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我曾用命愛過(大少番外)

第484章.我曾用命愛過(大少番外)

我,仲炎韶,明城人。

幾年前發生的一件事,可以說是大事,至少與我而言是大事。

在那場意外中,我那方面出了問題,的確進過醫院治療過。

實際上並不是很嚴重,而是我心裡有了陰影,迫使我這方面有了缺欠,不能像正常男人那樣,隨心所欲。

而造成這個事故的人是齊深,他開的那一槍,差點就毀了我,就差那麼一點點。

後來,我聽說他喜歡一個女人,名字叫凌歡,還為了這個女人與他父親起衝突。

那一刻起,我知道,我的機會來了。

準備就緒后,我帶著黎忠去了北城,我想報復齊深。

老天對我還挺好的,在我的精心部署下,我抓到了凌歡,還得知她懷孕的消息,我很高興。

齊深有后了,我怎麼可能讓這個女人生下來,簡直是妄想。

我給那女人註冊了藥物,讓她的孩子流掉,讓齊深的孩子沒了。

不過,我沒想到的是,以往別的女人在我面前脫光了,我都不會有感覺,更不會受刺激的。

只是那天,這個叫凌歡的女人,無意識的嚶嚀了一聲,我竟然有感覺了,這種感覺特別的奇怪。

在這之前,我也嘗試著和別的女人做那種事,只是在關鍵時候,耳畔又響起齊深開的那一槍,然後就偃旗息鼓了。

對於這一點,我很煩躁。

為此,我多看了凌歡幾眼,但也僅是幾眼,她可是齊深的女人,那也是我的敵人。

這件事後,我又連番下套,一切都進展得很順利。

在凌歡出車禍,車子準備墜入江中,最後一秒,我突然反悔了,一來是她給我的那抹悸動,二來是她對齊深的確不一般。

總而言之,與其白白讓這個女人葬身海底,不如帶她走,過後沒準還能威脅齊深,但凡有可以利用的機會,我都不會放過的。

是以,我把這個叫凌歡的女人帶回了明城,又叫醫生來救她。

由於她是齊深的女人,我並不喜歡她,吩咐醫生救活她,我就走了,甚至看都不去看她一眼,只要不死就行,如果真的死了,那也是她的造化。

再和凌歡見面,那是一個月以後的事。

這個女人醒來后,她急匆匆的想走。

一旦凌歡貼上齊深女人的標籤,我就發自內心的厭惡她,對她的態度也是很惡劣的到了極點的那種。

其實,打從我出事後,情緒都是不穩定的,我也知道,但我控制不了自己。

凌歡醒后,她可沒少受我欺負,她脾氣很倔,還喜歡跟我頂嘴,偶爾服軟,可是服軟的態度,並不能讓我滿意。

她是我第一個強吻過的女人,還是我第一個想強迫的女人,更是我第一個動手打的女人,即便有太多的第一次,可我都一一記得。

那一次,我想強迫她,暗中給她下了葯,結果她知道了,要我送她去醫院,我沒有同意,後面她自殺了。

那一刻,我的心情很複雜,第一次感覺到了心慌,或許我對她還是有那麼一點點的感覺的。

當然,我並不承認,只是後來的一系列事情證實了而已。

凌歡唯一不反感我的,便是我提出要她答應我一個條件,然後放她離開。

我手機里一直存有她的一張照片,那是我和她的合照,還是我摟著她拍的,故意拍來給齊深看的。

只是,我後來捨不得刪了。

畢竟,照片里的男女,看起來還挺般配的。

一場帶著算計和目的的婚禮上,我答應放她和齊深走,但黎忠不甘心,還是開了一槍,她竟然為齊深擋槍了。

是的,對於凌歡這種行為,我覺得是愚蠢,卻又不得不擔心她。

齊深抱著凌歡走後,我十分憤怒,抬腳踹翻了黎忠,儘管知道這個手下是為了我好,我還是生氣了,差點要了他的命。

凌歡這一走,城堡里都變得靜悄悄的,原先的一切樂趣都沒了蹤跡。

可不是,平時沒事做,我還能說她幾句,故意挑她毛病。

說到挑毛病,估計是她畫畫吧。

一開始,她畫得不上心,後面慢慢的認真畫了,我看了覺得還行,但還是要求她一直畫,強硬的態度,她連拒絕都不行。

也是,我都當做是一種樂趣了。

我偶爾站在院子里,還能看見她坐在畫板前,認真作畫的模樣。

那一段時間,我懷疑自己腦子有病。

凌歡給我畫的那些畫像,我都一一留著,傭人扔掉那次,我也發了好大的脾氣,這東西以後都不會再有了。

我從垃圾堆撿回來,又把這些素描紙裝訂起來,弄成畫冊,隨即放在了書房裡。

閑來無事,我還會拿來翻翻,每看一次,心情都不太一樣。

有一種東西,悄悄的以嫩芽的方式萌生了,而且如同雨後春筍,根本就壓不回去。

隔了好長一段時間,我都沒看見她,竟然想她了。

齊深找我拿解藥,他受了重傷逃走了。

在這期間,我想去北城找凌歡,想把她帶回來,再次像之前那樣囚禁起來,奈何齊深有了顧慮,他讓厲墨寒暗中保護凌歡,想帶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

想找凌歡的事一拖再拖,一直到她去了A市,還認了父母。

為此,這趟A市,我還是去了,我也如願見到了她,我心裡歡喜,她卻不是。

她懷孕了,這事我是知道的。

然而,真正看到她大著肚子站在齊深旁邊,這畫面我覺得很刺眼,我還覺得心情很低落,這種感覺壓抑得讓人心頭難受,同時讓我十分的不爽。

不久后,我和她套上近乎,她還是一如既往的對我愛搭不理,反正就是反感我。

可即便是這樣,我還是想跟她說會話,像之前那樣,我發現自己有點犯賤。

但比起犯賤,似乎開心更重要。

至少在跟她聊幾句后,我心情是很好的,這種感覺真奇怪。

凌歡和齊深舉行婚禮的這天,我也偷偷翻窗戶進去了,齊深的防著我,但我也不是吃素的,人都來了,不可能被輕易難倒。

最後也沒能親到她,還真是有點可惜。

坐在賓客席里,我聽著牧師的話,還有他們互相道「我願意」的聲音,親眼看見齊深掀起她的頭紗,然後俯身吻她。

是的,到這裡,我看不下去了。

我承認,我嫉妒了,我不想看到別的男人吻她。

我心中苦澀,連嘴巴都是苦的,我起身離開,想試圖忘記剛才聽到的,還有看到的那一些,奈何這些東西都像是瘋了一般,無孔不入的鑽進我的耳朵里,以及我的腦海中,可惡至極。

回明城后不久,我聽到她失蹤的消息,我自然是坐不住了。

我還暗暗罵齊深,連自己的老婆都能弄丟,真不是個男人。

凌歡失蹤了,我決定親自去北城,想要把她找到,然後帶她回來。

得知人在張郝誠手裡,我登門找他要人,他否認了。

還好,張郝誠又同意把人給我了。

出門那天,我都做好準備了,更是吩咐了黎忠一些事,前去赴約。

看到凌歡被吊起來,我恨不得把張郝誠給一槍崩了,她是個孕婦,經不起折騰的。

後面,我佔了上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幹掉了張郝誠,救下了凌歡。

說實話,我並不想救齊深,如果當時齊深沒有抓住凌歡另一頭的繩子,抓著她的命,我一定會殺了齊深。

只是,沒有如果。

就連後來,張郝誠突然對著凌歡開槍,想要她的命時,我本能的衝上去,擋在她面前,擋下了那顆本該打在她身上的子彈。

哪怕這個女人從頭到尾都沒給過我好臉色,我也還是這麼做了。

後悔嗎?

不後悔,我覺得值得。

我趁機說了幾句心裡話,我也確確實實從她眼裡看到了擔心。

或許,我終於明白,我是真的喜歡她的,不然也不會用命來救她。

凌歡,一個我曾用命愛過的女人。

可惜的是,她的世界從來沒有我。

再後來,我昏死過去,世界都恢復了安靜。

這一覺,我睡得很沉,還睡得很久。

不知睡了多久,終於有一天,我聽到有人歡呼雀躍的喊道:「大哥的手指動了,他好像要醒了,爸爸媽媽,你們快來啊!」

這聲音的主人,我認識,那是我妹妹仲靈萱的。

我爸媽聞聲趕來,我母親興許是喜極而泣,聲音都帶著哭腔,「醒了就好,醒了就好,這都躺了快半年了。」

父親問道:「叫醫生了嗎?」

「叫了。」

「那就好。」

「快給你二哥打電話。」

「好咧,我這就打。」

醫生果然很快就來了,他們對我進行了檢查,還翻開了我的眼皮,我也看見了光,久違的光線,我竟是那樣的迷戀。

活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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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總裁請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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