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沒文化,真可怕
潘玥給了他一個悲傷的眼神。
「大郎你卻是被歹人蒙在了鼓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啊!」
「我且問你,那錢大戶,是清河縣裡數一數二的大戶人家,而你卻是一個賣炊餅的街巷挑貨郎,與你即非親也非故,為何會突然好心地倒賠了嫁奩,為你做媒主婚?」
「這……這……」
武大郎曾經也是想不通這件事。
為何那從未有過來往的錢大戶會突然派一個管家敲開他的家門,也不曾詢問過他是否同意,便扔下了一紙婚嫁文書,一個小嫁奩箱子,還有一頂裝了人的花轎。
「這不是我家老爺看你孤零零的一個人著實可憐嘛!」
錢大戶管家的臉上似笑非笑。
「武大啊,不是我家老爺特地關照你,你瞧瞧你這條件,不要說清河縣裡,就算是去別處,你也難娶上媳婦啊,更別說還是這麼俏的小娘們呢!」
「實話跟你講,這小娘們雖是我家老爺的心頭愛,但卻是個小倔脾氣,非要老爺抬舉她成正室。可我家老爺也是有婆娘的人了,只得依了她,放她出來,嫁給外人做大房。」
「昨日得知喜事,高興的貪了幾杯酒,就醉到了現在。反正這婚嫁文書也寫了,門也過了,已經算是你屋裡頭的婆娘了,你等她醒了過來,再找個良辰吉日,把房圓了」
「常言道,夫為婦綱,這灶上灶下的事,她哪有把自家爺們往床下推,忤逆自家爺們的道理?」
「要是你拗不過她,這倒也不難辦。你就去藥鋪買一種蒙汗藥,再備上催情藥物,趁著她不備放在飯菜里,過不了多時,她就會任你擺布做成了好事。到了那時圓了房,成了你的人,你還擔心以後不會跟著你死心塌地……」
當時他聽得稀里糊塗的,也沒搞明白。
既然天上掉下了大餡餅,他平白無故地白得了一個俏婆娘,也就沒有往深處多想了。
潘玥繼續循循誘導。
「我知道你自是想不通這一點,那我再問你,我被送過來的時候,是何模樣?」
「是……是……」
快要不行了……
武大郎想起那天的夜晚,還有第二天她突然坐了起來『詐屍』的情景,仍是覺得心頭有些冒涼氣。
「其實……」潘玥悲痛欲絕地說,「那錢大戶先頭為了逼迫我屈從他做成好事,便將我打個半死,又餓了七天七夜……他已經知道我快不行了,以為把我害死了。」
武大郎倒抽一口氣。
「什麼?!」
「若是被人知曉我死在了他的宅院裡頭,人命官司鐵定是吃定了」
潘玥望向了武大郎的那雙驚疑不定的眼睛。
「所以」
「他為了找一個替死鬼,這才假意給了你一紙婚娶文書,將那具身體……抬給了你」
武大郎的身體似乎搖搖欲墜。
「但此事到了這裡便真的算完了嗎?」
完了嗎……完了嗎……
她的空靈的聲音似乎回蕩在這間小小的屋子裡。
「倘若按照錢大戶所料,大郎家裡不出幾日便傳出喪事,到了那個時候,他便會糾結家僕找上門來,一口咬定你『罔顧他人好意,竟肆意虐待新婚妻子致死』,然後再把你扭送到官府治罪。」
「而錢大戶先頭肯定已賄賂了縣令,這頂黑鍋你卻是要背定了」
武大郎心有餘悸地抬手抹了一下額頭上滲出的汗水。
【還好……娘子緩過來了,否則俺豈不是稀里糊塗地替人背了這場人命官司?】
但還未等他喘勻這口氣,就聽見另外一句令他更加心驚膽戰的話。
「你以為我僥倖闖過了閻王爺那關,逃過了生死劫,這事就會就此了結么?」
潘玥同情而又悲憤地搖了搖頭。
「大郎啊大郎,那錢大戶若是知曉我未死,又怎麼會就此善罷甘休,將一個嬌滴滴的大姑娘和一箱子首飾白白送給了你?」
「既然那錢大戶為你主婚是假,找你當替死鬼才是真,那他接下來將會要對你做什麼呢?」
「當然是去官府告你強娶民女之罪啊!」
「啥?!判,判刑?」武大郎吃驚地瞪圓了眼睛,嘴角噴出些許的吐沫,「可俺,可娘子你是錢大戶抬過來的,可不是俺,俺主動要求他將自家丫鬟嫁給俺,俺也聽了他的話,從清河縣搬到了陽谷縣。而且你我既然已成了夫妻,官府怎地,怎地還會因為這個治了俺,俺個罪名?」
「你我二人之間的婚姻,原本就是無效的!」
潘玥扔下了一個重磅炸彈。
這句話就像鞭子一樣,狠狠地抽了武大郎一記,抽的他連連後退了幾步。
「但凡為人主媒,需有兩家親人做主下兩次聘書。一次是草帖子,一次是細帖子。男家,女家各持一份,上面寫明家中三代的姓氏和田產」
「嫁娶之事需兩家合議,俱要寫清主婚人為家中何位尊長」
「我且問你,兩份聘書,你有無見過?」
……
「……沒,沒有」
……
「主婚人是否為我家親屬?」
……
「……那錢大戶」
「他若與我有半分親戚血脈,我還需在他院內當丫鬟?」
「所以?所以,你我二人,一來無父母媒妁之言,二來那錢大戶根本不具備主媒婚娶的資格」
「所以,咱倆之間的婚姻,是無效的」
「他心裡清楚不?那是打一百個保票的清楚!」
潘玥沉重地下了最後的結論。
「這便是那人毒辣的一箭雙鵰之計啊!」
武大郎臉色慘白,嘴唇顫抖著,欲哭無淚。
「這,這麼說,娘子……你還會被那錢大戶搶走?」
潘玥扶額,重點不是她該怎麼辦好吧……
「大郎,你可知強搶民女,按照大宋刑律會判個什麼罪嗎?」
「大宋刑律《宋刑統》里的黑紙白字寫得清清楚楚。家財充公,丈脊四十,刺配孟州。」
……
武大郎終於再一次癱在了地上,右手毫無察覺地緊握住了潘伊憐的下擺,抖著手指,卻是一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來了。
「俺……俺……」
潘玥同情地拍了拍他的手,以示安慰,眼神堅定而又柔和,斬釘截鐵地說道:
「大郎與我有恩,又豈會眼睜睜地看著大郎往火坑裡跳?」
「倘若官府來人將大郎逮了去,你只管一口咬定,先頭只是看我先前病得嚴重,好心收留了我,根本沒有任何強逼嫁娶,也並無夫妻之間的關係,這樣他們就沒辦法拿你怎麼樣了。」
「而我,就算是衙門裡頭的人對我嚴刑逼供,我也會站在大郎這邊,說著同樣的話!那錢大戶妄想將這場荒唐官司扣在大郎的頭上,還沒有那麼容易!」
「娘子……娘子……」
武大郎感動的熱淚盈眶,抬起袖子偷偷地抹掉了眼角的水光。
她,她竟然為了自己,肯做出這麼大的犧牲。
【若不是娘子好心提點自己……】
……家財充公,丈脊四十,刺配孟州……
嘶,他膽戰心驚地吸著涼氣,顫抖著腿肚子退出了屋子,耳邊猶自響著「但從此你需謹記,那就是千萬不能作出讓人誤會咱倆之間關係的事情來。比如說,與我同住一屋……」的殷切叮囑。
他猛然發出一聲不甘心的粗嘎喊叫。
「娘子放心!你待俺這般好,就算是為了躲避官司,不能夠在外人面前說咱倆的夫妻關係,俺心底也只認你一個是俺鐵板釘釘的媳婦兒!」
噗……
屋內,正端起茶杯慢悠悠喝水的潘玥頓時噴了一地的水。
咳咳咳……
說好的理解呢!
這次雖然沒有一次性解決掉跟武大郎的關係,但也算暫時解決了他日夜惦念的「夫妻之成人禮」了。
不過這真的不算是她徹頭徹尾地忽悠他啊!
除了關於那段什麼「強搶民女罪將會丈脊四十刺配孟州」之類的是她臨時胡謅的之外,他倆人的婚姻確是無效的。
這場荒唐婚姻,既沒有正統的父母媒妁之言,也沒有辦理正經嫁娶的各種手續,最主要的是那個主婚人錢大戶,根本不具備決定原主潘金蓮終身大事的權利。
因為那原主潘金蓮雖然是在錢大戶家當一個燒火做飯的丫鬟,但實際上根本就是自由之身。
這事要從宋朝的雇傭制度說起。
宋朝跟別的朝代不同,由於資本主義開始萌芽,而對人身自由也是格外地重視起來。由此演變出的現象之一就是,宋朝廢除了家奴終身制。
所以那些有錢人院子里豢養的丫鬟啊,護院啊,僕役之類的都不再是終身制度,而是雇傭制度。也就是說,這些下等人不再是主子的私有物品了。
而雇傭的時間也有著嚴格的約定。去牙婆那裡雇傭一個丫鬟,也就是所謂的『使女』,一次雇傭的年份最長不能超過3年,若是想要再幹下去,還得續約。
所以這裡就會出現一個極為有趣的現象:
如果你買了一個女人做丫鬟,而這個女人又同意做你的小妾,那麼你倆之間其是還是雇傭關係。
而雇傭的時間是三年。也就是說,三年後,「你的小妾」又是自由身了。她若是不想續約,你只得眼睜睜地看著她投入另外一個男人的懷抱里。
一想到「趙官人,對不起,李官人家出的待遇比你高了兩倍,妾身不能再繼續與你續三年之約了」的情景,她就笑的肚子疼。
所以嘍,潘金蓮以二十二歲的「大齡」滯留在錢大戶家長達七年的光景,早已超過了三年的合同期了。之所以沒走成,絕對是錢大戶故意欺她不懂大宋刑律《宋刑統》的緣故。
更離譜的是,根本沒有任何權利處置她人身的錢大戶居然還為了報復她,私自做主將她嫁給了武大郎。這麼荒誕而又可笑的事情,也只有那法盲原主潘金蓮才會這麼忍氣吞聲認了栽。
哎,沒文化,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