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兩個國中國 堵住了申冤路

第5章 兩個國中國 堵住了申冤路

第二天,黃氏雇了一頭驢,黃氏騎著,文魁在前面牽著,兩個人一起到文登縣告狀。

臨出門前,黃氏從錢匣里拿了銀票,細細地縫在貼身的衣服里,又備了乾糧和水讓文魁背著。

文登縣離威海有100多里地,文魁和母親天剛亮就出發,緊趕慢趕走了一天,太陽落山以後才到了文登縣城。黃氏母子打聽著路,找到了縣衙,然後就近找了一個旅店住下了。

第二天,太陽已經升起了,天上飄著的片片烏雲擋住了陽光,到處都灰濛濛的,人似乎憋得喘不過氣來;空氣也濕漉漉的,弄得人渾身像是貼了膏藥似的難受。黃氏早早到了縣衙,等在門口。縣衙門開了,黃氏趕緊拿起鼓槌,敲了起來。聽到鼓聲,衙役分列兩班站好,縣令正襟危坐。升堂聲喊過,黃氏和文魁由衙役領著,到了大堂跪下,縣令一拍驚堂木,高聲喝問道:「堂下所跪何人?」

黃氏雙手舉起狀紙,高聲答道:「民婦黃氏,替夫申冤。」衙役接過狀紙,放到了縣令的文案上,縣令照例不看,說道:「所告何事?狀告何人?你詳細道來。」

黃氏就把廷根遇襲和身亡的經過說了一遍。縣令聽過後,說道:「黃氏,我來問你,你狀告寧海州劫匪搶了你丈夫的東西,打傷了你的丈夫,你可知這幾個劫匪姓甚名誰?住在何處?你有哪些證據證明這些都是歹人?」

黃氏道:「青天大老爺,小民只知道是寧海州劫匪害了我家男人,至於具體是誰,小民確實不知道啊!還望青天大老爺作主,替小民查查清楚,把害我男人的歹人捉拿歸案。」

縣令一拍驚堂木,厲聲說道:「大膽刁婦,一問三不知,無憑無據,竟敢前來告狀,純粹是想擾亂公堂。」

黃氏急了,喊道:「青天大老爺,冤枉啊!這個案子英國巡捕辦過,她們查究是寧海歹人所為。這夥人經常在租界地邊界為非作歹,大人只需到當地查訪就知道是何人所為了,也可以到威海衛巡捕房了解一下就知道了。」

縣令聽了這話,一拍驚堂木,說道:「你個大膽的潑婦!你並非大清子民,竟敢到我縣衙大堂咆哮公堂!來人!拖出去打二十大板!」

文魁本在黃氏旁邊,聽說要打自己的娘,急了,一下子站了起來,喊道:「不許打我的娘!不許打我的娘!」旁邊衙役一起上前,用板子把文魁壓住了。文魁趕緊給縣令磕頭,聲嘶力竭地喊道:「縣官大老爺,你別打我娘,你打我吧!求求您了,您別打我娘,您打我吧。」

衙役不為所動,面無表情地架起黃氏就走,一會兒的工夫,傳來了板子聲和黃氏的沉悶的哭叫聲。

文魁磕破了頭,嗓子嘶啞了,快哭不出聲了,癱坐在了地上。

過了一會兒,黃氏被架著上了公堂,文魁爬過去,抱住了母親,淚流滿面地喊道:「娘,您怎麼樣了?娘,您怎麼樣了?」

黃氏凄慘地笑笑,說道:「文魁,別哭,娘不要緊。」

縣令高高在上,面無表情地看著地上文魁母子,問道:「黃氏,你服也不服?」

黃氏道:「老爺,我不知您讓我服什麼!我夫無辜慘死,證據確鑿,怎能說是無理取鬧?威海是大清的土地,我一直在大清的土地上生活,從生下來就知道天下有朝廷,北京有皇帝,老爺怎說我不是大清子民?」

縣令一聽,頓時急了,離開椅子站了起來,語無倫次地喊道:「反了!反了!掌嘴!掌嘴!趕快掌嘴!」

文魁抱住了母親,幾個衙役上前,對文魁一番拳打腳踢,把黃氏母子打出了公堂。

縣衙外,文魁把母親背在身上,一步一挪地往旅店走。這時,天上飄來大片烏雲,雷聲響起,頓時下起了瓢潑大雨。雨水混著淚水從文魁的臉上一起流下,文魁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仰天喊道:「老天爺啊!你為什麼也欺負我娘!」

文魁到旅店的時候,店老闆正在前台算賬,抬頭看見文魁母子進來,嘴裡一邊嘟囔著「作孽呀、作孽」,一邊跑了過來,從文魁背上接下了黃氏,又招呼夥計趕緊燒開水。然後和文魁一起,把黃氏扶到了客房裡。

旅店老闆高高廋廋,背略有些駝,頭髮花白,滿臉皺紋,眼睛卻頗有神。

老闆把黃氏扶到了床上放好,又出門喊了自己的老婆過來幫忙換衣服。趁著這個檔口,老闆拉住文魁說道:「孩子,紅傷最怕見水,你娘傷得不輕,又見了雨,要是治療不及時,怕有性命之憂。你要是不嫌棄,我給你找個醫生,趕緊給你媽治治,或許就對付過去了,不會留下後遺症。不過,費用你來付。」

文魁說道:「我聽大伯的。」

店主說道:「我們這兒有個專治跌打損傷的鄭神醫,治你媽這病最拿手,就是費用略高。」

文魁說道:「大伯,只要能治好我娘,多少錢都行。」

店主道:「哎,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

店主出了門,過了一頓飯的功夫領來了一位中醫,進屋給黃氏療傷去了。

鄭神醫療完傷,出了屋,遞給文魁一張抓藥單子,說道:「大侄子,你娘身體本來虛弱,這次受了外傷,又受了雨淋,一時半會兒不會好,需要小心調理。」

文魁接過單子,把銀票給了大夫,鞠了一躬,說道:「謝謝大夫救了我娘。」

文魁抓了葯,旅店老闆幫著煎了,給黃氏服下,這樣一連過了三天,黃氏有所好轉,掙扎著從床上爬起來,出了客房到門廳謝旅店老闆。

老闆道:「大妹子,不瞞你說,我在這兒開旅店已快有二十年了,挨官府老爺打的人見過不知有多少,可是像你這樣受這麼重傷的,見得還真不多。」

黃氏道:「請大哥指教。」

旅店老闆道:「有道是千里做官只為財。整個縣衙百多號人,從衙役、牢頭到縣令大人,哪個不是奔著錢來的。錢從哪裡來?唉,對啦,告狀的人就是老爺們最大的財源。你想想,來告狀的都是來送錢的,喜歡還來不及了,怎麼捨得打?」

老闆頓了一頓,接著說道:「不過,有一種情況是一般要打,就是擊鼓鳴冤。」

黃氏問道:「這是為何?」

老闆道:「正常告狀,先找訟師寫狀子,然後交夠了各種名目的費用,官老爺才開始辦案。擊鼓升堂是先辦案后交錢,官老爺心裡沒底,不知道你能交多少錢,肯交多少錢,就來頓殺威棒,讓告狀的人知道厲害。不過,既是求財,就不會害命,一般也就是意思意思,不會真狠勁兒打。萬一真打,把人打壞了,可就人財兩空了,不合算。」

黃氏道:「那為何打我這麼狠?」

店主道:「我來問你,打官司前,找訟師寫過狀子沒有?」

黃氏道:「犬子文魁粗通筆墨,提前寫了,就沒有找訟師。」

店主道:「這就對了。老爺們發財,哪會當面鑼對面鼓地收錢,都是想個法兒轉個彎兒謀財。到這兒打官司,這兒的規矩就是找訟師寫狀子,訟師也不是隨便找的,就是那麼兩、三個,他們收費都一樣,一個狀子視案情收三十兩到五十兩不等,這個錢說是潤筆費,其實最後多數都進了官衙老爺們的腰包。交了這個錢,你才能到衙門口交案子受理費、辦差費等等費用。不過,即便沒交潤筆費肯定挨打,但也不會打得這麼狠。」

黃氏道:「不瞞老哥,縣令老爺不給辦案,我一時情急,頂撞了幾句。」

「這就對了。」店主說道:「幾件事情湊到一起了。」

黃氏道:「老哥見多識廣,還盼指教一二,您看我今後怎麼辦?」

店家沉吟道:「您這案子已把縣令得罪了,除非花大價錢才有緩和的餘地。如果不想使大錢,你可直接到登州府碰碰運氣,聽說登州府台大人官聲清廉,愛民如子,或有緩和餘地。不過你如今這個樣子,再到登州府已不現實,你不如先回家養養,以後再做打算。」

黃氏覺得店家說得有理,同文魁商量后,就一起回家了。黃氏屁股受了傷,沒法騎驢,文魁就雇了輛大車,又跟店家買了床被鋪在大車上,然後把娘扶到大車上趴著,自己牽了驢,慢慢往回走,一直走了兩日才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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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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