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都是假的
張毅好心跟李夢瑤打個招呼,結果沒想到,李夢瑤上來就呸了他一句,然後手裡的包,直接砸在了他身上。
還好,張毅反應快,直接一把抓住了。
「還給你,我不要了!」
李夢瑤直接把包鬆手,然後大步離開。
這一幕,電梯入口這邊很多人都看見了,這個戲碼對所有人來說,太熟悉了。
分明是一個男的同時交往兩個女朋友,然後撞車了。
絕大部分人不是譴責,而是羨慕。
兩個這麼漂亮的女孩,怎麼就都看上張毅這種人了呢?
不管李夢瑤還是周婭,兩個女孩在廣大男同胞眼裡,都是女神級別的,此時竟然喜歡上了同一個男人。
被這麼多人盯著,張毅也有點不自然,拉著周婭就說道:「咱們先走吧。」
「嗯。」
周婭心情極其複雜,跟著張毅離開商業廣場之後,回想著剛剛的一幕,忍不住對張毅說道:「對不起。」
「啊?」
「我不知道你有女朋友了,你聯繫一下她,我替你解釋一下好不好?」
「她又不是我女朋友。」
「那她怎麼會……」
「一個瘋女人,別管她了,我送你回去吧。」
張毅不知道該怎麼去解釋。
「哦。」
然後周婭就低著頭慢慢走,反正有張毅在牽她的手,不擔心走錯路。
其實她內心還是有些竊喜的,尤其是張毅說那個女人不是他女朋友,豈不是說……
矜持,一定要矜持。
他送給我這麼貴的禮物,肯定是喜歡我的,相處一段時間,等他表白。
張毅是不知道周婭心裡的想法,不過看著自己賬戶餘額,他果斷選擇了提現。
幾分鐘后,到賬四十萬,他現在銀行卡里有六十多萬,中州房價一萬五左右,他完全有能力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
走了十幾分鐘,兩人沒怎麼說話,最後還是張毅開口說道:「我們已經圍繞你住的小區轉三圈了。」
「啊?哦哦哦,我到了。」
周婭這才抬起頭,發現已經到了小區門口。
「那我先回去了,今天多謝你幫忙,明天我請你吃飯。」
她趕忙預約了一下,趁熱打鐵,多多製造機會。
「行,明天見。」
反正張毅也是一個人,有人一塊吃飯還是挺不錯的。
送走了周婭,他打了個車,往自己住的地方趕去。
在車上的時候,他看見了李夢瑤還回來的包。
系統沒有說不能要,也就是說……這個包算自己的了?
價值三十萬呢,雖然張毅對奢侈品不了解,但是自己完全可以當二手給賣了,相當於賺兩遍錢。
美滋滋……
不過他打開包一眼,裡面密密麻麻的瓶瓶罐罐,甚至還有一包衛生巾,頓時感覺女人生活真的不容易,出個門還要隨身攜帶這麼多東西。
打開微信,通過了李夢瑤的申請。
「這個包你不要了是吧?」
「不要了,留著送給你女朋友吧,渣男!」
李夢瑤那邊很快就回復了,此時李夢瑤正蹲在自己小區門口,因為她的門禁卡在包里,而包在張毅手上。
她只拿了一個手機,並且手機也快沒電了。
她有些慌。
「姑娘,東西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就算我有女朋友,跟渣男有什麼關係?」
張毅回了一句。
李夢瑤看見之後都要氣炸了。
你送我這麼貴的包,難道不是想追我?
一邊追我,一邊跟別的女人摟摟抱抱,不是渣男是什麼?
「就是渣男!」
「行行行,我是渣男好了吧。既然這個包你不要了,那我就自己處理了。」
「把裡面的東西還給我。」
「可以,沒問題,我找個塑料袋打包了,然後叫個跑腿給你送過去,你把地址給我一下。」
「你在哪兒,我過去拿!」
她的手機只有百分之十的電量,她怕跑腿的來了也聯繫不上她。
「燕庄A區,三號樓,2605。」
張毅直接把地址給發了過去。
之後就沒回應了,大概二十分鐘后,敲門聲響起,張毅跑過去開了一下門。
李夢瑤就站在門口。
「東西給我!」
「自己去拿!你來的太快,我沒找到打包的東西呢。」
張毅直接把那個包扔給李夢瑤,所謂的奢侈品,對他來說毫無吸引力,只要能賺錢就行。
看著自己心愛的包包被這樣扔過來,李夢瑤有點心疼,然後她就意識到,這個包已經不是自己的了,心疼個屁啊!
一邊拿自己的東西,一邊觀察張毅住的地方,一個單身公寓,也就二十平不到,一個卧室,一個洗手間,沒別的了。
房間還有些亂,不過收拾的還算乾淨。
「你有錢買包,為什麼住在這種地方?」
李夢瑤記得,這裡應該是安置房,周圍非常亂,各種設施也一般,她不明白,張毅既然那麼有錢,為什麼不住一個好的地方。
「誰說我有錢了?正常人都能看出來,這個包是假的,也就花了我一百二十塊錢。」
張毅現在還怕李夢瑤反悔,不把包給他了,這樣他就要損失掉一大筆錢,自然是怎麼垃圾怎麼說。
你李夢瑤這種級別的美女,拿一個假包,多丟人啊?肯定是不會再想拿走了。
「真的?」
李夢瑤聽見之後問道。
「當然是真的,就在不遠處的義烏小商品城買的。」
有理有據,張毅就不信李夢瑤會懷疑。
看看自己住的地方,就不像一個有錢人。
「把你充電器借我用一下。」
「幹什麼?」
「我手機沒電了。」
「行吧,拿去用。」
這點小事,張毅也不計較了。
然後,李夢瑤就坐在沙發上面給手機充電,也不分揀自己包裡面的東西了。
幾分鐘后,李夢瑤開機成功,下一秒,張毅就感覺自己手機震動了一下。
打開一看。
李夢瑤竟然給他轉賬140。
「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你不是說這個包是你120買的嗎?我多加了二十,當做跑腿費,就算我從你這兒把包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