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3)
次年2月7日,威海衛日艦及炮台夾攻劉公島,北洋水師全軍覆沒。中國海陸兩個戰場均遭失敗,以慈禧為首的主和派下定決心向日本求和。3月,慈禧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赴日乞和。4月17日簽訂了中國歷史上空前屈辱的條約《馬關條約》,中國放棄對朝鮮宗主國地位,賠款2億兩白銀,割讓遼東半島(在俄,德,法等西方列強幹涉下,后以白銀3000萬兩贖回)、台灣、澎湖列島,開放4個通商口岸,允許日本在通商口岸開礦設廠。
甲午戰爭失敗后,列強掀起瓜分中國狂潮。為了救亡圖存,資產階級改良派發起維新變法(史稱戊戌變法),對於變法,慈禧希望強國但又擔心光緒會借變法脫離她的控制,最初表示支持,但她隨後把軍權,用人權都抓在自己手中。
1898年6月光緒發布帝「明定國是上諭」(即《明定國是詔》),實行變法。光緒帝的變法觸動了滿洲舊勢力貴族和眾多封建官僚的利益,他們聚集起來,竭力反對變法。當聽說光緒帝企圖讓袁世凱派兵圍園殺后,殺死榮祿時,慈禧等人發動戊戌政變,拘禁光緒皇帝,並處死了譚嗣同等六人。
戊戌政變后,中國北方興起義和團運動,慈禧最初主剿,但鎮壓屢屢失敗,義和團迅猛發展並進入北京。慈禧希望剿撫並用,區別對待義和團,但列強要求清政府完全剿滅義和團,並且不顧清政府的反對,堅持調兵進京。慈禧素來對洋人不滿,於是產生了利用義和團對抗列強的想法,對列強宣戰(並未下宣戰詔書)。慈禧的決定,遭到了劉坤一、張之洞等地方督撫的反對,他們聯名電奏清廷,力主剿滅義和團,並與列強訂立條約,實行「東南互保」。慈禧一方面要求各省將軍督撫認真布置戰守事宜,繼續利用義和團圍攻使館、抗擊八國聯軍;另一方面,她令榮祿前往使館慰問各國使臣,又分别致國書於俄、英、日、德、美、法等國元首,請他們出面「排難解紛」、「挽回時局」,並將兩廣總督李鴻章調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準備與列強談判。但是,八國聯軍並沒有停止進攻。
1900年8月14日,八國聯軍攻入北京;次日凌晨,攻紫禁城東華門,慈禧帶著光緒帝、皇后等人逃往西安,令奕劻、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列強進行談判,把戰爭的責任推到義和團身上,下令對義和團「痛加剿除」。1901年2月14日批准《議和大綱》,併發布上諭,表示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同9月7日與11個帝國主義國家簽訂了《辛丑條約》,規定按照當時中國人口的數量賠款4.5億兩白銀,39年內賠款9.8億兩白銀,懲辦主戰官員,拆除大沽到北京沿線所有炮台等。同年10月6日,慈禧發卒數萬人,帶行李車3000輛,從西安出發,出潼關經河南、直隸,歷時三月於1902年1月8日回到北京。
為了維持統治,改變自身守舊無能形象,慈禧太后在「西狩」期間宣布實行「新政」,進行經濟,軍事,教育,官制等方面的改革。
1904年,爆發了日俄戰爭,戰場正是在中國東北,以慈禧為首的清政府宣布中立,戰爭的結果是日本戰勝了沙俄。國內人們普遍意識到君主立憲優於君主專制,要求清政府進行憲政改革;與此同時,國內革命運動也愈發高漲。為了維持統治,慈禧作出要立憲的姿態。1905年派五大臣出洋考察,1906年又宣布預備立憲,1908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內容仿照德國和日本的憲法,維護皇帝「君上大權」。
1908年,由於慈禧通過照片外交,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簽署法案,退還庚子賠款一千多萬美元,主要用於支持中國官派留美學生;之後,英、法、比利時、義大利、荷蘭等國相繼;七國退還中國之庚款「溢款」總數,約在海關銀三億兩左右,對興辦教育事業頗有效果,應當肯定。
1908年11月14日,光緒帝駕崩,大行皇帝無嗣,經她命,由醇親王載灃為攝政王,其子溥儀為帝,年號宣統,慈禧被尊為太皇太后。
1908年11月15日17點(未正三刻),葉赫那拉氏於中南海儀鸞殿病逝,享年七十四歲。慈禧臨終遺言說:「此後,女人不可預聞國政。此與本朝家法相違,必須嚴加限制。尤須嚴防,不得令太監擅權。明末之事,可為殷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