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沈清墨番外
那是我第一次喜歡女孩,懵懵懂懂的,很甜很青澀。
那個女孩就是葉婉。
我還記得那個星期天的下午,一個小女孩很是洋氣也很是漂亮,我從未看過這麼漂亮的女孩兒,理所當然的,年輕的我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兒。
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只是為了靠近這個女孩兒,也幸好老天賜予了我這張帥氣好看的臉頰,輕而易舉地,我便得到了這個女孩兒的青睞。
我很是珍惜我與葉婉的這份感情,心疼她的傷心她的生氣。
後來,葉婉因為意外而殺了人,她嚇壞了,靠在我懷裡不停問著我怎麼辦。
我警戒地看著周圍,幸好沒有攝像頭,這樣……我就可以替這個令人心疼的女孩兒承擔一切。
但我知道,這樣做會使我永遠背上污點,但為了葉婉,我不怕。
因著父親的關係,我很快便出了牢獄,而等待我的第一件事就是葉婉投向了別人的懷抱。
生氣、憤怒……又有些無奈。
我不知道我該怎麼形容我當時的心情。
我總覺得葉婉不是因為別的東西而離開我,可當我親眼看見她在別人的懷中很是開心時,我萎了。
那個人不是別人,正是叱吒風雨的人物勒東亭。
我不怪葉婉愛慕虛榮,要怪也只能怪我自己不如人,作為一個女孩子,選擇一個更加優秀的人來作為伴侶,我覺得情由可原。
從今天開始努力工作、學習,未來的有一天將勒東亭踩在腳底,然後讓葉婉後悔?
開什麼玩笑?有著勞役歷史的我還有什麼資格追尋未來?更何況,勒東亭是什麼人?豈能是說踩就踩的?簡直白日做夢!
我整天混跡在gay吧,整日與同志們喝酒玩遊戲,不為別的,只為同志們的那種精神,他們所追求愛情的那種精神,有時候我在想,面對異性戀的失敗,是不是同性戀才是正確的?
憑藉著我自身的優勢,我很輕易的就找到了第一個同性伴侶,他很優秀,也很儒雅紳士,為了他對我的好,我鼓起勇氣第一次嘗試和同性戀人親熱,但還沒開始正式交往,我就有些犯噁心,那屁股上的狗咬傷口更是疼的受不了。
雖然他對我很好,但我還是跟他故意拉開了距離,那一刻他的眼神里呈現給我的控訴就好比如我對葉婉的控訴。
和他把話挑明的那一天,我在TenBar呆了很久,但怎麼也沒想到我會遇見陳太陽。
說實話,讀書時期,我沒怎麼注意陳太陽,對她印象最多的便是葉婉口中的敘述。
但奇怪的是,那一天我一眼就認出來她是陳太陽。
她很堅定,眼神里透著自信,更多的是……長漂亮了,引得我不由多看了兩眼。
咳咳……這不是重點。
從她渾身上下的打扮,我能夠猜出她過得很是不錯,見著她和酒吧人員的氣氛越來越是緊張,身為曾經的同學來說,我應該幫幫她。
我將她帶離了TenBar,借著路燈光,再加上我許久未和女生接觸,我竟然覺得陳太陽越看越是好看,她的身上那種淡淡的誘人……
話說……曾經陳太陽是不是長得不好看呀?還是我單身太久,見誰都覺得好看?
但那天因為她……我的心有些亂跳。
陳太陽還在讀大學,她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而我呢?
起初,她遞給我一張名片突然使得我產生了我不想輸給任何人的想法,特別是陳太陽,曾經的我可比她優秀多了。
因著陳太陽,我開始關注她,懷著希望不大的心,上網搜索了她的名字,搜索出的內容讓我大吃一驚,她旗下的尋風,股票市值高的嚇人,未來期望無限。
她的出現和成就引誘我重新開始學習,後來每每出現陳太陽的一些相關新聞,我總是第一時間關注,漸漸的,陳太陽在我心中的位置有些發生了改變,我有時候會想:這麼厲害的女人最終會落入哪個幸運男人的手裡。
會不會……是我?!
我知道現在的我和她的距離太遠了,但我還是這麼不知廉恥地幻想了一番。
如果真的可以……她會不會嫌棄我?
可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我得到陳太陽的方式,不是用錢也不是用情,而是用色。
在我眼裡一向老老實實、勤勤懇懇的好學生,竟然躲不過美男的誘惑。
拿下陳太陽的那一刻我覺得我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感謝老天爺給了我這一副陳太陽喜歡的皮囊,而令我驚奇的是,堂堂正正的陳太陽竟然是個隱形色女。
不過……既然她喜歡摸我,那我就心甘情願給她摸。
後來我才知道陳太陽根本不在意我的勞役史,可她老是懷疑我放不下葉婉。
葉婉是很漂亮,但美麗的太陽小姐你要知道,你可是身價上億的老總啊!有錢有才還有貌!哪個男人不肖想?
但對於我來說,最慘的是什麼?是我和我美好的初戀,都被美麗的太陽小姐親生見證而看在了眼裡。
無論我怎麼說,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當她因為葉婉要和我分手的時候,我腦門裡所有的神經好像都斷了,那一刻我只想要毀掉一切,包括陳太陽。
強行佔有陳太陽,那滋味肯定很美,那樣的話……陳太陽可能就永遠都是我的了。
我的舉動嚇壞了陳太陽,她的眼睛里透著的淚水將她的眼睛裝飾地閃閃發亮,那害怕的嬌小樣子很想讓人一口吃掉。
我詫異我竟然是如此陰暗的一個人,但我奇怪,曾經面對葉婉的背叛我都能保持清醒,再是傷心難過也只是頹廢,為何面對陳太陽的決絕,我卻生氣地想要毀掉她。
後來我才知道喜歡和將心完完全全交給一個人去愛她,是不一樣的。
我喜歡過葉婉是真,但對於陳太陽,我卻將心給了她,無論她對我做什麼,我都不在意,甚至任由她玩弄自己的身體,只要她高興就好。
我用盡全身的力量壓抑著狂暴的心,嗅著屬於她的味道,給了她最後一次機會,問她還要不要分手。
其實心裡已經盤算好了,只要她堅決要分,我就立即做我想做的,將她永遠關在自己的身邊。
幸好,她不分了。
整顆心好像在那一刻平穩下來。
再後來,我知道太陽她曾經暗戀過唐孟的時候,心裡一下慌亂起來。
試著想想如若唐孟沒有和林佳在一起,或者說陳太陽先告白於唐孟,那自己的太陽可就是別人的了。
幸好、幸好……
唐孟做了他這一輩子最對的決定,就是把太陽留給了他。
而對於當了爸的唐孟,對於自己來說,威脅小了許多,因為自己早就將唐孟的情況告訴給了太陽爸媽,什麼未婚先孕、搞大了老師的肚子不想負責等等事情,讓太陽爸媽也對唐孟不滿意,這樣唐孟就永遠沒有機會了。
這些事情我才不打算告訴太陽。
當然……告訴秦風尋風集團有他的股份這件事也不能告訴陳太陽,因為……哪個男人希望自己的女人比自己厲害?
雖然……這是事實,但我還是更喜歡她像個小女人一樣窩在我懷中肆意「糟蹋」我,而不是像個女強人一般抗下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