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搭上第一班快車
燕京,海淀區。
華藝兄弟總部,辦公大樓。
「來,合同你看一下。」一個中年男人,把一份合同遞給坐在沙發上的青年。
青年並沒有急著簽約,而是一條條細則看了起來。
華藝現在還是京圈的龍頭之一,尤其是明年就要開始籌備上市了。
可以說這個時候華藝要招藝人,那絕對有一大群人趨之若鶩。
說是工具人,但是華藝的工具人肯定要比大多數公司的工具人要高級一些。
不過青年並沒有急著簽約,而是非常冷靜的看著合同上的細則。
先小人後君子,這是他的處事原則。
他雖然是簽的新人合約,但是抽成也才30%,這在業內已經算良心合約了。
雖然華夏的總體環境比棒國那邊要好上許多,不至於出現什麼九一分或者八二分的霸王條款,但是新人合約抽一半也是常事。
所以他拿到的這個三七的合同算是很良心的了,他七,華藝三。
當然這只是在酬勞方面的良心,他還要看其他的條款。
演員的經紀合同不只是酬勞抽成那麼簡單,合同這個東西最重要的是權責對等。
而行業內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不明說,權責都是不對等的,都是霸王合同。
這種優惠的條款,很可能只是障眼法。
而且就算是一個酬勞抽成,涉及到的錢也是很複雜的。
一個七三分,片酬是怎麼算的?是藝人拿到多少片酬,就照著這個片酬給?還是要扣除成本之後再分?
如果是後者,那扣除成本之後是負數怎麼辦?難道還要藝人倒貼錢嗎?
這些條款經紀公司一般不會拿來整藝人,但是一旦涉及到已經紅了的藝人要跳槽,這些就是拿來限制藝人的手段。
還有最重要的就是合約期,一般情況下,新人簽約都是七年左右,長的十年。
至於某位老闆給自己的女藝人開的,十五年的合同,放在任何一家經紀公司,都會忍不住被吐槽喪心病狂。
他的合同是五年的合同,五年之後視當時的情況,再決定是否續約。
這份合同別說是新人,就算對很多一線的藝人來說,也算很優待的合同了。
沒有強制通告,沒有商演,沒有強制代言。
怎麼說呢?這個合同可以說,就只是讓他掛了個名字在華藝。
他看完了合同的條款,滿意的點了點頭,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孟子榆!」
然後遞給了面前的中年人。
「你小子,你爸托我照顧照顧你,我還會坑你嗎?簽個合同那麼謹慎。」中年人笑道。
孟子榆也笑道:「壘叔你這話說得,先小人後君子,總比後面出了事兒扯皮強吧?」
中年男人是華藝的二老板王鍾壘,人稱小王總。
小王笑了笑,對孟子榆說道:「你小子,就你理最多。」
孟子榆無奈道:「您也知道,我媽是教法律的,我再怎麼著,也得遺傳點兒她老人家的法律精神不是?」
小王無奈的笑道:「少貧嘴,說正事兒,康導想翻拍你那《我的團長我的團》,價格什麼的你們自己談,我只傳話。」
孟子榆點了點頭說道:「行,我跟他說。」
和小王寒暄了一會兒,孟子榆離開了華藝。
之所以簽約華藝,是因為華藝如今正值巔峰時期,而且正在籌備上市。
他知道再過不久,華藝就要啟動增資入股了,到時候他可以直接成為華藝的股東。
為什麼他會知道?因為他是個重生黨,二十二年前,孟子榆重生在燕京的一個大院家庭。
重生這一世,孟子榆當然沒有閑著,和其他重生者一樣,當起了文抄公。
不過這個時空里,因為網文才剛剛起步,所以孟子榆主攻的是傳統文學領域。
當然,網文里,也抄了幾部前世爆火的作品,為將來做準備。
他的第一部作品是一部言情小說《最好的我們》,成了當年的暢銷書。
之後根據老孟同志在部隊的經歷為原型,寫了《士兵突擊》。
這本書後來被康弘雷拍成了電視劇,可以說是火遍了大江南北。
孟子榆做為編劇和原作者,還在裡面演了袁朗這一角色。
可以說做為一個演員,孟子榆也算是小有名氣了。
畢竟要完成學業的嘛!做為北大社會學系的高材生,孟子榆當然是要以學業為重的。
至於他們家和大王小王的關係?算是鄰居吧,一個大院的。
這個投胎技術比起另外三個姓孟的要差了不少,不過也足夠他浪了。
ps:本書時間線11年左右,事件架空,請勿帶入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