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想給叔叔打工
原本神情飛揚的凌御,瞬間就低落了,「我有跟他說過話,可是他好像不喜歡我。」
顯然到了幼兒園之後,凌御是盡量的想要跟每一個小朋友成為朋友,以前在M國的時候,他也是這樣。
跟同一個班的小朋友都玩的很好。
只是沒有誰是所有人都喜歡的存在。
凌葉幾乎是可以認定,是對方先找茬了。
「凌御,你的身份永遠不需要舔著臉求別人做朋友。」
原本一直認真開車的季懷瑾突然出聲。
清冷的聲音,就這麼在車內響起。
低著頭的凌御抬頭往駕駛座看去,「我只是想著我是家裡唯一的男子漢……」
更多的凌御沒有說,其實他很羨慕季臨有爸爸,而且他爸爸看上去很厲害。
如果他也有這麼厲害的爸爸,他就不怕自己不夠強大,保護不了媽媽。
上一次那個上門來的壞女人,讓原本就想著自己要撐起家保護媽媽的凌御,更加覺得自己渺小了。
然後他就想著,他所在的幼兒園,那些孩子很多家裡都不錯,如果他跟他們都成為好朋友,那以後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他也可以拜託那些小朋友的爸媽幫一把。
不再需要媽媽自己一個人撐著。
凌御很多時候看著是大大咧咧的,其實卻是一個心思非常敏感的孩子。
即便凌御後邊的話,沒有說清楚,可是兩個大人都明白了。
凌葉是覺得嗓子眼有些哽咽,緊緊抿著唇,將心裡的酸意壓下去。
「仔仔,你都還沒長大,大人的事情,交給大人處理。」
凌葉知道,肯定是劉雪柔的事情,讓兒子有了這樣的變化。
難受自己計算的還不夠,讓孩子嚇到了。
季懷瑾透過後視鏡看了凌御一眼,「你媽那麼彪悍,用得著你?」
「季先生!」凌葉有些不滿的瞪了季懷瑾一眼。
季懷瑾沒理會凌葉,繼續道,「不是什麼人都值得做朋友的,什麼人值得都分不清,你也就只會添麻煩,有的東西,貴精不貴多。」
凌葉已經扭過頭看後座的兒子了。
發現原本面上失落的兒子,臉上露出了沉思的神情。
凌葉心裡一震,心裡頓時出現了複雜的情緒。
她知道,季懷瑾的話很有道理,可是自己卻從沒想過,要這麼教育。
她就只是盡量的讓兒子保持了純良的本性,可是卻忘記告訴他,這個世界啊,善惡都存在,有好人也有壞人。
收起了眼底的複雜,凌葉往季懷瑾的臉看了一眼。
他像是感覺到了,看著前方的眼,往她這邊瞥了一眼。
兩人的視線就這麼在空氣中交匯了。
凌葉難得的沖著季懷瑾露出了一個真誠的笑,然後季懷瑾冷漠的將視線移開。
凌葉:……
坐在後排季臨,全程沒說話,就只是安靜的握著凌御的手。
他感覺到得到凌御的情緒。
白天季臨在為小胖的事情難過的時候,季臨其實就想跟他說,那種人不值得。
只是有的話,由他說出來並不是最好的。
而他沒想到的是,最後是他爸說出來的。
他早就感覺到了,他爸好像對凌御不一般。
除了凌御之外,對凌阿姨的態度也非常奇怪。
以前他的身邊是所有雌性生物,三米內不得靠近。
可是現在居然甘願來做一個司機。
他可不覺得他爸今天,是真的突然心血來潮接他放學的。
想到他們四個牽著手走路的畫面,季臨那琉璃般的眼珠子,閃爍著些許光芒。
「我明白了!謝謝你叔叔,我以後再也不跟小胖說話了!」
原本在沉思的凌御,突然就養生,信誓旦旦的說著。
凌葉有些想撫額,為什麼她覺得她兒子實際上還沒明白。
也就只有季臨明白,這憨憨是真的名表了。
接下來車內的氣氛又恢復過來了,凌御繼續跟凌葉分享幼兒園的趣事。
半個小時之後,四人順利回到家。
進了門,凌葉瞥了一眼門口鞋架,眨眨眼愣了。
鞋架上頭,除了有她的,凌御跟季臨的拖鞋之外,居然還多了一雙新的男士拖鞋。
季懷瑾漫不經心從外頭進來,拿起了那雙拖鞋換下。
就跟進了自己家一般,往客廳裡面走去,在那他已經使用過幾次的沙發坐了下來。
抬手撤掉了他的領帶,順便再將西裝外套搭在一邊。
「我餓了。」
凌葉嘴角抽了抽,所以季三爺您這是完全將這裡當你家了?
凌葉還真的想給這狗男人一個白眼。
不過想到連個孩子應該也餓了,還是認命去廚房。
外頭凌御跟季臨兩個搬著小板凳坐在茶几前,完成今天幼兒園的作業。
突然,凌御抬頭看向沙發那邊優雅坐著的季懷瑾。
「叔叔,你手下是不是有很多的員工?」
「嗯。」
首富排行榜,排名第一,手下的員工自然數不勝數。
而凌御得到肯定回答,雙眼瞬間亮了。
又賊兮兮往廚房方向看了一眼,小身子往季懷瑾那邊側了一點。
小聲說到,「那叔叔你看我可以成為你的臨時員工嗎?我想賺錢。」
「嗯?」季懷瑾挑眉。
「還有半個月就是我媽媽的生日了,每年我生日的時候,媽媽都會被我準備很多禮物,可是我從來都沒有送過她禮物。」說到這裡的時候他往季臨那邊看了一眼,又看向季懷瑾,堅定道,「所以我想今天送一個超棒的禮物給媽媽,可是我錢不夠。」
季臨響起送禮物,還是前幾天,他看見了季臨鬆了他媽媽一副他畫的畫。
他看見了畫的是他媽媽,畫的很漂亮,而他媽媽也非常喜歡。
所以他要送一個超越季臨的禮物,並且他現在已經看好了。
就是在市中心,那豪華商城裡的一個賣旗袍的店。
給女人的禮物,自然是買衣服包包更能討歡心。
這是他問他那些遊戲里的隊友得出的結論。
他已經看好一套旗袍,他敢保證他媽媽穿上這旗袍之後,絕對巨好看。
就是他這麼多年存的,要當做以後老婆本的零花錢,全部加起來,還是買不起那件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