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我該認識你?

第180章 我該認識你?

【騙我愛可以,要我命是什麼意思?】

【她不是故意綠你!】

【小哥哥實慘!!說真「最近外面危險,你別出門了!」可真是個替人著想的好姑娘呢!】

【偷心盜賊不止偷心還偷口罩!】

【綠我可以,別動我口罩】

【好慘,但是好想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為什麼這樣的男票現實中總是遇不到!】

【這女的大概是洪世賢附體,渣的明明白白!】

【笑死我了,舔狗舔到最後一無所有!】

【又學會了一句:我不是故意綠你的,只是忘了說分手!】

【原諒我看到最後我笑了!】

【新來的,是走程序還是直接笑?】

【談戀愛嗎?綠你不是故意的,只是會忘記跟你說了那種。】……

才不到12小時,江小白在某平台上吐槽自己舔狗半年,被「綠」被分手的"慘"事就有百萬的轉發和評論,甚至還有贊!

在天台吹了一夜冷風的他,整理了衣襟大喊著「去你TM的忘記說分手!」接著閉著眼睛張開兩手,提起了腳…

「小哥哥不要…」

聽見聲音,轉身還沒看清來人,雙雙就從7樓的天台墜落下去了。

再醒來,還沒睜開眼,就聽見三五米的距離有細碎的交流聲。

「這三小姐也真是命苦,眼看嚴寒都過去了,天氣漸漸轉暖,咳嗽病也要跟著好了,卻遇上老太君去聖火楓取春之水,哎~」

「可不就命苦嘛!等四月里老太君一回來,這三小姐的墳頭都長出草來了。」

「姐姐,你們快別說了,大小姐帶人往這邊來了,還是趕快把柴火擺好;如若不然,又免不了一頓鞭子了!」

「說的是~…」

由遠及近的又有些腳步聲「踢踢踏踏的」。

「乾柴可都備足了?」

一聲尖銳的女聲問道,光聽聲音,就是下得狠手的主兒。

「回大小姐,都備足了!」

唯唯諾諾的聲音回答了。

「姐姐,葯勁也夠了,只等三更天一到,點火便好!」

「如此甚好,這病殃殃的小賤人,今夜必須死!」

「大小姐放心,任她有三頭六臂,她都遁地不得了。」

「是,是,姐姐,你大可放心,她長年累月服我草氏一族的無力草,就算她天生奇骨,也不會再有機會受到老太君的親傳了!」

「對門的老大嬸!您看劇能不能小點兒聲,或者關上門在您家裡自個兒看呀!」抱怨著睜開眼,看到的是簡易的木床,掛著絲邊帳子。

抬手要揉眼睛,感覺渾身疼的厲害,就像要散架了一樣。

「哎呦!我去!昨晚也只喝了兩個江小白而已嘛!號稱財大校草隊伍里的酒仙,不該如此不勝酒力呀!」

質疑了自己的實力,恍如做夢一樣。

「噹噹噹~天乾物燥,小心火燭!」

「噹噹噹~天乾物燥,小心火燭!」…

「等,等,這不是古裝劇里報時橋段嗎?」

漸漸清晰的聲音,再次刺激著聽覺神經。

「點火!」

「是!點火!」

女聲命令后,跟著是二次重複后再次發令。

跟著「吱~吱」乾柴遇烈火的燃燒聲后,映天的光亮照得整個屋子透明透亮的。

腦海里像過電流一樣,一股腦兒的輸入了信息。

原來自己從7樓墜落,穿越到了五行青瓦閣世界里,就是當下最流行的玄幻小說的桃園世界。

更更讓他意外的是,此刻自己的靈魂是在一具女性身體里,要不是渾身疼痛的連手都抬不起來,他就想觸摸一下這女人身體究竟和男人身體有哪些本質上區別?

那這身體的原主~?

想到這個問題,腦袋裡就像計算機的編碼一樣,光速一樣的閃過。

原主,金、木、水、火、土、五大家族裡的第二大家族,木氏三小姐,木棉血;從小父母雙亡,體弱但不多病,卻在近幾年忽然見不得光,吹不得風多病了起來。

本來就不討人喜歡的她,一多病更是成了木氏族人的眼中釘肉中刺了!

不是因為她有多少絕技傍身,只是因為族裡的老太君,木夏氏拿她當寶貝;一心要培養她為下一代家族掌權的族長。

這樣自然就給她招來了很多殺身之禍了。

「咳咳~」濃煙飄進屋裡,嗆得木床上的人徹底的清醒過來了,知道自己渾身酸痛是因為從7樓墜落造成的;自己本就沒打算輕生,是哪個想不開的冒失鬼推了自己,自己才會從墜樓的。

「要是讓我知道這個冒失鬼是誰,我一定要她陪葬!」

江小白咬牙切齒的,要喝人血,吃人肉似的。

「算了!現在不是計較這個問題的時候,再不逃出這火海,又要再死一次了!我的書還沒完結,我的愛心表示也沒有要回;就連我那救命的口罩,都被呂要那個綠茶捲走了…!我不能死,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本能的起身下了床,顧不上奇怪此刻的身體矯健不似剛才般有疼痛,也不似記憶里那樣體弱多病,在木床前伸了雙手用力拉了垂在床前的帳子,跟著一聲木門腐朽又失潤滑的「咯吱」聲,身體一個重心不穩,從高處筆直的掉落了下去。

約摸三丈高的距離,身體摔在了稻草上,這四周漆黑,卻能判斷這是一個井式的屋子,跌落下來因為驚慌而不自覺的「啊」聲,它有迴音。

江小白是怕再死三次,第二次死亡自己剛逃出來呢!

「不錯嘛!原主有些小機關的嘛!」

原地適應了片刻,漆黑不再是漆黑,能看到屋子的形狀,能找到出去的路。

就這小片刻,江小白完全和木棉血融合在了一起。

高中時代一心做「別人家的孩子」,除了讀書就是讀書。

擠進一流大學,有了一項個人愛好——寫作。卻也沒有把握主流,成為炙手可熱的大作家。

頂著校草帥氣的皮囊,終於在大四時候戀愛了,而且還是和眾人求而不得的大校花呂要。

呂要的交往原則就是,第一次一定要留到結婚。

畢竟是第一次戀愛,江小白以為這就是愛情,仗著家裡條件還不錯,對這呂要也都是有求必應的。

就是有條件要給,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給。

舔狗是會上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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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裡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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