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章 第957 958節 《洛陽和議》…財務收
第623章第957958節《洛陽和議》…財務收支
李洛正坐在龍案上,身穿黑底龍紋袞服,頭戴十二旈冠冕,胸前掛龍鳳呈祥玉符,腰間配劍名「龍牙」,乃是大朝時的服飾。
威嚴,肅重,高貴,大氣。
而今日其實只是常朝。
這當然是因為十國使節入京覲見,才改公服為袞服,彰顯漢家天子威儀,展示華夏禮服之堂皇。
這一身裝束,令大唐皇帝的威嚴更加厚重。天竺六國使臣見到威嚴如濕婆神的大唐皇帝,都是謹小慎微,惴惴不安,大冷天的渾身冒汗,唯恐惹來唐皇之怒。
六國在耕牛戰爭中慘敗后,立刻開始了解東方的大唐。這不了解還好,一了解真就嚇了一跳。
原來,唐王李洛是曾經的大唐後裔,李世民的後代。李世民和大唐,天竺貴族們還是知道的。當年,那個大唐就曾打敗過天竺。
想不到,李洛在大唐滅亡數百年後,又重新復國了。不但復國,還打敗了天下無敵的蒙古人,將元廷趕出了東方。
這幾年,唐軍四齣征伐,開疆拓土,連滅多國,不但雄踞東方,還佔了天竺之北,稱霸南洋,虎視天下。
不久前,還平了吐蕃,進軍大漠。
如此兵威,蒙古大軍亦不可擋,更何況他們六國?
唐廷有精兵百萬,不但霸道強橫,火器犀利,還有梁、衛、宋三國在天竺為爪牙,誰敢不服?
這次北上一路走來,看見大唐地大物博,國泰民安,天下富庶,連乞丐流民都難以見到,到處都是一派井井有條的勃勃氣象,可以想象大唐的強大。
倘若拒絕唐主,他們的國還能保得住么?得罪大唐的後果會是什麼?
李洛暫時放過六國使臣,漠然問道:「禮部,天竺六國來朝,為何錫蘭國和曼索拉國卻沒有來?難道是不服大唐么?」
同樣穿戴禮服梁冠的吳鎮樓出列奏道:「啟稟陛下,錫蘭和曼索拉有意怠慢,心存不恭,不知天朝之威,是以抗拒不朝,罪莫大焉。」
嶺南商人立刻將君臣之間的對話翻譯給天竺六國使臣。
六國使臣聽了,一邊暗笑錫蘭國和曼索拉國託大,一邊想看看唐廷怎麼做。
這兩國不來的原因,他們都是知道的。錫蘭(斯里蘭卡)雖只是百萬人口的小國,卻孤懸海外,以為大海相隔,是以有恃無恐。
而曼索拉國多信某某教,民風彪悍,又有波斯的元軍撐腰,所以才抗拒不來。
「都滅了吧。」唐主語氣平淡的說道,如同在說一件日常小事。
「鄭和擬旨,令南洋水師都督羅昱為伏波大將軍,率領水師一萬,陸戰隊一萬,滅錫蘭國,絕其社稷,擒其君長於朕前。」
「遵旨!」鄭和神色振奮的說道,水師終於有大仗打了。
李洛繼續道:「軍師府再擬旨,令都督天竺諸軍事、太尉陳淑楨為討逆大將軍,以梁王蕭焱為副帥,抽調恆北駐軍兩萬、梁軍一萬、理軍一萬,衛軍一萬,征討曼索拉國,滅之。」
「遵旨!」
一言而滅人國!
天竺六國使臣聽到翻譯后,無不膽戰心驚。
竟然是…說滅國就滅國?
怎麼就像喝涼水一樣?
如此霸道,真的是可怕啊。
更可怕的是,大唐似乎根本沒出什麼力氣,聽上去只是小打小鬧而已。滿朝文武都沒當回事,全部一副理所當然,風輕雲淡的神色。
李洛這才看向六國使臣,露出一絲令人心悸的微笑,不疾不徐的說道:
「你們,尊大唐為宗主,那就是大唐之藩屬。爾之國王,非大唐冊封不得登位。爾之外交和戰,非大唐允許,不得自專。爾等世世代代奉大唐皇帝為君,以為人間神靈,自居為臣僕。爾等,可能做到么?」
等到嶺南商人翻譯過來,六國使臣哪敢說個不字?聽完一起行禮道:「下國願意,願意…」
實力最強的雅達瓦國使臣大著膽子說道:「大皇帝陛下,我們尊大唐為宗主上國,要是我們被敵國攻擊,或出現內亂,大唐可以幫助我們嗎?」
李洛聽完翻譯后微微點頭:
「大唐藩國,分為親藩,內藩,外藩三等。爾等六國,不算諸夏之國,只是外藩。爾等國有內亂,大唐可管可不管。不過,若有敵國相攻,大唐是必管的。大唐藩屬,不容他國攻打。」
意思就是,你們國內打生打死,大唐不想管但不是一定不能管。只有你們遭受他國攻打,大唐才管。
按照《大唐律典》,大唐藩國分為近藩,內藩,外藩三等,待遇和義務都不相同。
親藩,是李氏皇族分封在海外的諸侯國,不但外交要聽從中央,就連國內重要的軍政大事,也要報請中央朝廷同意,必須和中央朝廷保持高度一致。
按照規定,後世哪個親藩諸侯悖離中央,行分裂之舉,其兄弟子侄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取而代之。
當然,要是中央朝廷的皇室絕嗣,血緣最近的親藩諸侯就有資格入繼大統。中原要是發生叛亂或者權臣篡位,親藩諸侯也有義務撥亂反正,恢復李氏天下。
當然,李洛的兒子還小,孫子也還沒有,親藩諸侯還早的很。
除了親藩,就是內藩了。
內藩屬於異姓諸侯,也是同屬華夏聯盟的諸夏之國,如今的宋衛梁理四國,就是內藩。
內藩的外交和戰之權在大唐中央,年號和度量衡、文字、風俗、禮儀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但,其國內軍政大事和制度,朝廷不管,許其國君完全裁決。
內藩雖然是高度自治,但法理上仍然屬於大唐的一部分。
最後才是外藩。外藩不是諸夏,不屬於華夏聯盟,更不是大唐的一部分,只是屬國而已。除了外交和戰之權,大唐一概不管,只要履行稱臣納貢,歲歲來朝的義務就夠了。
內藩可以和皇室通婚,但不許和親藩、外藩通婚。外藩不可和皇室通婚,也不可和內藩、親藩通婚。
這就是大唐後世津津樂道的說的「三藩制度」。
六國使臣聽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謝。起碼,大唐能保證他們不被別國入侵。
李洛這麼做,當然是別有用心。他「保護」六國不被侵犯,其實是杜絕了後世六國統一的可能性,讓天竺中部和南部,永遠處於分裂狀態。
接下來,六國使臣同意,每年來朝納貢。較大國每年敬獻牛五萬頭,較小國每年敬獻牛三萬頭。連續獻牛十年。
這十年,每年再敬獻黃金一百斤,算是敬獻給皇帝的金花錢。
十年之後,耕牛不用再敬獻。各國每年貢物改為黃金三百希爾(900克),加白銀三千希爾,還有特產九種。
大唐不會回禮。因為大唐的回禮就是唐軍的「保護」。這就是戰場上輸了戰爭的代價。
等於說,皇帝每年多了好幾十萬兩白銀的進項。
最後,六國使臣當殿簽下了國書,算是代表其國,正式尊大唐為宗主國,成為大唐外藩。
史稱《洛陽和議》。
《洛陽和議》除了規定稱臣納貢之外,還有一些重要條款。比如規定:
大唐與天竺六國持續半年之戰爭情勢,正式宣告結束。自今日起,達成合議。
天竺六國一次性賠款唐軍軍費黃金一萬希爾,白銀十萬希爾。
唐軍釋放天竺聯軍俘虜八萬四餘人。但天竺六國需要支付糧食五十萬石,補償俘虜消耗的口糧。
唐軍有租用沿海各國港口為軍港的權利。
唐廷在各國設置使館,在各國擁有使館區一方里。此一方里使館區,等同大唐國土,天竺人不得擅入。
唐民在六國犯罪,一律以使館使臣按照《大唐律典》處置,六國有司不得審判之。
唐商貨物入境,只徵收百分之五商稅。
…
天竺六國使臣完全沒意識到這些條款的厲害之處,都覺得沒啥大不了。讓他心疼的,主要還是賠款和納貢。
至於什麼港口,使館,商稅…他們還真不太關心。
只要大唐信守承諾,不再侵犯他們就行。
他們甚至沒有提出在大唐設置使館的要求。
等到使臣們陛辭離開,滿殿大臣頓時紛紛給李洛賀喜。
能不賀喜嗎?又是賠款又是納貢的,都是實打實的好處啊。
至於這不合符仁義…那又如何呢?
百官們的心情很不錯。
財部尚書出列奏道:「陛下,再過幾天就要封印過年了。按照我大唐財務制度,臣就將洪武五年的財政收支,向陛下和皇后陛下做一個彙報。」
大唐君臣一起豎起耳朵。年底了,收支數目也出來了,錢糧之事誰不關心啊。
「洪武五年,不算新設的穆州源州(吐蕃)和北方諸州,本土二十五州共收農稅摺合五千六百餘萬銀圓,含糧棉繭。其中糧食三千八百餘萬石。」
「二十五州商稅,兩千一百餘萬銀圓。市舶司收的西方和天竺商稅,一百八十餘萬銀圓。」
「南洋都護府,農商稅摺合九百二十餘萬銀圓。恆北都護府,農商稅摺合一千一百七十餘萬銀圓。呂州(菲律賓)三百三十萬、馬州(馬來)兩百二十萬、羅州(婆羅洲)人少,只有十七萬。這幾個地方收的稅,七成是糧食,只有三成是金銀。」
「大唐銀行上繳盈利一百零二萬;漁業司上繳二百三十萬;礦務司上繳兩百五十四萬;各地官營醫院上繳盈利十三萬餘;大唐藥材官坊上繳盈利十七萬餘;洛寧商社上繳盈利七十萬餘;織造司上繳盈利三百八十萬。」
「瀛州和暹羅等處十三處金銀礦出產摺合一百七十餘萬;大唐印書局上繳七萬餘;各地官營劇院上繳門票錢五萬餘。」
「南洋山林水澤出產木材魚產鳥獸皮毛珠寶,摺合一百二十餘萬。」
「警部收罰款三萬餘;商部收罰款五萬餘;司婦寺收青樓風月稅四十五萬餘;」
「最後就是,專營司上繳鹽、鐵、糖、糧專賣銀兩千七百一十餘萬!」
「綜合以上各項數目,大唐洪武五年已收一億四千餘萬!」
「各項賬目細表,財部還在核查統計,幾天之後方能進呈御覽。」
財部尚書說到這裡,滿殿大臣都是又驚又喜。
竟然這麼多!
足足比洪武四年多了四千多萬,相比去年暴增啊!
李洛甚至有些不相信這個數目。
比得上北宋全盛時期的賦稅了,而且大唐的稅負還比北宋低。
當然,比起蒙元最盛時期的四億貫錢,還是有差距。不過,大唐銀元遠比蒙元的交鈔值錢,蒙元的四億貫鈔,不會比大唐的一億四千萬銀元高多少。
再說,蒙元四億貫鈔稅收,那可是苛捐雜稅,橫徵暴斂的結果。不但搞得民不聊生,而且其中很多錢都被地方豪強貴族拿走了,上繳元廷的一半都沒有。
為何洪武五年的國庫收入,比洪武四年暴增五成?
說起來一點也不奇怪。
一是洪武五年的農業比起洪武四年,已經恢復的差不多了,使得農稅增加很多。
商業越來越興旺,天下越來越太平,商稅和各項專賣收入也增加很多。
更重要的是,殖民地已經被消化了,開始產生利益。洪武五年的收入增長,一半來源於兩個都護府和海外。
一億四千多萬總收入,來源於兩個都護府和海外三州的,就有三四千萬。
可見殖民地的重要。
「好,不錯。」李洛點頭微笑,「總收入大致有了數目,那總支出呢?」
一提到總支出,原本還一臉微笑的財部尚書,笑容就有限勉強起來。
「啟稟陛下。光是洪武五年,賑濟北方南遷移民,就耗費錢糧一千六百餘萬。」
「洪武五年軍餉、軍糧、軍器盔甲、傷亡撫恤、馬料費等,共花費三千七百萬餘;水師造新船花費二百二十餘萬;警士軍餉等治安費,共一千二百八十萬餘……軍警憲特合計支出五千四百萬餘。這軍費治安費,當真是吞金獸啊。」
「一到十品文職官吏,再冊領俸祿者,共四十萬兩千餘,需要支出的俸祿,一千三百二十餘萬。」
「村學,鄉學,縣學,郡學,以及各師範學堂,共有教師教授十八萬餘,支出俸祿四百八十餘萬。」
「修建各處學堂,印製書籍教材,以及筆墨紙硯之費,兩百二十餘萬。」
「修建長安等處工程,賑濟各地災民,修建道路橋樑,洪武五年耗費一千二百餘萬。」
「信修各地道宮道廟,支給道官俸祿,花費三百七十餘萬。」
「各地修建官衙,城牆,倉庫,花費四百一十餘萬。」
「朝廷官員官服,花費三十餘萬。」
「各地慈恩院,贍養孤寡,花費三百餘萬。」
「……雜七雜八,大唐用錢的地方實在太多太多,總支出已經超過一億兩千萬了啊!」
「總收入才一億四千餘萬,其中還有五分之一,也就是兩千九百萬,是陛下和宮中的供奉金。那麼,真正能花的錢,其實不到一億兩千萬。今年看似增收不少,但還是虧的。」
「要不是陛下生財有道,國庫有些底子,眼下錢糧就已經空了。」
所有人的臉都綠了。
一億四千多萬的總收入,一算支出,竟然還虧好幾百萬!
大唐建國不久,文武兩開花,需要花錢的地方實在太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