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誰還肯嫁給我
江南大窘,她的酒品的確不怎麼好,喝醉了就又唱又叫的。那件事她都忘記了,經他這麼一說,隱約又想起來。當時一個官司打得一直不順心,好不容易結束了,檢察院又抗訴,徹底沒完沒了起來。那天的酒還是跟林樂去喝的,她前一天相親遇到了絕世渣男,兩人心裡都窩著火,跑去酒吧喝酒,一喝就大了,其實當時說了什麼自己根本就不知道。
她攥緊筆桿,無力的笑笑。
「只記得有那麼一回事,真忘記說什麼了。」不過說她罵檢察院的那幫人是龜孫子一點兒也不奇怪,她還時常這樣罵法院的合議庭,連帶審判委員會一起。說實在的,她很看不上國家現有的法律制度,總覺得牽強。只是不可思議:「就因為我那一句話,你就找我辯護,不覺得太冒險了?我在這上面可沒什麼經驗。」
薄南風很直白:「有時經驗不是最重要的,熱情才致命。我瞧著你那個勁頭,覺得你還很憤青么,猜想你這種人該是肯為我們當事人爭得頭破血流的吧。」
江南喟嘆,她有的時候的確挺傻。
薄南風一隻手指在桌面叩了兩下,指甲修剪得很簡單,十分健康,粉色之外的邊緣短短的,雪白圓潤的一彎弧線。
唇角的痕迹有所收斂,倒不笑了:「主要是覺得你漂亮,所以過目不忘。我被人誣賴強姦殺人,點已經背成什麼樣了,整天憋在這裡,再不能看看美女,還讓不讓我活了。」他說的真心話,那一天江南穿著一身黑色的套裝,那樣濃重的顏色穿出來卻很修身靚麗,脫了鞋子赤腳站在酒吧的沙發上唱歌,侍者叫她下來也不聽,急得那人團團轉,又不敢伸手拉她。只她一人唱得十分開心。眼睛很明亮,黑白分明,剪水雙瞳,嘴唇生得好,露齒一笑,嘴角往上翹,喜氣洋洋的樣子,難見一回喝大了耍酒瘋卻能被全場注目的。薄南風聞相識女人,倒叫他給記住了。
江南啞言,心想如今的小男生說話真夠大膽直白的。但此刻明顯不是說這些閑事的時候,知道他也在看守護所里呆了幾天了,悶壞了拿她尋個樂子沒什麼可計較的。
她已經準備開始記筆錄了,言歸正傳的問他。
「你確定沒強姦被害者,然後殺了她吧?」職業習慣使然,有些話必須說到頭裡:「你對我一定得說實話,這樣我才能全面了解案情努力為你辯護,否則公訴方法庭上說出什麼我不知道的,我就沒法替你主張合法權利,對你自己不利。你大可放心,我在你這裡知道的一切,隻字不會外露,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就算接下來你要替換了我另找其他辯護人,我知道的東西同樣得為你保密。」
薄南風表示這些事情他都知道。很肯定道:「我沒有碰過她,更沒有殺她。那天我喝酒了,而且喝了五杯,怎麼可能會幹那樣的事。那個女人我要是想上,早就上了,哪裡用等到現在。」
江南頭腦中警鈴大作:「你喝酒了?會不會是你喝了酒,自己做了事情卻不知道呢?」
薄南風盯著她,眯起眸子慢慢的笑起來:「怎麼可能,我喝了酒可比平時老實多了,別人都叫我三杯倒,那天我喝了五杯,可以保證自己睡得不醒人事了。就算真跟她躺到一張床上,也什麼事都做不了。」
江南拿疑惑的眼光看他,不相信他的酒量會這麼差。
薄南風皺起眉頭,竟有些孩子氣:「你不信我?我又不是不想活,沒必要欺騙自己的辯護律師吧。再說你不是還要收集證據,問問我那些朋友就都知道了。」
江南筆頭頓了一下:「你把當晚你跟被害人王叢在一起的情況說一下吧。」
薄南風靠到椅背上,嗓音閑適:「那天本來是跟一個朋友出去玩,酒吧里撞到王叢了,都認識,朋友就叫過去一起坐。後來我那個朋友有事先退場了,本來也是打算喝完那一杯就走人的。大意了,那天喝的是高倍酒,兩杯就已經醉了,後面那幾杯怎麼灌下去的都不知道了,隱隱記得是喝了五杯。再後來怎麼去的酒店,怎麼開的房,我一無所知。等酒勁一過,睜眼就看到王叢赤身*的死在床上了。報警電話還是我打的。」
「可那天晚上被害人王叢是跟你一起回的酒店房間,第二天一早她就死了,是被人用抱枕捂住口鼻窒息死亡,而且她身上沾有你的體液。你再好好回憶一下,是否有疏漏的地方。」
薄南風眼波一閃,滿是篤定:「有人陷害我。」
江南就是衝動了,她就知道這樣的案子不好帶,竟還鬼使神差的接下來,真是江湖退隱,想錢想瘋了。
按了按太陽穴:「你跟被害人王叢是什麼關係?」
「沒關係,認識而已。她是大四的在讀生,也是在那種娛樂場子里認識的。她們幾個同學一起,還是先來跟我們搭的訕,去那種地方就圖個熱鬧,就一起聊聊天。當晚離開的時候,那個王叢過來扯上我胳膊說喜歡我。當時也沒往心裡去,她隨口那麼一說,我也就隨便一聽,對那種小丫頭很難有什麼感覺。」話到此處,看了江南一眼,看她時而皺眉,時而抿嘴,表情很精彩,若有似無笑了下,接著說:「沒想到她玩真的,那天大家起鬨時也不知哪個人跟她說了去哪裡能找到我,時不時就在我眼前晃,其實那段時間我挺煩的,也明確讓過讓她離遠點兒。小姑娘心裡承受能力不太好,可能真被我給刺激到了,後來有段時間沒出現。再見面就是案發前一晚了,酒吧里正正碰上,再後來就是我之前說的那些了。」
江南把他話里的重點提取出,仔細記錄。又問了些許細枝末節,發現他是真的很輕鬆。好奇問:「你不擔心么?」
這樣一問,薄南風嘴角微翹的弧度垮下來,情緒變得這樣快,更加像個小孩子,看出是個行動派來了,情緒上的行動派。
「誰攤上這種事不窩囊,我才二十四歲,這回要真主張無罪不成功,你說我還能討到老婆了么,哪個女人還肯跟我?」
二十四歲,果然還很年輕。
江南從看守所里出來的時候還刻意想了一下,她二十四歲的時候幹什麼呢?正在律師事務所里實習,準備拿律師證,每天整理卷宗,跟導師一遍遍的往法院檢察院的跑,現在想想,竟像極為久遠的一段歲月了。眨眼四年多的時間都過去了。
回去的路上孫青打來電話。一張口大驚小怪,火燒眉毛。
「江南,在哪兒呢?你回家一趟吧,我表弟跟別人打架出事了,想向你資詢幾個問題。在你們家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