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市槍聲(二)(已修)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楊成之所以大半夜還會騎車經過那條小路,是因為有個人約了他,那個人,是你吧。」李默文步步緊逼。
李夢一眼神里閃過一絲驚慌,聲音卻尖銳了幾分:「不是我,我沒有殺他!」
「但是你用他的槍殺了人!你殺死南強是因為他將魔爪伸向了你,對嗎?」李默文朝她走進了幾步,一股強烈的壓迫感使李夢一瞬間失去了所有的抵抗,她失聲痛哭了起來。
「南強是我殺的,八年前的鄭世昌也是我殺的,但這個月死的其他人跟我沒關係,我身份低微,根本就沒機會靠近他們。」李夢一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十年前是鄭世昌毀了她,十年後她以為她好不容易遇到的良人也是個人面獸心的傢伙,居然差點侵犯了她,一時間十年之內所有的怒火都湧上了心頭,把女兒送到朋友家之後就開始了對南強的報復計劃。
南強死有餘辜,鄭世昌也是。
李夢一併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只是恨這個世道,不願意給她一條活路。
她不怕死,但女兒還小,她比誰都害怕女兒重蹈她的覆轍。
李默文突然想到了什麼,趕忙追問:「那把槍呢?」
「我殺了人,當時害怕極了,殺死鄭世昌之後就把槍丟進了當時還在施工的學校操場里,用水泥封住了。」
李夢一殺了人第一時間就是想毀滅證據,她想的是只要警察找不到槍,就算抓到她也無法定她的罪。
事實也如她想的一樣,她當時的學校是新建的,監控設施並不完善,所以她才僥倖逃過了一劫。
李默文對於李夢一隻是殺死鄭世昌和南強一事耿耿於懷,他就說許晚的話不可信!
「老大,那個許晚就是個大忽悠!」李默文忍不住吐槽。
薄繁這次連眼皮都沒抬一下,只是淡淡的說道:「她只是說了兇手的特徵,但並沒有說明是哪一宗案子,是我破案之心太強了,沒理解到她的意思,更何況,她也不過是一個普通人,沒有三頭六臂,能推理出這些已經比我強了。」
李默文一時語塞,認識薄繁這麼久,還沒見他對誰有過這種態度。
他在屋子裡來回踱著步,望著那扇緊閉的房門心裡有話說不出來。
3.20槍擊案到現在還沒頭緒,來自民眾和媒體的壓力使得整個警局都陷入一片陰霾之中。
槍械的來源已經有了有了頭緒,現在已經確定子彈就是來自楊成丟失的那一把手槍,也就是說李夢一現在還是有重大作案嫌疑。
「我這就去提審李夢一,我就不信她不開口。」李默文火急火燎的就要往拘留所趕,卻被薄繁制止了。
李默文很疑惑,他不明白薄繁為什麼現在還認為李夢一不是這次槍擊案的兇手,時間、物證都已經充足了,現在就差最關鍵性的證據了,就是缺一樣主要證據——楊成丟失的那把槍。
警察的槍支都是經過嚴格管控的,每一把槍都有自己的編號,子彈也是。
「楊成的那把槍我們還沒有找到,還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李夢一的口供是假的。」
當天他們就押著李夢一去了學校調查,當時有位老師回憶時說起了這件事:「八年前我們修建操場的時候的確是有位施工隊的工人撿到了一把手槍,我記得很清楚,當時連下了好幾天暴雨,操場不得不停建,7月24號那天天空放晴,他們施工的時候發現了冒出一個角的手槍,當時學校為了降低影響並沒有說出去,而是選擇直接上交給了警察局,當時是一位姓李的警官接待的我們。」
「7月24號?你記得那麼清楚?」薄繁有些疑惑。
那位老師神色坦然,一臉堅定的看著面前的年輕警官:「因為那幾天學校剛好放暑假,我本來是打算自己開車回老家的,但一連下了好幾天的暴雨,所以我在學校住了好幾天,24號那天是我母親的生日,不管下不下雨我都必須得趕回去。」
「你還記得當時接待你們的警官叫什麼名字嗎?」
老師推了推眼鏡,老實的回答道:「我不知道,只是聽有人喊他老李。」
順著線索找到當地派出所,調查檔案的時候卻遇到了瓶頸,關於槍支流入到社會上這麼大的事,檔案資料上卻隻字未提。
「你們這裡的人都是怎麼辦事的?當事人把槍交給你們,你們不僅不入庫檔案,甚至沒有向上面提交任何材料。」李默文簡直就要被氣炸了,他們本以為可以依靠那名老師給的線索找到槍支的下落,卻因為這裡的人偷懶而錯失了良機。
「難道你們都沒有對槍支進行過調查嗎?」
但凡有過調查,通過槍支上的編號就可以找到槍的主人,還可以順藤摸瓜找出究竟是誰私藏了這把槍,就能夠以最快的速度找出殺死鄭世昌的兇手,也不至於讓李夢一在外面飄蕩八年再次作案。
「領、領導,當時我是記錄了的,但是李隊他說這把槍不需要記檔,他說他知道槍的主人是誰,然後就把槍拿走了,還帶走了那頁檔案。」檔案室的年輕警察低著頭,像個做錯事的孩子,大氣都不敢出。
「你們李隊叫什麼名字?」李默文在心裡翻了個白眼,看了眼時間,直接問重點。
年輕的警察依舊把頭埋得低低的,他有些膽怯的張了張嘴,但並沒有發出聲音。
「你大聲點,沒吃飯嗎?」李默文聲如洪鐘,著實嚇了那名警察一跳。
他惶惶不安的猶豫了幾秒鐘,最後哆哆嗦嗦的說出了那個名字:「李,李默文……」
「你說什麼?!再說一遍?」李默文本尊簡直都要被氣炸了,臉黑的像煤炭,頭上似乎還冒著火。
一旁的薄繁和其他幾名同事都努力的憋著笑,怕李默文尷尬,艱難的忍著不笑出聲來。
「哦,不,不是,我們隊長叫李勤。」那名警察簡直都要被自己逗笑了,他剛剛瞥了一眼李默文的警官證,不經大腦的就說出了李默文的名字,反應過來恨不得現在就挖個地洞鑽進去。
「李勤?就是那個號稱平城第一罪犯殺手的李勤?」身後的同事有幾分詫異,怪不得那名警察會被嚇得瑟瑟發抖呢。
傳聞中的李勤脾氣暴躁,性格倔強,凡事被他盯上的案子就沒有破不了的,由於喜歡對嫌疑人使用暴力,因此沒少被投訴。
雖然這些年李勤辦理了病退,但老將雖退,餘威猶存。
這個李勤在這個案子中究竟扮演的什麼角色呢?
薄繁幾人驅車來到李勤家,卻發現李勤家過的並不好,接待幾人的是李勤的妻子,屋子裡陳設簡單,卻收拾的乾乾淨淨的,所有傢具熱熱鬧鬧的湊在一起,隔出一條道來擺放沙發和茶几,並不大的液晶顯示屏孤零零的被掛在牆上,各種電線被捆在一起。
在這個年代,居然還有人把日子過得如此拮据的,在整個平城估計也找不出第二個了吧,更何況這家主人還是一名警察。
「隨便坐吧,家裡就這麼大點兒地方,委屈你們了。」李勤的妻子熱情的招待了他們,給他們一人沏了杯茶。
估摸著是因為李勤脾氣不好的緣故,從李勤妻子的口中得知,李勤病退快半年了,竟沒有一人來訪過,李默文他們是第一批。
薄繁選擇長話短說,直接進入正題問起了那把手槍的下落。
不是他沒有懷疑過李勤,來到李勤家見到李勤的那一刻,他就知道李勤就算是想殺人也是有心無力了。
醫生已經給他判了死刑,病例上清清楚楚的寫著「胃癌晚期」四個大字,李勤整個人瘦的脫了像,頭髮可能是因為化療的緣故已經是光禿禿的了。
他整個人看起來萎靡不振,聽說是上面來人了,他才勉強打起精神坐了起來。
「那把槍我認得,是楊成的配槍,我跟楊成相識多年,他為人正直、善良,不會輕易去得罪誰,但他卻死在了一群小混混手裡,可我知道他的死是另有原因。」李勤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話,猛的咳嗽了幾聲,喝了口水強行吞了下去,這才繼續說道:「楊成生前一直都在調查一樁案子,那案子背後涉及到了很多高層領導,沒有十足的證據他不敢貿然行動。」
「是那件強……」
「是的。」還沒等薄繁把話說完,李勤就十分肯定的回答道。
「我當時勸過他,但他說人不能昧著良心做事,更何況他是警察,警察的職責就是為人民服務,哪怕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年、二十年,只要他還活著,他就必須找出幕後之人,不管那人站的有多高。」
頓了頓,他又繼續說道:「就是因為那件案子,他失去了生命,就連好不容易找到的證據都被人全部毀了,我是他最好的兄弟,他死了,我就必須替他把真相繼續查下去。」
「所以你當時故意帶走了槍,還不讓人留下檔案,目的就是為了等這一天?」薄繁的表情沉重,他大概已經知道了真相。
「那幾個人都是我殺的,如果沒有幾個有身份地位的人死在那把搶下,你們就永遠也不可能注意到這個世界最陰暗的另一面。」李勤並沒有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