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龍斗地頭蛇
汪大夏年幼喪母,又不服繼母管教,叛逆任性,仗著親爹是北城兵馬司指揮使,在北城飛揚跋扈,為禍一方,是北城知名紈絝。
他活到十四歲,第一次聽人贊他是一塊璞玉,還預測將來他能夠一鳴驚人。
汪大夏瞬間飄了。
誰不愛聽好話啊!
汪大夏有些激動,將臀下的馬扎子往魏採薇旁邊挪了挪,坐的近一些。
陳經紀正要斥責汪大夏無禮。
汪大夏卻收斂了輕佻的眼神,腰背挺的筆直,很是認真的問魏採薇,「魏大夫,你剛才把我比作楚莊王——楚莊王是何方英雄?」
陳經紀暗自腹誹:春秋戰國時期的一方霸主,一鳴驚人的典故連我這個當經紀的商戶都知道,真是個不學無術的草包紈絝!
魏採薇也震驚了,她所熟知的汪大夏,是紫禁城司禮監內書堂出身的文武雙全大太監。
內書堂是教育宦官們讀書的地方,裡頭的老師都是翰林院的大儒,只有從內書堂里考出來的太監才能入司禮監,有機會當掌印太監,成為太監之首,也叫做內相,用來牽制內閣的首輔大臣。
汪大夏在內書堂讀書時,勤奮刻苦,加上天子聰穎,每次考試都是甲等。
這也是上一世魏採薇挑中汪大夏結為對食夫妻的原因之一。
然而,此時的汪大夏連楚莊王都不知道。
怪不得陳經紀說他無可救藥,要她認清現實,放棄幻想。
被兜頭澆了一盆冷水,魏採薇深吸一口氣,反覆提醒自己要淡定,現在的汪大夏蠢是蠢了些,但這也是他一生中短暫輕鬆自在的時光。
這一年,汪家遭遇巨變,禍事接踵而來,汪大夏被逼走極端自宮,當太監求前程,一路艱辛。
起碼,現在的汪大夏是開心的。
魏採薇收拾了心情,給汪大夏講楚莊王的故事,「他是春秋時期楚國的國君,不到二十歲就繼位,那時候楚國內憂外患,主少國疑,他故意聲色犬馬,還在宮門口立一個牌子,說『諫言者,殺無赦』。」
汪大夏拍案而起,「我果然和楚莊王很像啊,我們都喜歡聲色犬馬,討厭那些天天勸諫我們要上進的人,耳朵都聽出繭子來了。」
陳經紀暗道:人家楚莊王是假裝喜歡,你是真的喜歡!
魏採薇正要繼續講,一隊錦衣衛疾馳而來,汪大夏此時是站立姿勢,在一群坐著吃餛飩的客人中格外顯眼。
為首的錦衣衛一眼就看見他了,拍馬朝著餛飩攤直衝過來。
一看是掛著綉春刀的錦衣衛,食客們靜若寒蟬,坐在位置上一動不動,就怕被錦衣衛當逃犯。
「你是汪大夏?」錦衣衛騎在馬上,用鞭子指著汪大夏問道:「汪伯達的二兒子?」
汪大夏不悅,「你直呼我的名字的也就罷了,反正我是個白身。但我爹是有爵位的武官,堂堂北城兵馬司指揮使,世襲了五代的千戶,我家祖宗當年跟著成祖皇帝南下靖難,靠著真本事打下來的爵位。你叫我爹汪千戶或者汪指揮使都可以,當面直呼我家老爺子的大名,就不怕閃了舌頭!」
汪大夏初生牛犢不怕虎,敢和錦衣衛硬扛。
陳經紀嚇得瑟瑟發抖,扯了扯汪大夏的衣袖,「祖宗,你少說兩句。」
錦衣衛冷笑一聲,揮鞭朝著汪大夏臉上抽去。
不知楚莊王的汪大夏反應倒是靈敏,他順手提起馬扎子,朝著鞭子扔去,鞭子抽飛了馬扎子,哐當一聲,砸翻了裝著香菜碎末的銅盆。
錦衣衛惱羞成怒,揮鞭再抽,汪大夏乾脆撿起銅盆、舉在頭頂當盾牌,拔足狂奔,在狹窄的夜市上靈活閃避而行!
「追!捉拿嫌犯!」錦衣衛們拍馬追逐,馬當然跑的比汪大夏兩條腿快,但是汪大夏不走尋常路,專門往人多的地方跑,時而跳桌,時而上房揭瓦,居然逃出了錦衣衛的圍捕。
魏採薇嘆為觀止,「汪二少身手敏捷,看來並非一無是處。」
陳經紀驚魂未定,「害,魏大夫誤會了,他這身逃亡的本事是被逼學會的,他三天兩頭闖禍,苦主們排著隊去北城兵馬司找汪千戶告狀求賠償,他經常被汪千戶追著抽打教訓。汪千戶是個嚴父,下手重,他若跑的慢了,估計會被他爹打死。」
原來如此!
魏採薇背上包,緊跟其後。
陳經紀拿出三十個錢給了餛飩鋪小老闆,也追上去圍觀錦衣衛追打汪衙內。
陳經紀高興的很,黃昏時被汪衙內打了一頓,還從馬上扔下來,現在錦衣衛就像是為了他復仇雪恥:打得好!再打的更厲害些!汪衙內,你也有今天!
魏採薇一邊快走,一邊問陳經紀:「汪二少和錦衣衛有什麼過節?」
陳經紀笑道:「誰知道呢,北城有四害,蒼蠅蚊子老鼠和汪衙內。汪衙內樹敵無數,連錦衣衛都敢得罪,這次怕是要踢到鐵板了。」
魏採薇掃了一眼陳經紀,「你好像很開心?」
憋屈了小半天,陳經紀揚眉吐氣,「錦衣衛為民除害,我當然高興了,不僅僅我一個,你看大夥都很開心。」
魏採薇環視一圈,路人議論紛紛:
「剛才跑過去的好像是汪衙內啊!汪千戶又在當街教子了?」
「不是汪千戶,是錦衣衛。」
「真是一物降一物,走,看看去!」
看來陳經紀所言不虛,汪衙內在北城臭名昭著。
魏採薇回憶上一世,死鬼老公吹噓自己的少年時代,「……我是個玉樹臨風,行俠仗義的翩翩公子!我叫汪大夏,在北城,他們都尊稱我為汪大俠,是北城少女們的夢。」
並沒有什麼汪大俠,也沒有少女的夢。
只有汪衙內和少女們的噩夢。
死鬼老公好面子,欺騙了她。
魏採薇捏了捏拳頭,跟著看熱鬧的人群從甜水巷一直追到了鼓樓西斜街。
這條街是京城主幹道之一,可以同時容納十輛馬車並排而行,騎馬佔優勢,錦衣衛們終於追到了汪大夏。
但是汪大夏也找到了靠山——正在夜巡的北城兵馬司官兵們。
「木叔叔!救命啊!」汪大夏狂奔到了北城兵馬司的隊伍里,抱著正在領兵夜巡的木百戶大腿。
木百戶是汪千戶的手下,看著汪大夏的長大的,如今看著上官家的二公子猶如喪家之犬般被錦衣衛追逐,他立刻橫刀立馬,將汪大夏掩護在身後,提刀迎接錦衣衛。
「北城兵馬司夜巡,錦衣衛所為何事?」
為首的錦衣衛是個小旗,論官階,百戶肯定大於小旗,但錦衣衛是皇帝親衛,專辦御案。北城兵馬司只管北城的治安,一個錦衣衛小旗是瞧不上兵馬司百戶的。
周小旗鞭指藏在木百戶馬屁股後面的汪大夏,「我們錦衣衛陳千戶家裡的大公子今日在北城慘遭殺害,汪大夏和陳大少有過節,他有重大嫌疑,我們要把他帶走問話,你們北城兵馬司難道要窩藏嫌犯?」
此言一出,鼓樓斜街一片嘩然。
「原來柳樹下割喉而死的苦主是錦衣衛千戶家的公子!」
一旁圍觀的魏採薇不禁捂住了嘴巴:怎麼回事?我殺了陳大郎,怎麼扯到汪大夏頭上了?
汪大夏從馬屁股後面探出半個頭,「你們錦衣衛含血噴人!我今天就沒見過陳大郎,如何殺得他?我的確和陳大郎在……有過衝突。但是陳大郎好色好賭,賭技又差,欠了不少外債,仗著爹是錦衣衛陳千戶,經常耍賴不還,看他不順眼的人多著呢。我會配合你們錦衣衛列個名單,你們找他們便是,別纏著我呀!我是清白的。」
周小旗冷哼一聲,「我們錦衣衛就是搞情報的,還需你這個跳樑小丑幫忙添亂?錦衣衛已經將大少爺的仇人名單整理成冊,四處將疑犯緝拿歸案,我的任務就是抓你汪大夏,你有重大作案嫌疑。」
汪大夏不屑一顧,「陳大郎還欠青樓的不少花賬呢,錦衣衛是不是連老鴇子都要抓走?」
木百戶轉頭勸道:「二郎你少說兩句,陳千戶中年喪子,白髮人送黑髮人,一時悲憤,用廣撒網的方式尋找真兇情有可原,死者為大,你莫要冷嘲熱諷。」
汪大夏這才閉嘴。
木百戶對周小旗說道:「兇殺大案歸順天府衙門管轄,我們北城兵馬司只是配合巡街,抓捕到可疑人員,也是送往順天府監獄看管。我這就親自把汪二少送到順天府,要他交代這一天都去了那裡,看了些什麼,說不定能幫忙破案。」
順天府衙門會給汪千戶面子,讓汪大夏錄一遍口供就放回家了。
但錦衣衛不一樣,一旦進了錦衣衛的詔獄,不死也要脫層皮,屈打成招更不是什麼稀罕事。
木百戶不能讓錦衣衛帶走汪大夏。
北城兵馬司也是要面子的,何況這次汪大夏難得占理,是錦衣衛欺人太甚。
「是啊是啊!」汪大夏又從馬屁股後面探出頭來,「錦衣衛負責辦御案,殺雞焉用宰牛刀。陳大郎之死,我也很難過,希望早日找到真兇,我會配合順天府的。」
周小旗說道:「錦衣衛要查什麼案子,還輪不到北城兵馬司置喙!把汪大夏交出來!」
木百戶使了個眼神,北城兵馬司的人將汪大夏圍起來。錦衣衛固然可怕,得罪了上官更可怕。
周小旗揮鞭,「都給我上!捉拿嫌犯汪大夏!」
錦衣衛和北城兵馬司居然這麼當街抄傢伙打起來了!
一個是天子親兵,強龍一條。另一個是北城地頭蛇,龍蛇混戰,難分勝負。
這種場面實在難得,只有幾個膽小的路人跑了,大部分路人圍觀強龍斗地頭蛇的名場面。
只有魏採薇的目光始終盯著汪大夏,只見這傢伙狡猾的很,乘亂騎著一匹木百戶留給他的馬,臉幾乎貼在馬背上逃跑。
就當魏採薇以為汪大夏由此脫身之時,圍觀路人紛紛叫道:「跑了跑了!汪衙內跑了!」
「錦衣衛的大人們,汪衙內往鼓樓方向跑了!」
錦衣衛聽了,不再戀戰,紛紛調轉馬頭去追汪大夏。
局面反轉再反轉。
陳經紀看著目瞪口呆的魏採薇,笑道:「這下魏大夫明白了何為北城四害吧?北城百姓苦汪衙內久矣,希望錦衣衛好好教訓他。」
汪大夏猶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魏採薇擔心汪大夏,連忙跟著人群一起往鼓樓方向跑,不一會陳經紀趕著自家的騾車來了,邀請魏採薇上車。
只要魏採薇不退房,陳經紀五兩銀子的經紀費就能保得住。做生意嘛,要伺候好客戶。
魏採薇上了騾車,陳經紀駕車往北追趕,到了鼓樓,人群一路向東涌去,街上也就過年才如此熱鬧了。
騾車到了鼓樓東大街——北京的北城以鼓樓大街為界限,西邊是宛平縣,東邊是大興縣,已經到了大興境內。
人群還是往東狂奔,很多人都跑不動,停在路邊大口喘息。
陳經紀趕著騾車到了順天府街,老遠就聽見兵戈相擊和咚咚咚的鼓聲。
前方就是順天府衙門,衙門門口有一面大鼓,方便百姓擊鼓鳴冤。
北城兵馬司和錦衣衛激烈纏鬥,汪大夏輪著鼓槌狂敲,還大聲叫道:「錦衣衛殺人了!府尹大人救命啊!」
陳經紀頗為惋惜,「完了,如今都鬧到了順天府衙門,汪衙內還惡人先告狀,錦衣衛暫時不能把汪衙內怎麼樣。」
魏採薇心下稍安:他自宮之前德行有虧,幾乎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好在腦子靈活,逢凶化吉,我看他今夜如何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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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總是有讀者說在古代老公是太監的意思,其實不是。在宋朝小說話本里,老公就是丈夫的意思。明朝小說《金瓶梅》裡頭,西門慶找王婆打聽潘金蓮,王婆就說潘金蓮「自有親老公」。金瓶梅在明朝嘉靖年間成書,《回到老公自宮前》也是以嘉靖末年為背景,所以兩本書處於同一時期,把丈夫叫做老公完全沒問題的。何況,老公是太監之說,要到明末,除非特定場合,民間普遍認為老公代指丈夫,而非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