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扎心了
林蓉站在一旁,抽出一張紙巾,擦擦板凳才坐下來。
看她這樣,我突然有些尷尬。我忘了林蓉倒底是大家小姐,很可能吃不慣這些。
我抿抿唇,乾巴巴地說:「要不我們換一個地方?」
「不用了。」她隨意地擺擺手,然後又一臉關心地看著我說,「你不在家,也沒在傅知竹那裡。那你現在住哪?和什麼人在一起?那人怎麼樣?」
噼里啪啦一連串的問題砸我臉上,我一時間都不知道該回答哪一個問題。
「傅知竹找過你?」我問道。
「嗯,他來過兩次,就是來找你的。還有那個不要臉的沈琪琪也跟著他一起過來的。每次看他們都來氣,就把他們趕出去了。」
果然,沒去林蓉家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他們是我的朋友……」我簡略地和林蓉介紹石以松他們,以及我和傅知竹分手的事情。
我知道現在的我和原主差別太大,她很可能會起疑。但這些事情沒必要瞞著她,一是因為她是小說里為數不多對原主真心的人,二是我可能也瞞不住她。
這些事情,只要有心,以她的身份,知道一點內情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
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她非但沒有懷疑我,還表現出十分開心地樣子。
「哈哈哈!」她拍著桌子哈哈大笑,露出潔白的牙齒,毫無淑女形象,「早該和傅知竹分了的。那個渣男,不分留著過年嗎?」
果然,不論是在哪裡,這妮子都希望魏子婠和傅知竹分手。
「小吃做好啰!」田大爺滿臉笑容地把剛做好的,滿滿一盤火爆螺獅肉端到我們這裡,笑呵呵地說:「你們慢慢吃,不夠大爺再做!」
「好嘞!」我露出標準的八顆牙齒,「田大爺,您先忙。」
自從和田大爺混熟以後,每次來他都會額外給我們特殊待遇——肉比別人的多!
光這一點已經夠我心動的了,更別說田大爺的手藝一絕了。
小吃一上來,林蓉就聳聳鼻子,兩眼放光得盯著它們,就差流口水了。我見狀立馬推給她一盤,順便給她抽一雙筷子。
她接過筷子迫不及待地嘗一口,然後發出幸福的喟嘆:「哇,這個真好吃!」
她幸福地眯著眼,兩個腮幫子鼓鼓的,臉頰也是微微泛紅。這讓我想起了很久之前我養的倉鼠,吃東西時也是這樣,超級可愛。
「我經常來這家店吃的。」本來我還擔心她會不習慣來這種小地方吃,但見她不嫌棄,我也就放心了。
我還是和以前一樣,快速而又優雅地把滿滿一盤螺螄肉吃完了。
扯出一張紙巾,我優雅地擦擦嘴,感覺林蓉看我的時間好像有點長。我抬起頭看她,然後瞬間我就石化了。
她十分震驚地看著我,把嘴裡的肉統統咽下去后,才十分驚訝地對我說:「你什麼時候這麼能吃了?怎麼比我都還能吃了?」
……
什麼!
我有點難以置信地看著面前空空如也的盤子,再看看她連一半都沒吃完的肉,心裡翻江倒海。
我終於認識到自己吃得實在太多的事實了。難怪每次吃東西的時候,石以松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
石以松知道我胃口大也就算了吧,他之前也不了解我……但是林蓉知道了……
此時我想來一聲土拔鼠的尖叫。
啊——!!!
為什麼!為什麼要讓我認清這個事實!
我只想感嘆一聲——上天不公!
「啊……最近沒怎麼吃肉,所以……一不小心吃多了……」算了,隨便找個借口敷衍過去吧。
反正也沒人能和魏子婠長得一模一樣。
「你沒吃肉還長胖了啊。難怪你之前只吃花瓣……真慘。」她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然後脫口而出。
扎心了!老鐵。
只是沒想到原主居然是個只吃花瓣的仙女,我還以為只有小說里才有這樣的人……原主能活到現在也是個奇迹了。
啊,不對。原主本來就是小說裡面的人吧。
果然,只吃花瓣的仙女,只適合活在小說里。換成我,沒幾天就餓死了。
我難過的模樣被她看在眼裡,她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道:「沒事,胖點可愛。你以前太瘦了。」
噗——
又是扎心一劍。
不過好在她也沒繼續糾結這個問題,轉而一臉八卦地問我:
「傅知竹倒底對你做了什麼?居然讓你這個女人回頭!要知道,當初我可是快把嘴皮子說破,也沒見你動搖的。」
「他不愛我,還要割我腎。我無法忍受,就和他分手了。」我隱瞞了一些事情,比如傅知竹的背景。有些事她還是不知道為好。
「這、個、渣、男!」這句話從她牙縫裡一個一個字地蹦出來。
她拿出手機,捯飭一會兒,然後一臉驕傲地對我說:「姐妹放心,我力挺你!敢這麼對我家婠婠,老娘要讓他好受!」
我懵逼地點點頭,然後猛地搖頭。我拉住她的手說:「他不好對付。」
「那又怎樣?」她滿不在乎地用紙擦擦嘴,然後又叫了一盤火爆螺獅肉。
我收回手,提醒她:「適可而止就行,他真不好對付。」
聞言,她頓了頓,抬頭懷疑地看我一眼,說:「你該不會還放不下他吧?」
「怎麼可能!」我察覺到自己反應有點激烈,冷靜下來后,我低聲和她說,「我和傅知竹在一起這麼久……他的背景真的很複雜,你現在最好不要去惹怒他。」
她點點頭,繼續和她的小吃奮戰,也不知道她聽進去沒有。
啊,腦殼痛!
我也只能說這麼多,只希望林蓉這傻姑娘不要真去和他杠上。我最擔心的就是傅知竹遷怒到他們身上,讓悲劇提前發生。
原文里傅知竹做完壞事後仍然可以逍遙法外,但這裡不是小說,是真實的世界,傅知竹現在的水有多深我也不清楚。現在的他,可能比原文里的他更加可怕……
付完錢,林蓉拉著我,非要我和她一起逛街。
「我還有些事。」摸摸我瘦弱的錢包,我覺得還是算了。
「魏子婠!你這女人!讓我擔心這麼久,現在居然連逛街都不願意陪我了!」
呃……這情形,就好像我是個拋妻棄子的渣男一樣。
最後我無奈答應。
只要我不買,我的錢包就不會空。臉皮厚點,就行了。
魏氏優雅法則第十二條:只要我不尷尬,尷尬就追不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