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城的夜生活是豐富的。夏季的夜晚,人們總會沐浴著清爽的涼風,三五成群的湧向蒲城縣委綜合樓前面的廣場上,開始一種欣欣向榮的健康生活方式。人們恬靜而愉悅的享受生活,洋洋自得徜徉於蒲城的廣場之上。年輕男女總會成雙成對的游弋於廣場並不寬裕的僻靜之處,做著他們甜蜜的小動作,敘談著他們風花雪月的愛情。
.廣場的大液晶電視牆下面,則是另一番景象。橫七豎八的地面上或躺著、或坐著一幫子「膀爺」們。這是每個城市都會見到的一到景觀,雖然不雅,卻滿溢著真實的生活氣息。大批的農民工們總會在疲勞的一天結束后,來到這裡分享小城的夜生活的一部分。既可以祛除炎炎夏日的燥熱,更重要的是這裡有免費的電視節目看。
一對青年男女似乎像在尋找著一個僻靜之處,那樣既不耽誤在這工作之餘的小聚,又不耽擱遠遠望著電視牆上表演的節目,一舉兩得。
「哎喲!」那女孩的腳下踩到一團軟綿綿的東西,緊接著傳來一聲慘叫。女孩早被這聲突如其來的叫聲嚇得魂不附體,驚叫著幾乎跳起來。
地上躺著那個黑影呻吟著站起來,揉著自己的小腿肚呲牙咧嘴的。雖然離廣場的燈光距離不算太近,但依然看清楚了那年輕人的一副健壯的身材及幾分俊秀的臉部輪廓。
「你們長眼睛沒?沒看到地上躺一人嗎?」被踩到的年輕人罵道。
「喲呵!誰知道這黑漆漆當口會躺著一個人?你也真會撿地方,躺哪不行,單撿著神鬼走不到的地方!」與那女孩同行來尋歡的男人陰陽怪氣的。
「你說這意思倒好像我納涼不揀地方了?這廣場是你們家曬麥場呀?我是不是還要去哪個職能部門備個案咋的?」
那女孩見兩人說話間火氣藥味十足,急忙連連道歉拉著自己男友的胳膊想離開。那年輕人雖然知道自己臉上一萬個掛不住,礙於自己女朋友在場也不便爭吵,只好順著台階下。
「嗨!你走什麼呀?你牛什麼呀?有話在這說清楚呀?」被踩得年輕人不依不饒的喊他。
那對男女知道遇見難纏的主,急忙匆匆的罵罵咧咧的離開偏僻處奔廣場而去了。
「瞧你媽那操行!」被踩得年輕人罵罵咧咧的。褲袋裡面的手機鈴聲響起來,他接通后感到自己的鬱悶依舊的怒火未消的罵著。
「高叢林,你小子在哪呢?誰又招惹你這小子了?」打電話來的那小子叫高森,是高叢林的發小同學。
「沒啥!碰到一對野仙,我也真夠倒霉的!」
「呵呵呵~~~~」高森在電話那邊笑得前仰後合。「是不是看到別人成雙成對的心中貓爪似地?這事情都是你自找的!有幾個像你這樣的!放著大都市的千金小姐不要,放著准岳父安置好的工作不要,跑到這窮鄉僻壤幹什麼大學生村幹部?你也真夠作的!」
「你說點別的吧?別凈扯這些沒用的!有屁快放?」
「喲,這一回到家裡脾氣還漲了!快點了!諾亞方舟夜總會,就剩你自個了!」
「你們幾個小子又做啥妖呢?去那鬼地方?」
「你愛愛來不來?你這鬱悶的時候,也就哥們還能記掛著你這孤家寡人!」高森說著掛掉了電話。
高叢林再次壞望了一下四周來來往往的紅男綠女們,不覺間寂寞襲上心頭。
他回到家鄉已經一個禮拜了,每天除了在家對著電腦亂砍遊戲之外,剩下的就是和幾個以前的高中同學鬼混喝酒。
高叢林生長在一個單親家庭。父親曾是公安部門的一個科長,童年的生活過得不算太好也不算太次。父親在他十五歲的時候被病魔纏身,丟開了他和母親妹妹三個人,撒手人寰。
母親在父親死後並沒有另嫁他人,而是終日沉浸在對父親無盡的懷念之中。幸虧有在省城經濟還算不錯的舅舅接濟著,才使他們兄妹能夠順利地上完了大學。
大學生活很快結束了。他交往三年的女朋友林巧兒勸他和自己一起留在燈紅酒綠的繁華都市,並且死纏著父親答應為他謀到了一份不錯的差事。女友的父親在他上大學的那個城市算是個能晃動風的主,最起碼高叢林是這樣認為的。要不在大學生就業如此緊張的時代,卻能為自己爭取到省林業廳這個別人做夢都不敢想的地方的入場卷。
他在那一刻確實心動了,他不排斥這種裙帶關係的提拔手段。他認為社會就是這樣,一個年輕人想要為自己的事業奮鬥出成績,白手起家最起碼也在三十多歲以後才會有所起色。而有個肯支持自己為自己能鋪路的老丈人的資助,那就意味著自己將少奮鬥二十年。
他是個當婊子又愛立牌坊的人,雖然心中是這麼想的,卻又在很多時候不願意承認自己的低劣。而這種發現是在那次與准岳父的隆重的見面才開始發現的。女友父母雙親那種居高臨下的眼神及態度讓他渾身感到不舒服。他感覺自己似乎將自己的一生賤賣了一樣,與其讓他永遠生活在這種低三下四的氛圍中,倒不如給他兩刀來得痛快。更重要的,他想起了自己在家的母親,他如果選擇了對那種眼神的妥協,也就意味著放棄了自己的自尊。對自己尚且這樣,那如果將來母親和自己住在一起呢?
他是板著個臉一言不發的默默站起來,離開女友林巧兒家的客廳的。林巧兒緊跟在他的身後,一前一後的糾結勸慰著有五六百米的距離。那景象必定引來了路人的圍觀。
林巧兒問,你難道就不能為了我們的愛情作出犧牲嗎?畢竟他們是我的父母!
高叢林冷笑著,我願意為愛情犧牲一切,但不包括我一生的尊嚴!我反問你願意放棄這繁華的都市,和我一起回到家鄉的小城嗎?
林巧兒驚愕著,瞪大著眼睛許久之後,終於低下了頭選擇了沉默。
高叢林登時感到涼颼颼的失意,他不禁苦笑著罵著自己這個問題的愚蠢,頭也不回離開,把林巧兒遠遠的丟在那裡······
高叢林失落的回到家的第二天,省城的舅舅就打來電話要母親去那裡住些日子,說是新公司剛成立,舅母沒辦法在家照顧叢林正在讀小學的小表妹。請保姆又不放心,讓母親幫忙照看一陣子再說。母親問他去不,他只說自己太累,剛到家想休息幾天。
母親走後,他忽然更加感覺到自己的失落。愛情在世俗面前的不堪一擊,使他每天嬉笑怒罵著。他知道他和林巧兒就這樣結束了,沒有多大的波瀾,沒有莊重的儀式,當然他心中更沒有多大的不舍。他覺得自己屬於家鄉這座小城,不屬於那喧囂的快節奏都市。他雖然尚沒有正式的融入到都市生活中去,但實習的那段日子已經夠讓他緊張窒息的喘不過來氣。他深知自己是個喜歡這種田園式的生活,雖然他知道這對一個剛二十齣頭的年輕人來說顯得很不合實際。更知道自己早晚要承擔起養家的責任來,但他依然想在年輕的時候選一些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來活。用他的話講,叫先為自己負責好,才能為社會負責好。要不怎麼會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呢?
他第二天從幾個高中同學口中得知家鄉正在招大學生村幹部,他連想都沒怎麼想便報了名。他也挺能選時間的四天之後,轟轟烈烈的大學生村官考試便開始了。這種低檔次的無異於安置難民的考試,對他來說不算什麼難事。他幾乎是全場第一個交卷子的!當時監考的那個領導對他投去不屑的輕蔑,認為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考生。可是當高叢林走出考場,他打量這臭小子的卷子是,看到的卻是密密麻麻的長篇大論堆滿了卷子。
本來今天他給高森幾個小子打電話,一個沒打通,心裏面鬱悶得要命。自己匆匆的下了速食麵扒了幾口,感覺到難以下咽。便一股腦的倒入門口的垃圾桶裡面后,又從冰箱裡面拿出自己前幾天燉的早已經變了質的骨頭扔道路上給幾條時常在那一帶徘徊的野狗吃。忽然他萌生一個念頭,便炒了棍子想把那條最肥的狗拿下了燉肉吃。卻不成想到,那條大黃肥狗對他呲牙咧嘴的示威對峙著,將他本來自認為強大的戰鬥攻擊指數嚇得蕩然無存。一個迷糊神沒注意,那幾條野狗便一鬨而散了······
他接過高森的電話后,左等右等心急火燎的截了一輛的士匆匆來到諾亞方舟這個小城唯一可以稱之為豪華前衛的娛樂場所。
高森是高叢林的發小兼同學。兩個人從小學一直到了大學形影不離。他們的老家都是在高村那個偏僻的小村莊。上小學的時候,高叢林便隨著父母來到蒲城來住。高森的父親在縣城的工商局上班,所以也是在那個時候擺到了城裡面。這種經歷,使兩個從小做鄰居的小夥伴關係更加親密了。後來,高叢林考入了大學,高森差了幾分落榜,早已經在自己局長父親的操作下到工商局上了班,現在年紀輕輕大小也算個領導級的小股長一類的。連工資帶灰色收入,一般來到諾亞方舟這些地方都是這小自掏著腰包。
諾亞方舟霓虹燈眼花繚亂的點綴的燈架上,使人瞬間有一種紙醉金迷的感覺。這裡面的消費群體與廣場那些有著天壤之別,廣場的那些人在他眼中是會享受生活且有著健康向上情趣的人,而來這裡的他認為都是些對生活迷茫,心靈空虛的人。其中不乏饑渴怨婦,無聊色徒所在。他覺得很多時候,高森就是奔著那些妖艷的寂寞少婦才來的。要不誰會無聊的到這裡喝著幾十元一瓶的啤酒來買醉!
他駐足於門外望著門前來來往往的弔帶們來養足了眼后,才撥通了高森的電話邊聊著便往裡面走。一不注意竟和一個喝的幾分醉意的女孩撞了個滿懷。
那女孩穿著一身紅色的弔帶絲群,濃妝艷抹的臉上並沒有掩飾住天生的俊秀可人。她似乎被這個不禮貌的撞懷跟驚了一下,待看清眼前是一個年輕的帥哥后,竟然露出一絲笑容。
「喲,是個帥哥呀?和誰來呢?乖乖!」那女人滿嘴的酒氣,打著嗝子去揪高叢林的衣領子。
高叢林笑了笑躲開她:「你喝多了?小姐?」這種情況他不是第一次遇見,所以也沒有表現出大驚小怪的樣子來。他早聽高森說過,附近幾個酒店的陪酒小姐總會在傍晚到諾亞方舟來客串,順便碰到如意的開得起價錢的,也會出來開鍾掙外快。
「你叫誰小姐呢?你叫誰小姐呢?」小姐這個稱呼在當今很多場合早已被賦予另一種含義,那女孩瞪著眼睛瞬間的想發火的樣子。
「對不起!那我該稱呼你什麼呢?你又沒告訴我名字?」高叢林索性知道自己正在寂寞無聊,反正是來尋歡,和誰瞎歡都一樣。
「你太老套了吧?」女孩不屑的揮著手,嘖嘖發出聲響。
「哦,那換個方式!直接一點,要人陪嗎?我是做那個的!」高叢林做個手勢。
「你什麼意思?」那女孩似乎不理解他的意思。
高叢林笑著抿著嘴不吭聲,那女孩揮舞著手不屑的奔旁邊的衛生間走去。
「你小子,剛來就泡上了?」高森撒歡的從裡面摸出來。「我以為你找不到地方呢?」
「別看了!哥們,上邊給你丟著以為呢?」高森見高叢林一直不忍心離開那背影。
「行,夠辣!」高叢林喃喃自語著。
「瞧你那德行?我告訴你,就這種貨色三張老人頭擺平了!你還當成個寶了?」
「你倒是對行情挺了解的?」
「切!」高森拉著高叢林的胳膊,嘟囔著往裡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