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代言人
「我去,這武技也特么的太貴了吧。」
侯小天忍不住爆了一個粗口。
經過查詢,他找到了聯盟國最大的網路商城,稱為聯盟商城。
裡面擁有各種各樣的東西出售,就和地球華夏國的某寶一樣。
自然,也有武技的出售,只不過這個價格,讓他相當的蛋疼。
基礎武技還好,大多都是一千聯盟幣一套。
這個價格還算可以。
但是,人級武技,那就不一樣了。
他簡單看了一下。
人級下品武技,一萬到五萬聯盟幣之間。
人級中品武技,二十萬左右。
人級上品武技,八十萬往上。
地級武技,這個沒找到。
天極武技,不用想了。
別說地級武技,就連人級上品武技,都不多。
最多的就是基礎武技,然後是一些人級下品武技。
武技等級越高,自然也就越珍貴。
並且想要學到好的武技,在網上是不可能的。
只有加入武館,或者考入各個軍校,再或者就是拜師學藝。
不然的話,你是學不到好的武技的。
「特么的,新虧老子有外掛,不然就得大出血才行,我決定了,到時候,老子就買幾套基礎武技,然後硬強化成天極武技,羨慕死你們。」
侯小天嘀咕道。
隨後又把目光放在了靈寶上,主要就是兵器上。
又是一陣蛋疼。
他能接受的也就是凡器的價格,至於靈器,跟喝血差不多,不對,應該說,比喝血還貴。
「呼~」
看了一圈之後,呼了一口氣,
「看是看完了,接下來就是要賺錢了,沒錢,毛都買不到,話說該怎麼賺錢呢?」
當然了,也不能說賺不了錢,賺錢的門路有很多。
比如說,他可以買一些基礎武技,凡器之類的,然後強化一番,絕對可以買上好價錢。
再比如,他可以出售靈果。
他們猴族領地的靈果多的吃不完,即便現在猴族被強化了一番,全都比較能吃,也吃不完,很多都浪費了。
他完全可以把這些低級靈果賣出去。
靈果可不便宜,就拿蘋果來說。
普通的蘋果可能就是幾塊,貴點的十多塊一斤。
可是靈果就不一樣了。
就算最低級的靈果蘋果,都需要三百左右一斤,還是供不應求的那種。
低級靈果,對於修行的用處可能不是特別大,但是味道香甜可口,耐放,並且營養豐富,對人體有一個非常好的調理。
這個調理,可要比保健品強多了。
所以,靈果非常的受歡迎,一到市面上,基本都是搶著買。
中級靈果,那就更厲害了,到了中級靈果,就算對武修都是一個很好的輔助,這個時候,就不是論斤賣了,那是論個賣。
一個中級靈果蘋果,輕輕鬆鬆上萬。
至於高級靈果,不用想,買是買不到的,就算有,要麼自己留著,要麼就是高價出售給有錢人,都不再經過市場流通的。
極品靈果,在市場上那是一個傳說,也只有在拍賣會上見過,那價格,可以阻攔這世界上百分之九十往上的人。
之所以如此,就是靈果的稀少,難尋程度太高導致的。
人類世界擁有的靈果並不多。
人為種植非常難,培養一顆靈果樹耗費的時間和精力非常大。
並且靈果樹認水土,對環境的要求非常高,一旦動土移植,要麼死亡,要麼退化,能夠完美存活下來的極少極少。
都市環境問題嚴重,非常不利於靈果樹的生長。
曾經都市中也有不少靈果樹,最後,要麼死亡,要麼退化成普通的果樹。
導致現在,人類世界中,也就是一些環境不錯的果園,才能擁有一些靈果樹。
而靈果樹最多的地方,那就是深山老林。
但是,深山老林不是你想進就能進的,原因就是妖的存在。
人類和妖的關係很複雜,雖然在域外戰場合作對敵,但是,在這地元界中,關係並不融洽,一般情況下,互不干擾,一旦見面,要麼是相互忌憚,要麼就是針鋒相對。
一方面是因為種族的區別。
但更多的是觀念的不同。
妖族行事,肆意妄為,沒什麼規矩可言,也不願遵循什麼世俗規矩。
要說有規矩,那也只有一個規矩,大自然恆古不變的規矩,弱肉強食,強者為尊。
而,人類社會,是一個萬事都講究規則的世界。
所以,兩者之間很難相處一起。
這就造成了矛盾不斷。
而且,和人類相比,大多數動物在體質方面本身就具有先天性優勢,一旦進化成妖,體質優勢更加明顯,普通人壓根就很難對付。
而深山老林中,就是動物的天堂,所以其中,也是各種妖類橫行,成了人類的禁地。
也只有一些實力強大的人才敢進入其中冒險。
普通人壓根就不敢輕易進入。
想要進入深山老林中尋找靈果,自然也就困難重重。
當然了,人類也可以不顧一切,拿著重武器或者派遣強大的武修戰士進行瘋狂式掠奪,但是下場恐怕也很嚴重,就算贏了,自身也是傷亡慘重,對於靈果樹而言更是一種竭澤而漁的行為。
現在外面有強大的敵人威脅,這樣的內戰很顯然是承受不起的。
其實吧,完全沒有這個必要。
小打小鬧,其實也是挺好的,可以促進實力的提升。
可以當成一種冒險修鍊。
所以,這一切的一切原因,造就了靈果的價格居高不下。
侯小天想想猴族領地那地上落了一層密密麻麻的爛水果,就是一臉的心疼,那都是錢呀,幾百塊一斤呢。
這是靈果的價格。
對他來說,就算不賣低級靈果,也可以強化出來一些高級極品靈果去出售,依然可以賺個盆滿缽溢。
所以,賺錢的方式有很多,賺大錢的方法也有不少。
但是。
方法歸方法,如果不能落實到實際,也不過是瞎想而已。
現在最難的就是怎麼落實。
畢竟他是妖,要賺人類的錢。
雙方矛盾重重,這個信任感,可以說是低的可憐。
當然了,也有簡單直接的,那就是去搶。
不過,以他現在這點實力,下場只有一個,猴族說不定會象徵性的撿兩片樹葉子給他立個衣冠冢。
屍體就不用找了,絕對是渣都不剩。
話說,他是擁有人類思想的妖,也不願去做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
「自己出面,很不適合,但是,不代表哥沒有辦法,我可以找人呀。」
侯小天嘀咕道,旋即點了點頭,
「沒錯,就是這樣,我可以在這個村子里找個人作為我的代言人,讓他代替我出面,嗯,不錯不錯,這個辦法灰常不錯,真是機智如我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