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尾聲
「你。。。」秦蒼蒼頓覺語塞,她氣呼呼地看著喬御,她現在更加確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那個黑衣女子就是他派去的替死鬼。
「喬御,一人做事一人當,為什麼要讓別人去當替死鬼?」
喬御將手中的煙頭按滅在煙灰缸里,「剛才我不是說了嗎,我只是在保護自己的老婆而已,難道這也有錯啊?」
「保護我?那你為什麼不阻止我,還由著我去做那麼傻的事?」
秦蒼蒼火大,她沒有想到自己的決定竟差點害死了人,她怎麼可能輕易原諒自己,如果那個莎莎沒事還好,如果她有事她是不會原諒自己的,還有喬御這個幫凶。
喬御見秦蒼蒼真的很生氣,他也覺得有些惱火,他不過就是為了保護她,沒想到她特意回來一趟就是來指責他的。
「蒼蒼,我知道你需要發泄,替你排憂解難難道不是我的職責嗎?」
「發泄,你知道嗎我差點就把人嚇死了,你是不是要眼睜睜的看著我變成殺人兇手啊?」
此時秦蒼蒼的腦子就像短路了一樣,明明是她自己要去復仇的,結果反而跑來責怪喬御沒有阻止她,秦蒼蒼覺得自己雖然有點無理取鬧,但她就是覺得喬御不應該為泱作禍的。
秦蒼蒼不顧喬御眼中的怒火,直衝沖的就往外走,走至門口的時候她對身後的人說了一句:幫幫她吧,我會感激你的!
秦蒼蒼口中的她很明顯,就是那個黑衣女子。
剛出大門小喬御就顛顛的跑了過來,秦蒼蒼看著它可憐兮兮的模樣忍不住將它抱到了懷裡。
「小傢伙,你還好嗎?」秦蒼蒼看到小喬御的時候什麼煩惱都忘記了,她的手撫摸著小喬御的下巴,而小喬御也調皮地舔著秦蒼蒼的手。
這一人一狗玩得倒不亦樂乎,喬御從屋子裡走了出來,「小喬御其實很想你,要不你就留下來吧!」
秦蒼蒼回頭看著他笑了,一雙眼睛彎成了月亮,陽光打在她的臉上起了一層薄汗。
「既然小喬御想我了,不如讓我帶它走吧!」
「可是我也想你了!」
秦蒼蒼笑著的眼睛突然垂下,「喬御,我說過,我不想再繼續下去了,未來的兩年嫁娶隨意,或者現在我們也可以辦離婚!」
喬御的臉一陣陣的變得陰沉,他做了那麼多不就是為了她嗎?現在她卻說要離婚,離婚這兩個字是隨便說的嗎?
「蒼蒼,我不會跟你離婚的,我不會愛上別人,這輩子我非你不可了!」
秦蒼蒼聽著喬御類似表白的話語,心裡一陣狂跳,經過那麼多事以後她真的累了,身心俱疲。
「喬御,我想自己一個人好好的想想,給我點空間吧,別在派人跟著我了,如果我還是捨不得你我會再回來的,到那個時候你就算是攆也攆不走我的!」
喬御愣愣的看著她,他知道秦蒼蒼這次是認真的了,如果他繼續無休止地阻止她離開的話,她肯定會恨自己的,那樣反而適得其反,喬御是何等聰明的人,他怎麼可能讓秦蒼蒼真的恨自己呢!
「好,你去吧,把小喬御也帶去吧,有它陪著你我也就放心了,以後你要是想我了就看看它,那樣你就不會寂寞了,什麼時候想家了就回來,這裡永遠都是你的家!」
秦蒼蒼從來都沒有聽到過喬御說這麼煽情的話,她含著淚轉身,她怕自己再不轉身就會捨不得離開了,眼裡卻不爭氣的留了出來。
太陽炙烤著大地,一波波烤人的熱浪襲擊著秦蒼蒼的臉龐,整個面部火辣辣的疼。
地面似乎都能聽到滋滋聲,秦蒼蒼覺得整個人就像被抽幹了力氣一樣,走著走著就走累了,汗水順著她的臉頰流到了脖子里。
她抱著小喬御攔了輛計程車,不知道是不是天氣的緣由,司機師傅一直在前面爆粗口,秦蒼蒼撫摸著小喬御的背脊,一句話也沒有多說,好不容易到了秦家宅子,連錢都沒有找零她就抱著小喬御下車了,她可不想再生出什麼事端來。
秦蒼蒼打算這次去大山裡支教,聽說那裡山清水秀,民風淳樸,只是生活條件艱苦,很多老師都不願意去。
而秦蒼蒼覺得那裡很好,可以讓人浮躁的心安定下來,也許兩年後她會有不一樣的想法。
去之前秦蒼蒼又去了一次關嶺,她已經想起了過去發生的事,她覺得自己最對不起的還是祁雲,可惜祁雲現在已經變成了一捧黃土。
她對著祁雲的墓碑哭了好久,如果不是她心急就不會出車禍,如果不出車禍那她現在肯定在自己面前活蹦亂跳的。
秦蒼蒼見天色不早了,也就起身往回走了,她這次來看了雲兒下次就該兩年後了。
離別總是帶著憂傷,所以秦蒼蒼是悄悄的離開的,她沒有驚動任何人,她最怕的也是離別。
秦蒼蒼就像憑空消失了一般再也沒有出現,而喬御也沒有繼續找她,因為她說過,兩年後她會回來,他也給過她承諾,這兩年不再找她。
兩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萬紫嫣生了個可愛的小公主,程逸也在中途回國了兩次,最終他還是又回了古堡里,他還在繼續等下去。
而喬御每天除了打理廣茂集體,還把秦氏打理得僅僅有條,每個月他都會將一筆錢匯到秦蒼蒼的帳上,不管秦蒼蒼接不接受。
而秦蒼蒼每個月收到信息的那天都會躲起來痛哭一場,不是她怕苦怕累,其實在山區她過得很開心,這裡的孩子都很可愛,鄰居也很友善,她只是想喬御了,很想很想。
有鄉親說要給她介紹男朋友,都被她一一婉言謝絕了,她的心裡早就被喬御填得滿滿當當的了,哪裡還容得下其他人。
秦蒼蒼後來又回來了,她不敢去打擾喬御,而是在離喬御不遠的地方買了一套房子,這樣她就可以聞到來自他的方向飄來的風,帶著淡淡煙草味的薄荷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