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章 結局
「而且這些蓮葉,也十分講究,柳溝寺應該是在以香火培植蓮花,蓮花開出一千朵,凝出佛家台蓮。顯而易見,這些蓮花是用做佛陀菩薩腳下蓮台。我見過那面貌長輕的小主持,自然也就見過與他形影不離的千佛衣,那件佛衣上,千餘位菩薩佛陀,皆不坐蓮。」
劉峰抬頭,嘴角扯出一抹僵硬微笑,「知道這意味什麼嗎?」
肖戰雲微微側頭,看了他一眼,而後搜腸刮肚似的回想書籍內或說書先生講講、所寫或所提與佛家有關的內容。
而後肖戰雲以一種極慢的語速說道:「千餘坐蓮台,應該都是給千佛衣之上的佛陀菩薩準備的,也就是說,當這座佛窟打造完成時,庇護這座佛窟的佛陀菩薩都會擁有蓮台,如此一來,它們這麼多年的功力損失,應該能夠補回來,興許還能稍稍拔高品佚?」
劉峰沒好氣的說道:「不是什麼稍稍,而是板上釘釘會拔高許多,你知道在佛家,擁有蓮台和沒有蓮台的差距嗎?」
還沒等肖戰雲回應,劉峰就說道:「想要擁有一座蓮台,最低要求便是擁有一座金身法相,據我所知,那位佛法精湛到能夠身扛一座破損佛窟壁畫的小僧人,到現在還沒能夠鑄造金身。」
「而且我遊歷世間這麼久,能人異士見的多了,可能夠凝聚出佛家金身法相的僧人,一個都沒見過。所以,兩者的差距到底有多大,我也不清楚,總之不會比你跟我之間的差距小就是了。」
肖戰雲沉思片刻,說道:「如今佛家金身法相難以凝聚,是不是和佛家香火凋零有直接關係?我聽說書先生說過,前朝佛子遍地走,佛骨舍利路邊拾。想來應該是佛陀極多。」
劉峰有些訝異,不著痕迹瞥了他一眼,見到他面色平靜,這才微微放心,說道:「有一定的關係,但並不絕對。世人都說佛家香火凋敝,其實只是相比於其鼎盛時而言,如今的佛家,香火還是極為可觀的,比百家之中,不少流派都要強上不少。只是不知為何,在那些大佛寺,依舊是這般格局,沒誰願意去凝聚金身法相,這應該和世俗人心有關,再具體點,我就不清楚了。」
劉峰沒敢說佛家金身法相的凝聚,其實和道家有著千絲萬縷的隱晦關聯。
道家可以允許寺廟的存在,但不會允許寺廟內有金身大佛坐鎮,所以這些年,一直在暗地裡操控佛家金身的數量。
這時,數尾錦鯉又是從荷葉之下冒出頭來,在荷葉之間靈動游弋,四處啄食水中香火。
荷花後面還有一個小鎮,肖戰雲躲起來,如劍卧其中,看一眼,像是凝視著鋒銳的劍鋒,有些晃眼。
收回視線,又看了眼那對斑駁的石柱立樁,石柱上又各有鏤字,字體虯健如龍骨,只是跟門匾上的字體比起來,少了些凜然氣,看起來就是極為普通的鑿刻楹聯。
肖戰雲打量一眼石柱立樁后,便將注意力放在鑿刻楹聯上,楹聯所表達出的氣勢頗為不俗,讓人見之就由衷喜愛。
百年磨一劍,大水未曾試。
劉峰腳步放慢些,任由肖戰雲上下打量這座鎮門,對他來說,這座蘊藏著一縷劍意的鎮門只能算是稀疏平常,沒什麼值得說道的地方。
肖戰雲觀摩片刻,便走入鎮門,鎮門寂然,並無任何異樣。
劉峰邊走邊說道:「鎮子里的人稱這座鎮門為劍門,因為其中蘊藉著一縷稀薄劍意,便口氣極大,贈以劍門之名。」
肖戰雲覺得還好,稱之為劍門極為形象。
旋即說道:「其實對於凡夫俗子來說,一縷劍意就足夠讓人震撼。當初還在紅燭鎮時,每次看到書上所說的,劍意劍術劍氣之類的字眼,都會極為嚮往。」
劉峰笑了笑,貌似真是這樣,凡夫俗子遇到修者,無論修者境界如何,他們都願意用一句仙人大俠之語,這種極為恭敬的稱呼。
世間有不少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修者,可凡夫俗子,只能看到其外金玉。
突然想起一事,是遊歷途中道聽而來,至於具體真假,劉峰其實不知,畢竟他沒有親自到過那個地方。
他擺擺手,示意肖戰雲跟上,這才說道:「據說有一座劍宗,舉宗上下皆是劍修,那個宗派名頭還算響亮。聽說那個劍修如雲的宗派,正門是一對十分有名的鴛鴦劍,因為以雙劍作門,所以被人稱之為劍字門。劍字門方圓十里地之內,劍意充沛,撕裂流雲,割破風束,甚至連靈氣都被刮割的極其絮亂。站在劍字門附近山頭俯瞰,便能見到劍光沖鬥牛的盛景,大氣磅礴。」
肖戰雲聽著劉峰的講述,腦海中有一幅壯闊畫面浮現,瑰麗無比。
名為劍門的鎮門將整個鎮子一切為二,東西分成兩塊。劍門一路延伸,如一把擱置在地上的比直長劍,肖戰雲行走其上,像是走在寬闊劍條之上。
這是一條小街,由青石板鋪成,由於臨近柳溝河,水運充沛,青石板如洗石般光潔明亮。
街道上商鋪林立,遠遠有一股酒香裹挾在水運中,飄蕩而來。
街道盡頭,有一座酒坊,是個性格隨和的老人開的,酒坊的酒水多是土燒烈酒,燒人肚腸的那種。釀酒之水,不是就近取材於柳溝河,而是取自一口八角井。這種名為大醉飲的酒水,在鎮子里十分受歡迎,無論是五大三粗的漢子,還是古稀耄耋老人,都愛喝這種跟泡了劍似的酒水,一口酒水入肚腸,直叫人撕心裂肺,極為提神。
雖然身為醫生,經歷過救死扶傷,經歷過患難見真情,經歷給男女情愛,但是劉峰自從來到這裡之後,內心慢慢被癒合,在摩雷觀沒有社會的險惡跟複雜,一切都讓劉峰感到身心自然。
說是在這裡修鍊,其實就是在養心。身為醫生,既能拿得起放得下,又能看得開,劉峰的生活在此不為任何事情糾葛,在這條街上,他可以酣暢淋漓,喝著酒,看著街上的人群,簡直太提神醒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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