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身賣買
佐野學著的《日本社會史序論》在日本是禁書,我所有的一本是片上伸君送給我的。一九二四年七月片上君第二次來北京,將重遊俄國,行裝中帶有此書,因為怕檢查的緣故,表紙序文目錄都已撕去,只剩了三卷本文了。我托常維鈞君去改裝上一個半皮面,放在書架上,今天偶然拿下來翻閱,第一卷被支配者階級之諸研究中第六章是「我國人身賣買沿革考」,第八節結語云:
「未幾,明治維新出現了。明治初年政府的態度對於人身賣買這件事也全是革命的。明治三年,禁止賣童男給支那人。五年,因『賣買人身,規定終身或限期間,一任主人隨意虐使,有背人倫,所不應有』,命令解放娼妓藝妓,一切定期服役人等。新律綱領上也設略賣人之條,凡略賣人為娼妓者流二等,為妻妾奴婢者徒二年半,因而殺傷人者照強盜律治罪。但是正如別的改革事業不久就變成反革命的一樣,關於人身賣買,明治政府的態度也極為模胡不純,未幾經了幾次的警視廳令,也就默認了藝妓娼妓的人身賣買了。
我在上文回顧了我們過去的黑暗的歷史。以上只是順著見於文獻的事迹一看罷了,本文上不曾記錄的事實在文獻上還有無數存在,至於文獻上不曾出現的事實那更是無數了。過去的歷史書只是階級的歷史書,記錄我們平民的運命的地方非常稀少,我們對於這事禁不住要冷笑。現在是資本主義時代。人身賣買的暗影還沒有乾淨地拭去。現今勞動力之賣買是要比任何時代為盛。這豈不是把人類的歷史長久弄得黑暗的那人身賣買的原則之連續么?而且貧家女子賣身的事也同從前一樣地實行著。濫行讚美現代的人固然也未必有,我想人類真是可以讚美這人世的時代,那還是遙遠地在彼方罷。」(一五〇至一五一頁)
這固然說得不錯,但也是平常的話,可是這在日本恐怕就要犯忌而被禁止了。大凡極平常的,由我們從常識看去合於道理的話,在現代往往被認作危險,輕則禁止,重則查辦。我所見聞的日本人的議論,只有極少數的藝術家學者及主義者說得合理,而這些人都是帶有共產或無政府主義的傾向,是現代政治道德的權威所認為大逆不道者。關於濟南事件,因為孤陋寡聞的緣故,覺得日本人的話真說得通達事理的僅只一小篇,這是登在日本無政府黨機關報《黑色青年》上面的。中國的各種主義者似乎同日本的是兩類,所以情形不大相同。中國社會史序論這一類的書既少有人肯做,說起話來也總同別派的人差不多的奇怪。這不知道是什麼理由,大約中國人的思想是統一的緣故罷?不過我也不能確說。
十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