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學序
修辭學序
提起修辭學來,就令我想到古代的智士(Sophistēs)。修辭學這名稱我想是從西方傳入中國的,本來是勒妥列克(Rhetoric)的譯名,而原文又是rhētorikētekhnē之略,此言辯士的技術也。後來希臘以至羅馬的辯士有些都是堂堂的人物,用新名詞來說就是些大律師和政治家,但是當初的辯學大師卻多是智士,所以這種本領可以稱為雄辯,有時又彷彿可以叫作詭辯,這固然是由於我的有些纏夾,而散步學派(Peripatētiko)因為這些辯士非愛智之士,也總難免有點輕視,那又可以算是我的纏夾的一個原因了。
可是,散步學派雖然對於辯士不大重視,對於他的技術卻是重視的。愛智者唯重真理與公道,而發揮此真理與公道又不可不恃文字言語,則其術亦甚切要,猶因明之於佛教焉,故散步學派亦自有辯學(實在,辯士應稱說士,此應稱演說術)之著作,至其著者即是大師亞里士多德。亞氏之書區為三分,首分可以說是名學的,關於說者,次分是心理的,關於聽眾,末分是文學的,關於所說,即後世修辭學之始基。其後德阿弗拉斯妥思,特默忒留斯等相繼有所著述,由羅馬而入歐洲,雖代有變化,流傳不絕,至今讀修辭學者不敢忘散步學派哲人,於智士諸子亦不能不加以懷念也。
亞氏書中首分區別所說為三類,一政治的,二法律的,三臨時的,是也。基督前五世紀中,希臘政體變為民主,公民在議會和法庭上的活動漸以增加,前兩類的演說遂很重要,而臨時尚有一種臧否人物,如送葬演說之類的東西,即所謂epideiktikoilogoi,此言顯揚的演說,其性質較廣,故文學的意味亦較多。此三者皆系口述,唯名作傳誦,家法習作,影響至大,其時歷史而外實唯此為散文之大宗,其措詞結構之法遂沿為散文的準則了。在中國的情形就全不相同。中國人向來是沒有談國事的自由的,除非是宣講聖諭,上條陳,在衙門則等候老爺的判決,希臘首二類的文章在中國就變了相,成為陸宣公奏議和樊山判牘了。第三類似乎還多一點,史論傳贊墓誌,門類繁多,也多少有些文學的意味,然而都是寫而不是說的,不,也並不是預備或模擬說的,這便與希臘以及歐洲是一個極大不同。加之文人學士多缺乏分析的頭腦,所以中國沒有文法,也沒有名學,沒有修辭學,也沒有文學批評。關於《文心雕龍》等的比較研究,郭紹虞先生在序文里很精要地說過了,我不能再說什麼,現在只是想說明中國沒有歐洲的所謂修辭學,要知道這種修辭學不得不往西洋那方面去找罷了。
介白在平津各校教書,感於修辭學教本之缺乏,根據教學的經驗與知識,編成這一本書,將交書店印行,叫我寫一篇序。我很喜歡有這簡明切實的新修辭學出世,很願意寫,但是在這方面所知有限,只能寫下這幾句平凡的話,聊以塞責而已。
(中華民國二十年七月七日,於北平苦雨齋,時正大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