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鴻昌之死
1934年11月24日,在天津法租界,39歲的吉鴻昌將軍被蔣界石下令處決了。
他的犯罪理由是,第一,他加入了中國公產黨;第二,公開反蔣;第三,在蔣界石還沒有主張抗日時就開始擅自「抗日」。
我們知道,蔣界石同志有一句很唬人的名言,「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那麼好了,你吉鴻昌作為**一員大將,不服從我蔣某人的命令,你就死定了!
吉鴻昌之所以要被搞死,還有一個說不出來的理由,那就是,他是馮玉祥的老部下,對於蔣界石而言,他並非嫡系,殺了他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
然而,蔣界石大錯特錯了,人們都記得,在1931年,日本發動了九一八事變,日本開始了全面侵華戰爭的第一步。在這種情況下,你悍然殺掉了積極抗日的吉鴻昌,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嗎?儘管在三年後,蔣界石也被迫參加了抗日戰爭,但為時已晚,因為執政者的思維一旦落後於民意,他的結局就不言自明了!
蔣界石的想法是,你小子抗日,我批准了嗎?並且拿著抗日這頂帽子來壓制我,我豈能善罷甘休!再說,你已經是**的人了,遲早我們都得在戰場上見,不如我現在就幹掉你!
就這樣,蔣界石一步一步地失去了民心,因為他幹了一件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在這裡,黨派之爭已經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中日兩國的民族利益之爭!
而吉鴻昌呢?他肯定知道自己的歷史地位,他死得很高傲,他說,「我是為抗日而死的,不能跪下挨槍,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椅子來,我得坐著死!」
臨刑之前,他用一根樹枝在地上寫下了自己的絕命詞:
恨不抗日死,
留作今日羞。
國破尚如此,
我何惜此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