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脫險
那二當家的手執長刀,向林卿煥和莫不惜走來,最終停在一丈之外,抱拳之後,擺出一個刀架,說道:「請!」
林卿煥上前一步,朝莫不惜伸出手,示意莫不惜借軟體一用。
莫不惜翻了個白眼,一把推開林卿煥,向前一步踏出,腰間軟體出鞘。
莫不惜攻勢凌厲,出手便是殺招,被一眾土匪包圍,對方還推出一個可有可無的「棄子」,若是僵持下去消耗體力,實在不明智,短時間內重傷對方,保持體力伺機突圍,方有一線生機。
那二當家的打法卻相當穩重,不求無功但求無過,想來他也知道自己的處境,就算能夠殺掉對方,在大當家的那裡也定然討不了好,那書生一口伶牙俐齒,白的也能說成黑的,指不定還能給自己安上個什麼罪名。
再說,眼前這生得如花似玉的紅衣女子,已經被那書生許諾給兄弟們,人人有份,就算自己不在意,手底下那幾百號弟兄能不惦記?若是這時直接把她弄死,又不知會有多少人會對自己心生恨意了。
二當家的一心防守,並不如何攻擊,一柄長刀把自己圍得水泄不通,莫不惜劍招雖然凌厲,卻也久攻不下,仗著軟劍以柔克剛的特性,才佔了些許優勢,於是便造就了其他人眼裡莫不惜壓著二當家打的那番景象。
莫不惜輾轉騰挪之間,攻勢更加迅猛,每一劍遞出都伴著軟劍特有的清鳴聲,懂一點物理知識的林卿煥知道,那是音爆!
林卿煥知道莫不惜的狀態,幾天未曾好好進食和休息,再加上之前連續幾場大戰,此時已是強弩之末,莫不惜出招看似攻勢凌厲進退有度,實則根本撐不了多久,一旦短時間內無法重傷對方,後果不堪設想。
林卿煥一邊關注著莫不惜的戰況,打算一有劣勢便上前偷襲,一邊悄悄移動,尋找防守薄弱點,一有機會便可伺機突圍,此地已經不是那雲霧繚繞山路盤纏的山上,只要能夠奪馬跑出去十餘里,想必他們也不敢深追。
即便深陷重圍,逃生機會渺茫,也不得不去抓住這一線生機,求神拜佛希翼上蒼保佑的不作為,只會是坐以待斃。
好在一眾山賊的目光皆被二人的戰鬥吸引,並未關注林卿煥那微不足道的小動作,唯有那書生,在大當家的身邊,小聲說著什麼。
莫不惜劍意越來越盛,劍氣餘波在地上劃出數十道深痕,動作卻相對之前慢了一些,想必是氣力不足,二當家的防守越來越得心應手,之前大意被莫不惜軟劍劃出幾道傷口,現在已經可以逐漸反攻。
大當家的坐在一塊大石之上,一手捻著下巴,饒有興緻看著這場「勝券在握」的武鬥,似乎在欣賞著紅衣女子的曼妙身姿。一介武夫,本就不擅動腦筋,山中諸事有書生出謀劃策,雖說也難求萬無一失,但總比自己要高明許多,於是便更不喜歡思索,樂得享受。
書生抬頭看了一眼西方的山巔,最後一抹餘暉已經消失不見,隨即彎腰撿起一顆石子,掂了掂,手肘靠在大當家的肩膀上,眯眼看著前方戰場。
莫不惜劍意高昂,但氣力不足,很多看似勢如破竹的劍招,被二當家的輕鬆擋下,動作也更加緩慢,漸漸落於下風,只能被迫防守,最終被二當家的側身一拍,飛出去丈余。
林卿煥見勢不妙,快速上前,不過並沒有英雄救美式的接住莫不惜,而是從莫不惜身側一閃而過,繼續向前而去。
二當家的見林卿煥上前,一刀豎劈過來,紅衣女子殺不得,這白面書生還殺不得?這輩子最看不順眼的就是書生,正好殺了泄憤。
林卿煥將身子壓低,貼近地面,利用慣性衝過去,踢中二當家的小腿,單手一拍地面,翻起身之時袖劍刺出,抹過二當家的脖子,一劍封喉。
書生將彈弓放在袖中,拍了拍手,彎腰向旁邊大當家的一抱拳。
天色暗淡,這一顆間接使二當家的斃命的石子,不知道有多少兄弟看在眼中。
莫不惜被長刀一拍,嘴角滲出鮮血,握著軟劍的手也在微微顫抖。林卿煥昨夜才挨上一箭,搏命殺掉二當家的,傷口撕裂開來,也不好受。
兩人背靠著背,面對圍上來的一眾土匪。
所幸一眾土匪只是圍上來,大當家的軍師都未發號施令,沒有誰先動手。
困獸猶鬥,越是腦袋綁在褲腰帶上的山賊,越懂得這個道理,這兩人雖然已是瓮中之鱉,臨死之時爆發出的力量,也夠他們受了。不少經驗老道的山賊,動作都會稍微慢上半拍,讓那些愣頭青去承受獵物臨死前的怒火,自己坐享其成。
遠處土匪們布下的崗哨亮起了火把,大當家的吐了口唾沫,站起身,怒喝眾土匪速戰速決,然後撤退。亮起火把,表示官兵來了,作為軍師的書生,早就懷疑過二當家的勾結官兵。
大當家的跨上馬,與一眾親信先行撤退,餘下的爛攤子,自然是由書生來處理,至於那紅衣小娘子,再人間尤物,又怎會比自己的性命值錢。
不過土匪之中,自然有愛女人甚過性命的好色之徒,拚命發起最後一波攻擊,被莫不惜和林卿煥合力收割了幾顆人頭之後,餘下的人如潮水般散去。
生活在泥濘中,為了活著,本就已經要拚命,犯不著再去為了得到一個女人而多拚命幾次,能夠撐過一個又一個明天,就成了一輩子。
莫不惜和林卿煥身上都新添了好幾處傷口,待土匪們退去,便背靠著坐在地上,各自喘著氣。
莫不惜想趁官兵到來之前走,畢竟自己有個莫家長女的身份,誰也不知道當初如日中天的家族,暗地裡得罪了多少人,落入這伙官兵手裡,尚不知是福是禍。
林卿煥則更不用說,拿著一個假的身份,一心只想避開所有人的耳目,順利到達青州。
兩人攙扶著起身,強撐著走到旁邊樹林里,借著夜色,暫且尋了個隱蔽之地坐下。
馬蹄聲響起,片刻之後,數百人的官兵隊伍到達,奇怪的是,這伙官兵並不追逐土匪,反而點著火把在搜尋著什麼。
莫不惜和林卿煥面面相覷,林卿煥自然不會認為自己值得這麼大的排場,方才激斗之時打在二當家的要害處那一顆石子,兩人都看見了。
莫不惜鬆了口氣,能夠費這麼大勁救下自己,還放棄了上百顆土匪頭顱的功勞,應該不會是仇家。
片刻之後,一個身穿官服的男子站在莫不惜跟前,彎腰打了個稽首,恭敬道:「救駕來遲,讓大小姐受驚了!十餘年前,在下赴京趕考,曾是令尊的門生,受了許多恩惠,有幸拜訪過貴府一次,還記得那會兒,大小姐剛開始修習軟劍,卻比那軟劍也高不了多少,令堂還總怕大小姐傷到自己……」
莫不惜站起身,接過身著官服男子親手遞過的衣物,披在身上,神情有些恍惚。
身穿官服的男子繼續說道:「不知大小姐可曾在那伙山賊之中,見到一個書生模樣的人,他便是在下的伴讀書童,當初隨我拜訪貴府,還被大小姐提著軟劍追殺了好一會兒……這次得到大小姐的消息,便是他傳出的。」
莫不惜點點頭,清冷的眼神平和了許多。
數百人的隊伍,在夜色中燃起一條火把和燈籠組成的長龍,向附近的城池蜿蜒而去。
林卿煥一言不發,被當成了莫不惜的同伴,也受到了同等待遇,既來之則安之,騎上馬,跟隨者官兵隊伍進入城中。
按照身著官服男子的說法,山賊所居之地,叫做雞冠嶺,地勢險要不說,常年山霧瀰漫又岔路眾多,方圓百里沒有人煙,這伙山賊熟悉地形盤踞山中,數次剿匪皆失敗而歸。
官服男子叫做蕭渠,十年前進士及第,如今三十餘歲,官拜綠桐郡郡守,算是莫家門生。
樹倒猢猻散,莫家這顆大樹一倒,蕭渠不撇清關係避禍,反而儘力救起莫不惜,倒也算是有情有義之輩。
京城出了如此變故,稍遠一些的州郡,只要是手裡有點兵權的,幾乎都會選擇擁兵自重,隔岸觀火。
真正忠於朝廷的官員,在幾大家族的排擠下,少得可憐。
林卿煥這個朝廷的「走狗」,被安排在莫不惜隔壁的房間,下人們送來了藥粉、食物、衣裳和熱水。
狼吞虎咽吃過飯菜,處理過傷口,泡在熱水中,是真的累。
林卿煥此時有點憂鬱,蕭渠應該並不知道自己「朝廷走狗」的身份,與莫不惜也算相依為命過一場,也不至於對自己怎麼樣。
但從蕭渠對莫不惜的態度來看,門閥士族根深蒂固,除了京城這檔子事,全都擁兵自重,不造反就謝天謝地了,還要讓一州之地站在朝廷這邊,這次任務的難度比想象中要大了許多,林卿煥在腦海中搜尋著一切上學時學過的現代知識,發現好像全都沒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