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流水情——
「許多人說愛情很苦,那是因為它甜的時候……太甜了。」
我打工的便利店位於一條幹凈的小街上,門口有幾棵老楓樹,旁邊圍著整齊的柵欄,頗為精緻,尤其風吹楓葉的景色甚美,絲絲涼意,彷彿能消解掉一天的疲累。
便利店的收銀工作並不難,只需要掃碼收款就好了,可我是第一天打工,不免有些緊張,再加上日語不好,經常和顧客交流了半天也搞不懂人家的意思,犯了很多低級錯誤。所幸客人和老闆都比較寬容,非但沒有責備我,反倒一個勁兒地安慰我:「沒問題,沒問題。」
七點多時,吳洋打來電話,剛好那時沒有客人,在老闆的許可下,我接通了電話。吳洋說,他來日本這段時間頗受馮哥馮嫂以及大家的關照,於是想請大家吃飯唱歌,問我有沒有時間一起去。
我告訴他:「我在打工,去不了了。」
他沉默了一陣,又說:「你可以晚點過來,我們一起去唱KTV。」
「嗯……」從他的語氣中,我聽得出他希望我去,我倒是也想去湊湊熱鬧,順便和兵哥哥加深一下了解,可我今天忙了一整天,累得雙腿都麻木了,再加上心裡總是記掛著那個一隻手不能動的親師兄,思來想去還是婉拒說,「我下班有些晚了,還是改天吧。」
「晚點沒關係,我可以等你。」
我剛要說話,馮嫂把電話搶了過去:「小冰,晚點沒關係,反正我們打算玩兒通宵呢,你一定要來啊!」
「哦,我盡量吧。」
「好,等你。」
忙碌中,兩個小時一轉眼就過去了。九點半,李凱提前來接班了,他說怕一會兒下大雨,所以提前點過來,也免得我被大雨淋了。
我連連道謝,收拾好東西,走出便利店。我剛出門,馮嫂又打來電話,告訴我他們都在等我,在我們上次去唱歌的那家卡拉OK。
我這個人從來不太會拒絕別人,看馮嫂那麼熱心,便坐電車去了他們說的店。
卡拉OK的包房內,我和馮嫂坐在包房最角落聽男生們唱歌,一首首豪邁的軍歌聽得人熱血沸騰,一曲曲婉轉的情歌讓人心生悵惘。
外面下著雨,雨打屋檐,細密而急促,久久沒有停歇的跡象,我一次次地看錶,總感覺心神不安。
馮嫂悄悄扯扯我,在我耳邊說:「剛才你沒來的時候,吳洋問了我兩次你會不會來。我看他對你挺有意思的,你覺得他怎麼樣?」
「我……」暗光閃爍下,吳洋沖著我笑,笑得兩個酒窩深深,情歌唱得也是深情款款,我不禁有些尷尬,「我還不太了解他呢。」
「你們認識也有幾天了,總有個大概的印象吧?」
馮嫂這樣刨根問底,我猜八成是吳洋讓她幫忙探口風,慎重考慮了一下,才說:「還是先做朋友吧。」
馮嫂何其聰明,立刻懂了我的拒絕以及拒絕背後留下的一絲餘地,她點點頭說:「這樣也好。有些人,一兩天是看不透的,要天長日久才能看見真心。」
不知道為什麼,聽見這句話,我又想起了葉正宸。認識他的前兩天,我一直以為他是個處處留情的風流公子,經過天長日久的相處,我才知道他是個——處處不留情的風流公子。
他總是很容易讓女人動心,然而,女人一旦對他動了心,便必然會被他傷心,無一倖免。
一曲終結,吳洋坐到我身邊,問我:「你會唱什麼歌?我幫你選。」
「我……」
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打破了包房裡短暫的安靜,這是我專門為葉正宸設置的手機鈴聲。我急忙翻出手機,上面十幾個未接來電,都是葉正宸打來的。
我跑到走廊正欲給葉正宸回電話,鈴聲又響了,我剛按了一下接聽鍵,就聽見葉正宸氣急敗壞的質問聲:「你跑哪去了?這麼晚了不見人影,也不接電話!」
「我和朋友出來唱卡拉OK。」我小聲說,委屈得像個被丈夫斥責的小媳婦。
「在哪家?」
「我生日那天,我們……」我還沒說完,電話那邊只剩下忙音。
認識葉正宸這麼久,第一次見他生氣。也難怪他生氣,我忘了告訴他要出來和吳洋唱歌,這樣風雨交加的夜晚,我遲遲不歸,他難免會擔心。一想到他會擔心,我片刻不敢停留,回去拿了包,不管大家怎麼挽留,堅持先回公寓。
外面一片黑暗,雨水細密,沒有停歇的跡象,我咬咬牙,衝進雨里。
雨比我想的大,大滴大滴冰涼的雨落在我的頭髮和臉頰上,順著脖子淌進衣服里,我忍不住打了個冷戰。
「薄冰……」吳洋撐著傘從裡面追出來,「太晚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去,你進去玩吧……」
說話間,我一分神,腳下一滑,差點跌倒,幸虧吳洋伸手扶住我的腰,我下意識地摟住他的手臂。恰在這時,一縷光芒射過來,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忙用手臂遮住眼睛,適應了一陣,等我放下手臂后,只見一輛黑色的轎車裡走下一個人,站在大雨里。
細密的水滴摔碎在那張帥氣的臉上,一瞬間刺痛了我的心扉。
我以最快的速度掙脫吳洋的手,跑到葉正宸面前,心因為奔跑狠狠地撞擊著胸腔。
「你怎麼來了?」我的聲音也帶著受到撞擊般的輕顫。
「一個人在公寓有點悶,出來透透氣。」
作為一名醫學院的學生,我實在不認為一個右手不能動的傷者有必要在雨夜開車出來透氣,但作為一個女人,這麼帥的帥哥,拖著纏滿繃帶的右臂,冒著大雨開車來接我回去,我被感動得一塌糊塗。
如果他不是葉正宸,我絕對撲到他懷裡,告訴他:我這輩子跟定你了!
可惜,他是!
吳洋走過來,看了葉正宸一眼,又看了看他奢華的名車,雨水模糊了吳洋的表情。
「這是我常跟你說的隔壁鄰居,葉正宸。」
葉正宸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看得我又打了個寒戰。緩了口氣,我又指指吳洋,繼續說:「他是吳洋。」
「你好。」葉正宸淡淡地打了個招呼,不再多敘閑言,打開副駕駛的車門,用比雨水還冷的語氣對我說,「上車吧。」
來不及也不方便說其他的話,我和吳洋簡單地告了別:「吳洋,我先走了,你們好好玩,拜拜!」
「好,你到公寓給我打個電話。」
「好的。」
葉正宸的車卷著雨水飛馳而去,濺起的水滴打亂了吳洋雨中的身影。
我坐在車裡,空調的溫暖和濕衣服的冰冷交錯地撞擊著我的身體,寒意讓我的身體發顫,不由自主地打了個噴嚏。葉正宸笨拙地用左手脫下身上半濕的外衣,披在我身上,裹緊,又細心地挑出我濕了的頭髮,放在衣服外面。
「繃帶弄濕了沒?萬一淋濕了,會感染的。」我摸摸他右手的繃帶,沒濕,幸虧他穿了件外衣。
「如果你再跟那小子纏綿一會兒,那就難說了。」他回答的聲音比雨水還冷。
為了緩和氣氛,我又沖他甜甜一笑:「你完全可以在車上多等一會兒,等我們纏綿完了再出現?」
「看來我出現得不是時候。用不用我下車,讓他來車上繼續陪你纏綿?」
咦,這麼大的雨,這麼冷的天,我為什麼嗅到了某人身上濃濃的火藥味兒?
我繼續笑嘻嘻地緩和氣氛:「師兄,不勞煩你了,我們可以明天繼續。」
他踩了一腳油門,飛馳的車穿過大雨,撞得雨滴飛濺。我急忙繫緊安全帶,以防萬一。
過了好一會兒,就在我以為葉正宸會一路沉默的時候,他冷冰冰地哼了一聲:「原來我就是個——隔壁,鄰居。」
「你不是嗎?」我笑著對他眨眨眼睛,「你該不是想做我男朋友吧?」
葉正宸輕蔑地瞥了我一眼:「你想得美。」
「嘁,你以為我稀罕呀!」
在我以為接下來的對話將是針鋒相對時,他的態度突然轉變了:「你真想和他在一起?」
我的思緒沒跟上這種突如其來的轉變,一時語塞,不知該如何回答。
回答「想」吧,我對吳洋並沒有那種心亂如麻、欲罷不能的深情;說「不想」吧,他的確是我一直喜歡的類型,尤其他那身軍裝,真是讓我心嚮往之。
「唉!」我嘆了口氣,不願意再想這件一團亂麻的事,便放音樂聽。
婉轉深情的歌聲傳來:「天知道你對我有多麼重要,天知道我動了真情……」
葉正宸不知想些什麼,前方的街口亮起了紅燈,他竟然恍然未覺。
「紅燈!紅燈!」我急忙提醒他。
車子猛地一個急剎,幸虧我系了安全帶,不然就要撞上擋風玻璃了。
我轉頭再看他,他疼得咬緊牙,似乎方向盤撞到了他手臂上的傷口,我又氣又急:「你怎麼開車的呢?你的手不想要啦?」
他不說話,靜靜地望著我,我在他漆黑的眼瞳深處看到了我的影子:濕發貼在臉上,尖尖的下顎,粉唇微合,眼波流轉……
他的視線慢慢下移,眸色倏然一沉,不再移開。我低頭,只見濕透的裙子貼在身上,幾乎完全透明,清晰地勾畫出少女精緻的曲線:消瘦的腰肢,纖長的腿。
「我能不能給你提個建議?」他說。
「什麼建議?」聽他語氣誠懇,我以為他會說下次記得帶傘,或者回去記得洗澡,以免著涼。
「以你的身材,70C可能更舒服……雖然,從視覺角度說,你穿這個尺碼,對男人更具誘惑力。」
這人……
這對白……
是我聽過的所有讚美里,最無恥的一個!
我揪緊衣服的手在不停地顫抖,身子瑟縮到真皮座椅的一角,緊依著車門。他仍然注視著我,不眨眼地注視著。
在這個狹窄的空間里,我感覺自己正在被他用語言和眼神一點一點地剝光,一分一分地侵犯。我不知道別的女人遭遇這種情況會不會羞憤得狠狠甩他一個耳光,然後開門下車,從今往後跟他徹底絕交,但我竟然沒那麼羞憤,只是有點害怕,有點惶惶無措,還有……身體內躥起了一簇小小的火苗,慢慢溫熱了我被雨水淋過的身體,蔓延過四肢百骸,燒燙了我全身的肌膚。
這種感覺我從未有過,很舒服,每一根神經都被特殊的痛感刺激著。
情歌在一遍遍循環:「我不在乎你變什麼,我要成為你黑暗裡那道光,要帶著你,遠離沙漠的孤單。」
他的手伸向我,拉住我披在身上的外衣,我大驚失色,正欲反抗,他卻細心地把衣服整理平整,將衣擺蓋在我的大腿上,然後揉揉我的濕發。他笑了,不是壞壞的笑,是那種透著陽光味道的溫和的笑。
我亂了,整個身心被攪得亂作一團。
我不知道車子什麼時候駛進了學校,葉正宸為我打開車門,我才想起身在何處。大雨里,我和葉正宸撐著他的衣服遮住雨,一路小跑進電梯。一見電梯里的秦雪,我不禁退後一步,刻意與身邊的葉正宸拉開點距離。
電梯徐徐上行,我整理好紛雜的情緒,主動和秦雪打招呼:「這麼晚才回來?」
「嗯,在自習室寫報告了。」秦雪看了一眼我身上的衣服,又看看我身邊的葉正宸,「你們也剛回來?」
「你們」兩個字她咬得很重。
「我和朋友去唱卡拉OK,剛回來。」
「哦。」
叮咚一聲,電梯門打開了,葉正宸擁著我走出電梯。我悄悄回頭看了一眼,秦雪在看著葉正宸,眼中閃著水光。我以為她早已走出了分手的傷痛,原來她還沒有。
我又抬頭看了一眼身邊的男人。要忘記他,真的那麼難嗎?
心神恍惚回到公寓,我脫下被雨水淋濕的衣服,躺在浴盆里,熱水漫過身體,湮沒了我體內的悸動。我閉上眼睛,清晰地聽見隔壁循環播放的音樂——那首意味深長的《愛》,心緒又開始悸動。
我一遍遍提醒自己:葉正宸只當我是妹妹,我也只當他是兄長,我們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然後,我按住心口,那裡傳來一陣深切的痛感,很疼,很疼。
我以前不明白秦雪為什麼明知道葉正宸是什麼樣的男人還會愛上他,現在我懂了:有些人,不管他曾傷害過多少女人,他就是能讓你愛得死心塌地,義無反顧。
躺在床上翻來覆去不知多久,我不知不覺睡著了,竟做了個難得的美夢。
夢裡,空氣夾雜著青草的芳香,我穿著白色的婚紗走向一身墨綠色軍裝的男人,他牽起我的手。我努力仰頭,想看清對方的臉,天邊突然傳來沉重的撞擊聲,把我從美夢中驚醒。
我擦擦嘴角的口水,聽見牆壁又傳來兩聲敲擊聲。
敲牆是我的習慣,因為懶,我平時有事總喜歡用敲牆來傳遞信息。
一聲:飯好了,過來吃飯。
兩聲:有點事需要你幫忙,方便的話過來一趟。
三聲:有「小強」,救命!
四聲或者四聲以上:對不起!本人在釘釘子。
某人一大清早叫「救命」,該不是遇到什麼事吧?
一想到他的傷,我驟然清醒,連衣服都沒換,穿著睡衣衝進隔壁房間。一進門,只見葉正宸半倚著牆壁站著,帥氣的面孔在米白色的休閑衣褲的襯托下格外清爽,有種晨風拂過的感覺,似乎還帶著薄荷的清香。
我本來就急得上氣不接下氣,又看見讓人血脈賁張的帥哥,差點被憋死。我使勁兒拍拍胸口,喘過氣來,否則一大清早被帥哥驚艷死,我也死得太冤了。
「這麼急……找,我什麼事?」
「我的冰箱里怎麼塞得這麼滿,我想放幾瓶啤酒進去都不行。」
我氣得又是一口氣沒喘上來,憋了好半天才說出話:「你十萬火急就為這個?葉大少爺,你難道不知道把東西拿出來,就能把水放進去?再說了,你的傷還沒有痊癒,為什麼要在冰箱里放啤酒?」
「我……我說過我很急嗎?」
「你明明敲了三聲。」
「哦。」某人面帶微笑告訴我,「我怕你聽不見。」
「……」我要吐血了。
「你快點幫我把這些東西都處理了,我看著煩。」
我深呼吸,對自己說:算了,我一個未來的醫生何必跟個病人一般見識。如是數次,憤懣的情緒才算平復下來。
我走到冰箱前,打開一看,裡面的確堆滿了水果。這些水果都是大家來探望葉正宸時送的,我一直很努力地幫他消滅,無奈大家太熱情了,熱情得超出了我的能力範圍。
我從冰箱里拿出兩個大桃子,洗了洗,一個塞進嘴裡,一個塞到葉正宸的手裡:「吃吧,大少爺,多吃點水果降降火氣。」
「咦,你怎麼這麼了解我,竟然看出我最近火氣旺。」
早就習慣了他的一語雙關,我冷冷地瞥他一眼:「哼!你什麼時候火氣不旺過。」
我坐在他床邊,狠狠咬了一口桃子,桃肉入口,清涼柔軟,甘甜多汁。葉正宸拿著張紙巾幫我擦嘴角的桃汁,他離我好近,無可挑剔的面孔讓我有些失神,恍然未覺新鮮的桃汁順著嘴角往下流,流過我僵硬的下巴,滴在我的衣襟上。他手中的紙巾便順著我的下巴一路往下,輕輕滑過我的頸項,若即若離的指尖把他的溫度留在我的肌膚上……
腦海中又飄過他昨晚的眼神和話語,我頓覺得熱血從身上涌到臉上,熱辣辣的。因呼吸困難,我的胸口不斷起伏,幾滴桃汁已在我胸前的衣襟上暈開,像極了一簇簇嬌羞的花蕾……
他的眼光落在我的衣襟上,目不轉睛地盯著幾滴桃汁,就在我以為他會繼續向下時,他的手驟然停住。
然後,他攥緊拳頭,把紙巾揉皺在手心裡。
氣氛有點異樣,我往旁邊蹭了蹭,本著沉默是金的人生準則,低頭默默地啃桃子。葉正宸也在我的身邊坐下,側著臉看著我吃桃子,一直看著。他的眼光比X光的穿透力還強,比激光的熱度還高,看得我熱血一陣陣地往心口涌。
最後,被他看得實在忍無可忍了,我拿手遮住臉:「別看了,人家剛睡醒,臉沒洗,頭髮也沒梳。」
「難怪……」
我以為他會說:難怪這麼丑。
結果,他說了句標準的葉正宸式的對白:「你連內衣都沒穿。」
他的話音剛落,我比來的時候更快地消失了。
跑回公寓,我直接鑽進被子里,紅透的臉埋進枕頭裡。我從未嘗試過這種感覺:全身滾燙,心跳快得要失去控制,腦子被他剛才熱情的眼神塞得滿滿的。
我的嘴角控制不住地彎起,直到嘴角抽筋。
許多人說愛情很苦,那是因為它甜的時候……太甜了。
愛情?是的,愛情!
儘管我由始至終都不敢面對這個事實,可我確實愛上了他,在很早很早以前。至於早到什麼時候,我已無從追溯。
那麼現在該怎麼辦?是該懸崖勒馬,明哲保身,還是不顧一切地往萬丈懸崖下跳,即使粉身碎骨也無怨無悔?這個抉擇讓我一個上午心緒不寧,根本沒心思聽課,連教授什麼時候下課離開我都沒有留意,直到接到秦雪約我吃午飯的電話,我才從夢遊的狀態中醒來。
人流擁擠的食堂里,我在秦雪對面的位置上坐下。明媚的陽光從落地玻璃窗射進來,正落在我身上,我卻有些冷,骨頭都在打顫。
「有些話我不該說,可我當你是朋友……」秦雪幽幽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對埋頭吃東西的我說,「小冰,葉正宸換車的速度快,換女人的速度更快。他這個人,喜歡追求新鮮刺激。」
他換女人的速度有多快我不清楚,但我認識他五個月,他換了兩輛車。
秦雪凄然一笑,極冷:「女人的美貌興許能維持十年八年,新鮮感能保持多久?一個月,兩個月?」
我回答她:「從生理學角度說,有些新鮮感和刺激僅能維持十幾分鐘。」
她苦笑:「看來你什麼都明白。」
我和秦雪在食堂聊了一個多小時,秦雪說的話比我們認識的這幾個月里說的話都多。她告訴我,她剛來的時候,葉正宸對她非常好,陪她買東西,幫她整理房間,還幫她修家用電器,早上葉正宸載著她去上學,晚上載她回公寓,她犯頭疼病,他半夜去給她買葯。
有一次,他去北海道開會,也帶上了秦雪,他們在北海道玩了半個月,過得很開心。
然而,當她死心塌地愛上他之後,他卻失去了最初的新鮮感,對她再也提不起興趣。
秦雪越是努力爭取,葉正宸越是刻意迴避,對她漸漸疏遠,冷淡。秦雪為此大病一場,在學校的醫院裡躺了一個星期。葉正宸經常陪同教授去住院部查房,卻未踏入她的病房半步。她出院那天,看見他開著嶄新的跑車,載著一個女孩經過。女孩染著金黃色的頭髮,穿著超短裙,濃密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像一個漂亮的芭比娃娃。
有人告訴她,那是田中教授的女兒田中裕子。之後……
之後,可想而知,沒有女人是他最後的終點。
秦雪說,她恨他,同時也忘不了他,畢竟他們經歷過沿途美好的風景。
秦雪說,她告訴我這一切沒有別的意思,只是不希望看到我步她的後塵,犯她犯過的錯。
我豈會不懂?
女人往往很天真,明知他不是你的良人,明明看見許多前車之鑒,明明清楚花花公子的遊戲規則——愛只有今天,沒有未來,沒有承諾,卻總是傻傻地以為,像飛蛾一樣撲到火里,自己會是他的最後一個。
殊不知,你不是他的終點,但他,是你的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