的是愛情悲慘的結局,以及那已經享受過的幸福令人心碎的消失。另外,慾望是那些貴族詩歌的主題。所以這些詩歌所給人的觀念是:愛情是消極的。新詩的理想一方面不能放棄它和性愛的聯繫,另一方面又能包含一切道德的理想。從此,愛情成了產生完美的道德和文化的園地,貴族式的情人由於愛情的緣故成了純潔的人,精神的成分更加佔有優勢。到了13世紀末。但丁及其朋友們竟然認為愛情可以賦予人虔誠和聖潔的感覺。這是一種極端的表現。此後,義大利的詩歌逐漸恢復了那種戀愛情緒比較正常的表達方式。佩特拉克的詩歌則是處於精神化的愛的思想和古代式比較自然的愛的魅力之間。貴族式的愛情的不自然的制度很快就被人們放棄了,貴族式的愛情的特點不會再恢復了。雖然文藝復興時期的柏拉圖主義仍包含著貴族式的觀念,而且形成了十分有精神趨向的愛情詩的新方式。

然而,在法國和勃艮第,由於法國貴族的戀愛思想是由「玫瑰花式的浪漫」所支配的,其情形和義大利不一樣。所謂「玫瑰花式的浪漫」就是勇士式的戀愛,因為它認為愛情應當是可以滿足的。事實上,這是對教會學說的一種反抗,同時也是異教徒的一種主張,因為它認為:愛情在生活中應當有正當的地位。

上流社會在知識上和道德上的見解,都包含在愛的藝術中,這種現象是歷史上的一個例外。在其他時代,文化的理想和戀愛的理想的結合從未達到這樣的程度。中世紀繁瑣哲學的主要任務,就是使一切哲學思想集中於一個中心上,這正如貴族式的愛情的理論要在一個很小的範圍里,把一切關於高尚生活的事情包羅在一起一樣。「玫瑰花式的浪漫」並沒有破壞這一制度,它不過是要糾正這一制度的趨向,並使這一制度的內容格外豐富罷了。

那個時代是一個極為粗俗的時代,儘管在那些牧師眼裡是不道德的,但是「玫瑰花式的浪漫」所提倡的那種愛情卻是很典雅、很風流、很溫存的。當然,這類思想只能為貴族所有,因為這類思想的前提條件不但是有悠閑的生活。而且還要擺脫教會的專制。在騎馬比武中,愛情的動機是很明顯的。教會厭惡這種比賽,但卻無法取消它,就像它無法取消勇士式的愛情制度一樣。在我們這個民主時代,我們很容易忘記貴族階級曾在不同的時代有過他們的貢獻。就以愛的復興而論,如果沒有騎士制度的浪漫為它開路,那麼,文藝復興是斷然不會取得如此成功的。

在文藝復興時期,由於人們反對信奉異教的結果,愛情已不再是柏拉圖式的了。至於文藝復興時期對於中世紀風俗的看法,我們可以在有關堂吉訶德和他的達西妮亞的描述中一覽無遺。然而,中世紀的傳統並非毫無影響。西德尼的《阿斯特洛菲爾和斯達拉》就充滿了這種傳統的影響,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也深受其影響。但是,就整體而言,文藝復興時期的愛情詩的特點乃是歡愉和率直。

請不要笑我躺在你的床上,因為這寒夜幾乎把我凍僵。

這是伊麗莎白時代一位詩人的詩句。無可否認,其情感是率直、坦白的,而絕不是柏拉圖式的。然而,文藝復興時期的人也深受中世紀柏拉圖式愛情的熏陶,從中學會了將詩歌作為求愛的手段。《西姆別林》中的克洛汀因為不會寫情詩,這個窮文人而受到人們的嘲笑,於是,他不得不雇了一個窮文人。然而他只會寫「聽,聽,這百靈」——也許人們會說,這是一種很令人稱讚的努力。令人奇怪的是,在中世紀之前,也有大量關於愛情的詩歌,但直接用於求愛的卻是鳳毛麟角。有一首中國詩反映了一位女子因丈夫出走而悲傷的情形。還有一首神秘的印度詩描寫了一位祈盼著上帝靈魂到來的新娘,這個靈魂所代表的是一個新郎。人們普遍認為,男人很容易得到他們所中意的女人,因而不必用音樂或詩歌去向她們求愛。從藝術的角度上看,如果女人容易得到,就的確是一件憾事。最理想的情形是,女人是很難得到的,卻又不是完全不能親近。自文藝復興時期以來,這種情形或多或少發生過。所謂困難,一部分是外部的,另一部分是內部的,而內部的困難,大概是從習慣的道德說教的躊躇中產生出來的。

由於雪萊的大力倡導,致使浪漫的愛情在浪漫運動中達到了頂點。雪萊戀愛時充滿了高雅的情感和虛幻的思想,這些情感和思想都是通過詩歌表現出來的。他認為產生這些結果的情感完全是美好的,所以,他根本不在乎愛情應當受到限制的理由。然而,他的論點卻是根據不良的心理構成的。他之所以寫詩,完全是因為他的慾望無法得以實現。那高貴而不幸的少婦伊米莉亞·維維安妮如果沒有進修道院。那麼,他就不會去寫《伊壁斯去亭翁》;簡·威廉斯如果不是一個相當賢惠的妻子,那麼,他也決不會去寫《回憶錄》。他所痛斥的那些社會阻力,對於他的事業,是一種主要的推動力量。雪萊那種浪漫的愛情所依據的是一種穩固的均衡的情形,雖然有風俗的阻礙,但這些阻礙並不是無法逾越的;如果這些阻礙是無法逾越的,或者是不存在的,浪漫的愛情也就不大可能得以蓬勃發展了。

以極端的中國制度為例:在這種制度下,一個男人除了他自己的妻子以外,難以遇到自己鍾情的女人。因此,當他感到妻子滿足不了自己的慾望時,就會去逛妓院。他的妻子是別人替他選擇的,也許直到結婚之前對他都是陌生的。因此,他所有的性關係都與浪漫的愛情無緣,他也從沒有為爭取自己的愛情而努力過,情詩就是從這種努力中產生的。

另一方面,如果一個男人在完全戀愛自由的狀態中,而能夠寫出偉大的情詩,那麼,他一定是通過他的魅力就可取得了成功,而無需付出他那極富於想像力的詩意的創作。因此,情詩所依據的是習俗和自由之間某種微妙的平衡,一旦某一方失去了平衡,情詩就不大可能以其最好的形式出現了。

然而,愛情並不是以情詩為惟一目的,即使浪漫的愛情沒有藝術上的表現,也是可以存在的。我認為,浪漫的愛情是生活所賦予的最大快樂的源泉。如果男女之間的愛情熾熱、充滿幻想和柔情,那麼,在這種關係中就存在著某些不可估量的價值。不了解這一點,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很大的不幸。重要的是,社會制度應當容許這種歡樂,雖然它只能成為人生的一部分,而不能成為人生的主要目的。

法國革命以後,出現了一種婚姻應當源於浪漫的愛情的思想。現代大多數人,至少是在講英語的那些國家裡,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他們卻沒想到,就在不久以前,這種浪漫的愛情運動還是一場革命。100年前的小說和戲劇,大都是描述關於青年一代努力抗爭以建立這種新的婚姻制度,反對父母包辦的傳統婚姻的。其結果究竟是否真的像那些革新者所希望的那樣理想,這都難以斷言。馬拉普洛普夫人的信條是,在婚姻中,愛情和羞澀都消失了,因此,遠不如初時多少有一些羞澀的美好。毫無疑問,人們在結婚時,如果雙方都不具有性的知識,而只是根據於浪漫的愛情的影響,那麼,任何一方都會認為對方有許多比凡人完美的地方,甚至會認為婚姻是一場永久的天堂美夢。如果那女人既純潔且無知,並不能區分性飢餓和兩情相悅的差異,那麼,這種情形就更容易發生了。

在美國,婚姻的浪漫觀較之其他地方受到更大的重視。那裡的法律和風俗都是依據於老處女的思想,其結果是離婚極為普遍,而真正幸福的婚姻極為罕見。婚姻是比兩個伴侶的歡樂更為重要的東西,婚姻是一種制度,這個制度通過生兒育女這一事實,成為社會內部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社會價值遠遠超過夫妻之間的個人感情。浪漫的愛情應當成為婚姻的動機,這也許是對的,在我看來,這確實是對的。但是我們應當明白,那種能使婚姻美滿而且能滿足它的社會要求的愛情。雖然並不浪漫,但是更親密、更熱烈、更現實。

在浪漫的愛情中,愛的雙方往往不能看得很准,它像在迷霧中觀望一般。甚至可能有些女人在結婚之後,仍可能置身於這迷霧之中,假如她有自己深愛的丈夫的話。但是,只有她真正避免了和她丈夫的密切交往,而且保守住她內心狂亂的思想和情感,以及身體的某部分秘密,才能達到這一目的。然而,這種做法會使婚姻無法實現它最高尚的可能性,因為這種可能性所依賴的是完全沒有幻覺的熱烈的親昵行為。另外,浪漫的愛情是婚姻的必需的觀點,儘管和聖保羅的觀點完全相反,但它和聖保羅的觀點一樣,是極不得要領的,因為它忘記了,婚姻之所以重要全在於繁衍後代。如果婚姻僅是為了繁衍後代而存在,那麼,就無需任何關於性的規定了。一對有責任心和愛子之心的夫婦一旦有了孩子,就必定會認為彼此之間的感情就不再佔主導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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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愛與婚姻(經世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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