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得貓
貓與巫術
我很早就想寫一篇講貓的文章。在我的《書信》里與俞平伯君書中有好幾處說起,如廿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云:
「昨下午北院葉公過訪,談及索稿,詞連足下,未知有勞山的文章可以給予者歟。不佞只送去一條窮袴而已,雖然也想多送一點,無奈材料缺乏,別無可做,久想寫一小文以貓為主題,亦終於未著筆也。」葉公即公超,其時正在編輯《新月》。十二月一日又云:
「病中又還了一件文債,即新印《越諺》跋文,此後擬專事翻譯,雖胸中尚有一貓,蓋非至一九三三年未必下筆矣。」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云:
「近來亦頗有志於寫小文,仍有暇而無閑,終未能就,即一年前所說的貓亦尚任其屋上亂叫,不克捉到紙上來也。」如今已是一九三七,這四五年中信里雖然不曾再說,心裡卻還是記著,但是終於沒有寫成。這其實倒也罷了,到現在又來寫,卻為什麼緣故呢?
當初我想寫貓的時候,曾經用過一番工夫。先調查貓的典故,並覓得黃漢的《貓苑》二卷,仔細檢讀,次又讀外國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倫(A.A.Milne),卻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冊見贈,使我得見所著談動物諸文,尤為可感。可是愈讀愈胡塗,簡直不知道怎樣寫好,因為看過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擺上一塊磚頭,此其一。材料太多,貪吃便嚼不爛,過於躊躇,不敢下筆,此其二。太約那時的意思是想寫《草木蟲魚》一類的文章,所以還要有點內容,講點形式,卻是不大容易寫,近來覺得這也可以不必如此,隨便說說話就得了,於是又拿起那箇舊題目來,想寫幾句話交卷。這是先有題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賦得,不過我寫文章是以不切題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當作賦得體的範本,那是上當非淺,所以請大家不要十分認真才好。
現在我的寫法是讓我自己來亂說,不再多管人家的鳥事。以前所查過的典故看過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卻了,《貓苑》也不翻閱,想到什麼可寫的就拿來用。這裡我第一記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與貓的故事,出在霽園主人著的《夜談隨錄》里。此書還是前世紀末讀過,早已散失,乃從友人處借得一部檢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則中之一。其文云:
「京師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餘,甚老耄,居後房,上下呼為老姨。日坐炕頭,不言不笑,不能動履,形似飢鷹而健飯,無疾病。嘗畜一貓,與相守不離,寢食共之。宦一幼子尚在襁褓,夜夜啼號,至曉方輟,匝月不愈,患之。俗傳小兒夜啼謂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於是延捉者至家,禮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婦人耳。是夕就小兒旁設桑弧桃矢,長大不過五寸,矢上系素絲數丈,理其端於無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兒啼漸作,頃之隱隱見窗紙有影倏進倏卻,彷彿一婦人,長六七寸,操戈騎馬而行。捉者擺手低語曰,夜星子來矣來矣!亟彎弓射之,中肩,唧唧有聲,棄戈返馳,捉者起急引絲率眾逐之。拾其戈觀之,一搓線小竹籤也。跡至後房,其絲竟入門隙,群呼老姨,不應,因共排闥燃燭入室,遍覓無所見。搜索久之,忽一小婢驚指曰,老姨中箭矣!眾視之,果見小矢釘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貓猶在胯下也,咸大錯愕,亟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撲殺其貓,小兒因不復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數日亦死。」後有蘭岩評語云:
「怪出於老姨,誠不知其何為,想系貓之所為,老姨龍鍾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同卷中又有貓怪三則,今悉不取,此處評者說是貓之所為亦非,蓋這篇夜星子的價值重在是一件巫蠱案,貓並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漢的巫蠱詳情,可是沒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現在所說的大抵是以西歐為標準,巫蠱當作witch-craft的譯語,所謂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國藹堪斯泰因女士(LinaEckenstein)曾著《兒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愛讀,其遺稿《文字的咒力》(ASpellofWords,1932)中第一篇雲「貓及其同幫」,於我頗有用處。第一章貓或狗中云:
「在北歐古代貓也算是神聖不可犯的,又用作犧牲。木桶里的貓那種殘酷的遊戲在不列顛一直舉行,直至近代。這最好是用一隻貓,在得不到的時候,那就用煙煤,加入桶中。」
「在法蘭西比利時直至近代,都曾舉行公開的用貓的儀式。聖約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處均將活貓關在籠里,拋到火堆里去。在默茲地方,這個習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廢除。比利時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聖灰日即四旬齋的第一日舉行所謂貓祭,將活貓從禮拜堂塔頂擲下,意在表示異端外道就此都廢棄了。貓是與古代女神茀賴耶有系屬的,據說女神嘗跟著軍隊,坐了用許多貓拉著的車子。書上說現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遺址,原是獻給一個女神的廟宇。」第二章貓與巫中又云:
「貓在歐洲當作家畜,其事當直在母權社會的時代。貓是巫的部屬,其關係極密切,所以巫能化貓,而貓有時亦能幻作巫形。兔子也有同樣的情形,這曾被叫作草貓的。德國有俗諺雲,貓活到二十歲便變成巫,巫活到一百歲時又變成一隻貓。
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巴耳溫的《留心貓兒》中有這樣的話,巫是被許可九次把她自己化為貓身。《羅米歐與朱麗葉》中諦巴耳特說,你要我什麼呢?麥邱細阿答說,美貓王,我只要你九條性命之一而已。據英法人說,女人同貓一樣也有九條性命,但在格倫綏則雲那老太太有七條性命正如一隻黑貓。
又有俗諺雲,貓有九條性命,而女人有九隻貓的性命。(案此即八十一條性命矣。)
巫可以變化為貓或兔,十七世紀的知識階級還都相信這是可能的事。」
燒貓的習俗,茀來則博士(J.G.Frazer)自然知道得最多,可惜我只有一冊節本的《金枝》(TheGoldenBough),只可簡單的抄幾句。在六十四章火里燒人中云:
「在法國阿耳登思省,四旬齋的第一星期日,貓被扔到火堆里去,有時候殘酷稍為醇化了,便將貓用長竿掛在火上,活活的烤死。他們說,貓是魔鬼的代表,無論怎麼受苦都不冤枉。」他又解釋燒諸動物的理由云:
「我們可以推想,這些動物大約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實在就是男女巫,他們把自己變成獸形,想去進行他們的鬼計,損害人類的福利。這個推測可以證實,只看在近代火堆里常被燒死的犧牲是貓,而這貓正是據說巫所最喜變的東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這樣大抵可以說明老姨與貓的關係。總之老姨是巫無疑了,貓是她的不可分的系屬物。理論應該是老姨她自己變了貓去作怪,被一箭射中貓肩,後來卻發見這箭是在她的身上。如散茂斯(M.Summers)在所著《殭屍》(TheVampire,1928)第三章殭屍的特性及其習慣中云:
「這是在各國妖巫審問案件中常見的事,有巫變形為貓或兔或別的動物,在獸形時遇著危險或是受了損傷,則回復原形之後在他的人身上也有著同樣的傷或別的損害。」這位散茂斯先生著作頗多,此外我還有他的名著《變狼人》,《巫術的歷史》與《巫術的地理》,就只可惜他是相信世上有巫術的,這又是非聖無法故該死的,因此我有點不大敢請教,雖然這些題目都頗珍奇,也是我所想知道的事。吉忒勒其教授(G.L.Kittredge)的《舊新英倫之巫術》(WitchcraftinOldandNewEngland,1929)第十章變形中亦云:
「關於貓巫在獸形時受害,在其原形受有同樣的傷,有無數的近代的例證。」在小注中列舉書名出處甚多。吉忒勒其曾編訂英國古民謠為我所記憶,今此書亦是我愛讀的,其小序中有一節云:
「有見於近時所出講巫術的諸書,似應慎重一點在此聲明,我並不相信黑術(案即害他的巫術),或有魔鬼干預活人的日常生活。」由是可知他的態度是與《殭屍》的著者相反的,我很有同感,可是文獻上的考據還是一樣,蓋檔案與大眾信心固是如此,所謂泰山可移而此案難翻者也。
話又說了回來,老姨卻並不曾變貓,所以不是屬於這一部類的。這頭貓在老姨只是一種使,或者可稱為鬼使(familiarspirit)。茂來女士(M.A.Murray)於一九二一年著《西歐的巫教》(TheWitch-cultinWesternEurope),辨明所謂巫術實是古代的原始宗教之餘留,也是我所尊重的一部書,其第八章論使與變形是最有價值的論斷。據她在這裡說:
「蘇格蘭法律家福布斯說過,魔鬼對於他們給與些小鬼,以通信息,或供使令,都稱作古怪名字,叫著時它們就答應。這些小鬼放在瓦罐或是別的器具里。」大抵使有兩種,一雲占卜使,即以通信息,猶中國的樟柳神,一雲畜養使,即以供使令,猶如蠱也。書中又云:
「畜養使平常總是一種小動物,特別用麵包牛乳和人血餵養,又如福布斯所云,放在木匣或瓦罐里,底墊羊毛。這可以用了去對於別人的身體或財產使行法術,卻決不用以占卜。吉法特在十六世紀時記述普通一般的所信云:巫有她們的鬼使,有的只一個,有的更多,自二以至四五,形狀各不相同,或像貓,黃鼠狼,癩蝦蟆,或小老鼠,這些她們都用牛乳或小雞餵養,或者有時候讓它們吸一點血喝。
在早先的審問案件里巫女招承自刺手或臉,將流出來的血滴給鬼使吃。但是在後來的案件里這便轉變成鬼使自己喝巫女的血,所以在英國巫女算作特色的那冗乳(案即贅疣似的多餘的乳頭)普通都相信就是這樣舐吮而成的。」吉忒勒其教授云:
「一五五六年在千斯福特舉行的伊里查白時代巫女大審問的第一案里,貓就是鬼使。這是一頭白地有斑的貓,名叫撒但,喝血吃。」恰好在茂來女士書里有較詳的記載,我們能夠知道這貓本來是法蘭色斯從祖母得來的,後來她自己養了十五六年,又送給一位老太太華德好司,再養了九年,這才破案。因為本來是小鬼之流,所以又會轉變,如那頭貓後來就化為一隻癩蝦蟆了。法庭記錄(見茂來書中)說:
「據該嫗華德好司供,伊將該貓化為蟾蜍,系因當初伊用瓦罐中墊羊毛養放該貓,歷時甚久,嗣因貧窮不能得羊毛,伊遂用聖父聖子聖靈之名禱告願其化為蟾蜍,於是該貓化為蟾蜍,養放罐中,不用羊毛。」這是一個理想的好例,所以大家都首先援引,此外鬼使作貓形的還不少,茂來女士書中云:
「一六二一年在福斯東地方擾害費厄法克思家的巫女中,有五人都有畜養使的。惠忒的是一個怪相的東西,有許多隻腳,黑色,粗毛,像貓一樣大。惠忒的女兒有一鬼使,是一隻貓,白地黑斑,名叫印及思。狄勃耳有一大黑貓,名及勃,已經跟了她有四十年以上了。她的女兒所有鬼使是鳥形的,黃色,大如鴉,名曰啁唿。狄更生的鬼使形如白貓,名菲利,已養了有二十年。」由此可知貓的地位在那裡是多麼高的了。吉忒勒其教授書中(仍是第十章)又云:
「馴養的鄉村的貓,在現今流行的迷信里,還保存著好些他的魔性。貓會得吸睡著的小孩的氣,這個意見在舊的和新的英倫(案即英美兩國)仍是很普遍。又有一種很普遍的思想,說不可令貓近死屍,否則會把屍首毀傷。這在我們本國(案即美國)變成了一種高明的說法,云:勿使貓近死人,怕他會捕去死者的靈魂。我們記得,靈魂常從睡著的人的嘴裡爬出來,變成小老鼠的模樣!」講到這裡我們可以知道老姨的貓是屬於這一類的畜養使,無論是鬼王派遣來,或是養久成了精,總之都是供老姨的使令用的,所以跨了當馬騎正是當然的事。到了後來時不利兮騅不逝,主人無端中了流矢,貓也就殉了義,老姨一案遂與普通巫女一樣的結局了。
我聽人家所講貓的故事裡,還有一件很有意思的,即是貓替猴子伸手到火爐里抓煨栗子吃,覺得十分好玩,想拿來做文章的主題,可是末了終於決定借用這老姨的貓。為什麼呢?這件故事很有意思,因為這與中國的巫蠱和歐洲的巫術都有關係,雖然原只是一篇誌異的小說。以漢朝為中心的巫蠱事情我很想知道,如上邊所已說過,只是尚無這個機緣,所以我在幾本書上得來的一點知識單是關於巫術的。那些巫,馬披,沙滿,藥師等的哲學與科學,在我都頗有興趣而且稍能理解,其荒唐處固自言之成理,亦復別有成就,克拉克教授在《西歐的巫教》附錄中論一女所用飛行藥膏的成分,便是很有趣的一例。其結論云:
「我不能說是否其中那一種葯會發生飛行的感覺,但這裡使用烏頭(aconite)我覺得很有意思。睡著的人的心臟動作不勻使人感覺突然從空中下墜,今將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與使心臟動作不勻的烏頭配合成劑,令服用者引起飛行的感覺,似是很可能的事。」這樣戳穿西洋鏡似乎有點殺風景,不如戈耶所畫老少二女白身跨一掃帚飛過空中的好,我當然也很愛好這西班牙大匠的畫;但是我也很喜歡知道這三個藥方,有如打聽得祝由科的幾門手法或會黨的幾句口號,雖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唯能多察知一點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悅。茂來女士更證明中古巫術原是原始的地亞那教(Diana-Cult)之留遺,其男神名地亞奴思,亦名耶奴思(Janus),古羅馬稱正月即從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亞那之徒即所謂巫,其儀式乃發生繁殖的法術也。雖然我並不喜歡吃菜事魔,自然更沒有騎掃帚的興趣,但對於他們鬼鬼祟祟的花樣卻不無同情,深覺得宗教審問院的那些烤打殺戮大可不必。多年前我讀英國克洛特(E.Clodd)的《進化論之先驅》與勒吉(W.E.H.Lecky)的《歐洲唯理思想史》,才對於中古的巫術案覺得有注意的價值,就能力所及略為涉獵,一面對那時政教的權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懼,看了心驚眼跳,不能有隔岸觀火之樂,蓋人類原是一個,我們也有文字獄思想獄,這與巫術案本是同一類也。歐洲的巫術案,中國的文字獄思想獄,都是我所怕卻也就常還想(雖然想了自然又怕)的東西,往往互相牽引連帶著,這幾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壓迫之一。想寫貓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為這緣故。該姨的確是個老巫,論理是應該重辦的,幸而在中國偶得免肆諸市朝,真是很難得的,但是拿來與西洋的巫術比較了看也仍是極有意思的事。中國所重的文字獄思想獄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異端皆非聖無法,儒教的文士諂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與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隨時代過去,其一則不可也。我們今日且談巫術,論老姨與貓,若文字獄等亦是很好題目,容日後再談,蓋其事言之長矣。民國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北平。
附記
黃漢《貓苑》卷下引《夜談隨錄》,雲有李侍郎從苗疆攜一苗婆歸,年久老病,嘗養一貓酷愛之,後為夜星子,與原書不合,不知何所本,疑未可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