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致命詭異之怨恨糖漿

第221章 致命詭異之怨恨糖漿

曹秀秀斷斷續續咳了好久,都不見好轉現象。一聲一聲,沙啞而低沉,又急躁,像不小心吞了一粒扣子,卡在喉嚨,上不去,下不來。

她不斷用手摳喉,試圖做一些緩解。但,無用功——

這場病已經持續一個多月了,自那天開始,便生了根,發了芽,又長出猙獰植物般,茁壯得很。

在與咳嗽的對決中,曹秀秀每回都吃敗仗。認輸。

她從床上起來了,趿著拖鞋打開房門,到廚房。廚房收拾的很乾凈,亦簡潔,還有一股清新的香味。曹秀秀走到冰箱前。

輕緩地拉開冰箱,她望著裡面的糖漿。統共還有五瓶,夠用五天。真煩。

曹秀秀有一個毛病,不知自何時開始,咳嗽必得吃糖漿,用枇杷果及葉子熬制的,濃濃的,有點甜,藥味被蓋住那種。

只要喝這個她就能好。

但,與一般病患不同,她的量比較重,一口氣需要喝掉一瓶。爾後一整天喉嚨都不疼不癢。

打開一瓶,曹秀秀揚起脖子,一咕嚕灌下。味道有點甜,膩膩的,因加了特別佐料調味。她喝的太急了,漏了點,像嘔出的血,自嘴角蜿蜒,猩紅色的。

喝完,瓶子還捨不得丟——其實這已經是舊瓶子了。糖漿亦非一般止咳糖漿,是特質的,有秘方,外面買不到。

她最鍾愛這種自己釀造的獨特口味。

吃完葯,曹秀秀怔在冰箱前數了數,彷彿再數一次,糖漿就多一瓶般。她是個執拗的女人。

自小便是。鉛筆的牌子,飯菜的口味,洗澡的水溫,睡覺的時間。還有男人——她愛的男人。她是那種從一而終的女人,一旦愛了一個男人,便是生生死死一輩子的事,差一秒都是錯。

她的咳嗽便是自那男人引起的。

那是她的男友。

兩人是在大學相識,那時,曹秀秀剛考上大學,從一個城市顛簸到另一個城市。她的父母都是老師,從小家教就好嚴,遑論異性,連同性都很少接觸。

但,外地與家不同。在家中,處處有父母操持,她無需費太大心思。到了學校,一切都陌生,她有點不知所措,只怔怔地站在校門口。

「同學,」一個渾厚的男聲自身後傳來,轉頭一看,一位俊俏少年。他五官精緻,身姿筆挺,魁梧有力,笑容陽光——一種莫名的情緒在曹秀秀心底開始蕩漾。「你沒事吧?」他又問,是禮貌關切的口吻。

「沒……沒事,我只是找不到自己的宿舍了。」她有點羞怯。

男生好有紳士風度,親自帶領,充當護花使者地把曹秀秀送到宿舍門口。

「就是這了,那我先走了。」男生笑著轉身。

一當兒,曹秀秀生出勇氣,赫然開口:「那個……謝謝。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男生微微一怔,旋即反應過來:「我叫陳琦,工商管理專業。」

呵,同一個專業,或許還能同班。曹秀秀想。但,只一瞬,人便不見。她有點失望。

古人云: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次日上課,曹秀秀在班級碰到了他。好有緣,是上帝聽到了她的禱告?誰知呢。

她本是成績優異的優等生,每堂課都聽得好認真。但,愛情是毒藥,是魔鬼,會誘惑人犯罪——這堂課,曹秀秀一直偷偷窺探陳琦的側臉。越看越帥。她想。

下課後又主動黏上去講話,也是怯生生的表情,格外讓人憐惜。

至此,沒幾日兩人就熟了。

終於有一天,陳琦開口了。他特意把曹秀秀約到外面,逛了一圈的街。直到好晚,學校宿舍都關門他才開口:「我有句話不知道該不該對你說?」

「什麼?」曹秀秀一面期待,一面恐懼。她表露的太明顯,陳琦又太聰明,不可能不知道心意。她擔心陳琦只希望二人是朋友。

「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好嗎?」呵,一瞬間,如落夢中,亦真亦幻,五感盡失。曹秀秀以為自己聽錯。

陳琦見她詫異,又試探般再問一句:「你……能做我女朋友嗎?」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曹秀秀不知所措。她沒談過戀愛,這方面太缺少經驗,是應下,抑或拒絕?太早答應怕對方認為她不自愛,不答應又怕錯失。

糾結片刻,曹秀秀遵從本性,答應了。

兩人這晚好愉快,彼此都是第一次,不甚熟絡。但,又各自賣力,意圖讓對方快樂、滿意、欲生欲死。

爾後關係更親密了,經歷那一次肉體相博后,總是膩在一起。

在外人看來,兩人是極登對的。一個英俊瀟洒,一個琦年玉貌,堪稱金童玉女。曹秀秀亦如是想。

她是個比較傳統的女孩子,認為女人的天職是照顧一個男人,無論床上抑或床下,她都十分盡到一個女人的職責。

每天早上,都做最好的早飯,哪怕食堂里的伙食並不差。

陳琦亦享受其中。

但,漸漸,陳琦便有些倦了——一個女人,過分的把自己看做為男人服務的存在,是很容易讓男人厭煩的。

陳琦開始流連其餘花叢。

他認識了一個妖冶,夠壞,還放蕩的女人。曹秀秀知道,但什麼都不說,她太愛陳琦,愛到願意徹底依靠,愛到只要他肯回家,別的都無所謂——

陳琦就此無恐。

那是大三那年——陳琦的不知收斂漸漸在校園內傳開了,大多數學生,都看到陳琦與別的女人出雙入對。

但,他們更多是好奇,好奇曹秀秀的反應。她生的很美,五官周正,氣質淡雅,身材又好,這樣的女人,可謂女神級別。

他們都好奇曹秀秀是否會分手。

可時間過去了,女主角都不做反應,人人都疑惑。直到某天,陳琦自願的連人帶心回到曹秀秀身邊。

他不再和那個女人有染。曹秀秀亦不問什麼,陳琦更不會說。但其餘人知道,並非是曹秀秀的執著與溫柔打動了陳琦。而是那個女人,自己不見了。

流言便起來了。

有人說,那個女人是因為結實了一個富二代,所以和對方跑路了。

還有人說,那個女人是懷了陳琦的孩子,但陳琦賴債,她沒辦法,只能打胎回去了……

總之是各種版本,越描越黑,陳琦難堪,曹秀秀卻不在意。

至此,曹秀秀徹底贏了。陳琦待她更好,連細微末節都關注。

那是某天的事,曹秀秀晨起時發出一聲咳嗽,雖很輕,但仔細。

陳琦即刻自身後摟住她:「沒事吧,是不是這段時間太辛苦了?」

「不知道,可能變天的原因,我這人有點馬虎,不怎麼在乎自己身體,所以有時候不添衣減衣的,很容易感冒。」她並不大當回事,只是咳嗽,並非做了棄婦。

但陳琦上了心。

沒幾日他便不知從何處搞來一種糖漿,執意要曹秀秀喝。他說:「這是我們老家獨特的配方,我奶奶以前是村子里的醫生,大家有什麼不舒服都找她。這個糖漿就是她發明的,有獨門秘方,和外面的不同,止咳潤肺最好了。」

雖然,曹秀秀的咳嗽已經痊癒,但她仍舊喝了一瓶。入口,甜膩滑落食道,像是濃稠的粥,沒有藥味。

「怎麼樣?」

「很好喝。」

「因為有我的愛呀。」陳琦說。

從那以後,曹秀秀一咳嗽就要喝陳琦送的糖漿。像一種自然定律,否則藥石無靈。

轉眼,兩人畢業了。

比起大學,就業有更多時間,兩人照舊同居。

因了完美好看的學歷,陳琦找了份不錯的工作。曹秀秀索性在家全職,專門照顧他。每天都做好美味的飯菜,讓陳琦帶去,羨煞眾人。

但,時間久了,曹秀秀亦覺得少了什麼。想了半天,她知道了。她差的是名分,一張結婚證。

是了,兩人在一起近六年,她一直只是女友,未能成為他的妻。曹秀秀覺得有些許遺憾。

爾後,她多次提及。但每次,陳琦都閃爍其詞。

「我覺得還早,畢竟我事業不大穩定,我打算等我賺夠一套房就娶你。」

「我不要這些,你知道的。」

「可我是男人嘛。男人總需要給女人安全感。」他拍拍曹秀秀的肩膀,曹秀秀便無話了。

她就是這樣一個女人,犯了大多數女人的通病。男人總喜歡講漂亮話,比鑽石好看,比糖果要甜,但大多不可靠。

做人不能犯賤。人作孽,尤可為。自作賤,不可活——要懂得辨別真假,不能一味相信,太過於相信男人,便是自作賤。

陳琦彷彿吃准了她這點,每每曹秀秀提及結婚,他都用這個當借口。時間便一天一天過了。

某日起床,曹秀秀髮現自己生了白髮。赫然一驚,爾後一算,她已不小,年紀已超過二十七,不幾日,便是二十八。

一個女人最美好的幾年所剩不多,她的琦年玉貌漸漸成了頹敗黃花。雖說女人會老,可女人亦會長大。當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變成老女人時,那些還未長開的「小女人」,就成了真正的女人。

她開始驚恐了。

「我們結婚好不好?我已經快二十八了,要不了幾年就三十了。我想生孩子,你知道的,女人超過三十懷孕就很危險,而且影響孩子智商。」曹秀秀已經不記得是第幾次開口了。

陳琦總是淡淡的:「不急,我們還年輕嘛,你說的都是舊時代的觀念,不必要這樣著急的。」

他當然不急。

尓今的陳琦,可謂事業有成,樣貌照舊英俊,只要他肯,只要他說,不知多少女人會嫁給他。

女人在某一方面永遠比不過男人。男人是天生的演員,戲子,會說漂亮好聽的情話,而女人,是入戲痴迷的觀眾,分不清真假,辨不出對錯——往往這種人最容易上鉤,成為不慎撲入蛛網的蝴蝶,最終被吃掉。

曹秀秀不知該如何了。只得默默一句:「我真的很想嫁給你。」

「你不信我嗎?我是想給你一個家,一個男人,沒房子,有什麼資格娶老婆?」

他騙人,曹秀秀知道——她曾偷偷看過陳琦的銀行卡,裡面的金額不菲。但,她能怎麼說?只能抓住一絲希望祈禱他還有真心,還有愛。

「好吧。」她說。

對此,曹秀秀是很有壓力的。家人催促的緊,她又沒辦法,覺得自己應該從一而終。

又過了一年。曹秀秀更加等不及了——與她而言,嫁人和出名是一樣的,要趁早。

隨著曹秀秀容顏老去,陳琦待她的耐心亦少得可憐。每每曹秀秀多問幾句,他便不耐煩。

曹秀秀覺得自己被拋棄了。

尤其是在某天——她徹底明白了——那是星期天,陳琦講要和同事去打高爾夫。曹秀秀則打算出去買點好的,做頓豐盛晚餐。

但,自某個街道,對面一輛車中,她看見陳琦與一個女人摟摟抱抱。那女人好年輕,好漂亮,笑的好動人——

曹秀秀瞬間覺得天地崩塌,整個人便不好,怔在原地發獃,心突突的跳,欲要出來。她手一松,東西掉落在地上。

爾後,她甚至不記得自己如何回家。

回到家后,因了打擊心痛,她身體漸漸不大好,開始咳嗽,一陣一陣。好晚時分,陳琦才回來。

他喝了酒,身上全是味道。

進屋后他瞥了曹秀秀一眼,徑直去了廁所洗澡。曹秀秀獨自坐在床上,怔怔地。

爾後,兩人睡在床上。陳琦睡得很香,呼吸均勻,但曹秀秀睡不著,翻來覆去。陳琦被吵醒。

「怎麼了,你不困嗎?」

「陳琦,我們結婚吧?」

「再說吧。」

「陳琦,我們結婚吧。」曹秀秀兀自念叨。陳琦惱了:「結婚結婚,你就想著和我結婚,我累了一天你和我說這個?」

曹秀秀不說話了,陳琦繼續睡。她開始默默流淚——好多年了,他都不肯,是他花心么,亦或是自己不夠好?

她自床上下來,走到廚房,拉開冰箱,自最後一層取出一瓶過期多年的糖漿——自好久前,陳琦便不大關注曹秀秀,不會再給她熬煮糖漿。好在當年感動,收了一瓶。曹秀秀一口飲掉。

糖漿已經發苦了,如她的心。

次日,陳琦依舊很忙……連續好幾天他都很晚回來,而星期天一大早便要出門。

曹秀秀沒說什麼,只兀自跟上。跟蹤了一天,她摸清了那個女人的住址。趁著次日陳琦上班,她在家中糾結了一上午。

終於決定了。她在某間五金店購置了一把削鐵如泥的小刀,摸上女人住所。

當門打開時,女人還在睡覺。見到曹秀秀,她有點驚詫:「你是?」

「我是陳琦女朋友。」

刀是藏在背後的,女人沒有發現,只打著哈欠轉身進屋,給曹秀秀讓了個位置。

「有事嗎?」她說。

「我是陳琦女朋友。」曹秀秀重複一句。

女人轉過身,蹙眉好奇望著她,忽而,女人笑了:「我知道,我和陳琦只是玩玩,他有錢嘛。」

「離開他!」這是最後的忍耐。

「我不,除非你給我六百萬!」不待女人說完,那把刀便狠狠地刺入女人胸膛,直穿心臟——這不是第一次,所以做的格外熟絡——曹秀秀殺的第一個人是大學時勾引陳琦的女人。

那晚,她把對方約到樹林,亦是用同樣手法殺害。爾後,碎屍,切成一塊一塊,內臟、骨骼,都碎掉,連同舊衣服一併換下,扔到荒蕪處餵了野狗。

這是第二次,姿勢更熟絡,女人來不及說話便死了。

曹秀秀望著剛才順手關上的門,笑了。她飛快地開始切割女人的屍體,將其割得粉碎,然後放入鍋子里,用大火煮,把肉都煮爛,內臟在鍋子里漸漸發白,骨頭亦烹煮的很好——那老闆沒有騙人,刀子真的鋒利。

做完一切,她把爛熟的肉沖入廁所。骨頭則帶走,到野狗出沒的僻靜處。她要讓那些生靈為她解決後事。

當晚,陳琦很早便回來了,許是在女人那裡吃了閉門羹。他沒有說什麼,因為不好說什麼。

兩人簡短几句后,陳琦上床睡了。

望著他熟睡的臉,曹秀秀笑了。她自抽屜里摸出那把刀,輕巧的割開陳琦喉管。鮮血頓時噴涌,她俯下,嘴唇貼在陳琦喉間,用力地吸。

鮮血還是溫的,有點甜,有點咸,有點腥……

陳琦好快就死了。

但曹秀秀不打算拋石——她把屍體切碎后丟入鍋子里,連同之前買好的葡萄,枇杷,冰糖……

煮了好久,肉塊連同內臟、骨髓都化成濃濃的汁液。

曹秀秀將其一瓶一瓶裝好,放入冰箱,統共一百瓶,夠吃一百日……那是她用來止咳的糖漿。

但,喝了好多,曹秀秀的咳嗽都一直不好。直到目前,只剩餘四天分量。望著空了的冰箱,她有點頹然。

到底是真的不好,還是自己潛意識不願好?只要咳嗽,便有借口飲用糖漿,甜的,帶著愛人味道的糖漿,是她尓今的精神食糧。

「噯……只有四天的分量了么?」曹秀秀落寞地關上冰箱的門,向屋內而去。她太愛陳琦,愛的不能失去,愛的已經發瘋。

記憶中最快樂的事兒,便是接過陳琦糖漿的那一當——愛人的情話,大多是假話,雖然甜,卻有大把添加劑,比不得一瓶實在的糖漿。

陳琦是曹秀秀的愛人,她最喜歡陳琦當年做的糖漿。為保存這美好記憶,她將陳琦煮成最愛——

至此,陳琦的一切,便能實實在在讓她甜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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