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伶晶晶篇後記:
你我身在江湖,自可常相見
晶晶說:山長水闊,踏雪前行,你我身在江湖,自可常相見。
約覺是咱仨大一最愛的事情,不過我們學校中午給的休息時間短得令人髮指,中午充其量只有二十分鐘午睡時間。
通常等我爬上床,就只剩十五分鐘了。
二伶起初還堅持每天和我一起爬床,後來就懶了,而晶晶素來以桌為枕,直接趴桌上睡。
但這不妨礙我們經常一起約覺。
去古鎮玩兒到下午回來補充體力呀,考完試回宿舍一起爬上床享受人生呀,下午上完課太累了趴一會兒而後繼續晚課呀(這個二伶經常干),各種理由都可以成為我們一起爬床的理由。
等到我們爬起來的時候,通常已經伸手不見五指了,而後我們一般會縮在床上繼續玩會兒手機,而後下床,美滋滋擠在一起看一部電影。
除約覺之外,貪吃蛇大作戰也在我們宿舍風靡一時,那時候我們最喜歡組團戰鬥,宿舍里天天都是各種驚叫。
晶晶:「唉!唉!我去!」
二伶:「啊啊啊我又死了!我被一條很大很大的小黃給撞死了!」
我:「穩住!穩住!攻擊黃的!黃的!黃的長度過三千了!啊!我也死了!」
後來我和晶晶又玩起了球球大作戰,雖然我給自己起了個很拉風的名字叫「胖拽大燒餅」,但不能改變的是我還是玩得很差,每局都能被吞十幾次。
在我又一次陣亡后,我頭頭是道分析:「晶晶你看,這個很不公平,貪吃蛇當中,小蛇可以殺大蛇,而這個,小球只能等著被吃。」
晶晶頭也沒抬「嗯」了一聲,而後反手就得了那一局的第一。
我:「……我不玩了!」
在我過生日的時候,二伶吵吵著要送禮物,並堅持要送我口紅,而那時候我還是個秉持素麵朝天即為絕美之思想的漢子。
我:「我不要!」
二伶:「拒絕無效。」
我:「你給了我也不會用!你還不如給我買袋餅乾!」
二伶瞧我一眼,諄諄善誘:「你想啊,你人生中第一支口紅是我送的,多有意義啊。而且……」二伶笑嘻嘻,「你總之會用的嘛。」
我無可奈何。
而後來,我果然時不時腦子發抽會主動塗口紅,然而這樣我吃東西就會很不方便,所以最後基本上就以我憤憤地發一個再也不塗口紅的毒誓告終。
雖然之後我還是會忍不住用。
真是令人驚訝啊,二伶的預言真是神一般地准。
說起來,大學和高中是很不同的,咱仨就這樣彼此適應共同成長,一起學習,一起玩耍,去看好風光,去拍美圖片,一起睡睡覺玩玩遊戲,生活如此多嬌。
我們的大學很美,尤其到了暮秋,丹桂雖已謝,然紅楓正盛,銀杏金黃,法國梧桐葉紛紛而落,厚厚鋪上好幾層,踩上去是吱吱呀呀的柔軟,遊人二三,挽臂的女孩子們蹦蹦跳跳,笑意盎然。
美景如畫,大抵如此。
二伶在群里嚎:「等我們仨都有空的時候,我和晶晶去本部給欣欣拍時尚大片!」
我支著頭看著屏幕笑:「好呀。」
送給那些來不及細說的人兒
說正事前必須交代的事兒
當初寫第一稿的時候並沒有開這章,也是,動筆之前連個規劃都沒有,完全就是憑一腔無處安放的熱血堅持下來,想到誰就是誰,想到什麼就是什麼,便也這樣嘻嘻哈哈寫完了。
完稿后一個月,我再通讀一遍,捫心自問非常不滿意,總覺得和自己期望相差甚遠,要改之處太多。
改文是個很累的活兒,我又素來是個極其懶惰的人,磨磨蹭蹭打了幾百字,回頭看能刪個幾千,越寫越覺得糟糕,越寫越對自己沒信心。
眼看著決賽就要結束我卻還未改好,心想著古人說不破不立,我乾脆全數刪掉前面認為不好的內容,另開一章。
便是這章的來源了。
這裡頭有細心體貼的大兄弟,有感性可愛的戴老闆,有一些從來不認識我的姑娘和小夥子,有一些曾經喜歡我的男孩子,甚至有我的父母。
我曾來不及說的故事,我都儘力展現在這裡。
時光有限,筆力不足,我依舊寫得不盡人意,但相較之前,終是好上一些,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