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用自己的手段報復

第2章 用自己的手段報復

一名「戰神」特種部隊的特種兵,是有相當權威和榮譽的。

儘管接待的警察聽說犯罪嫌疑人是劉長運,但還是不敢馬虎,讓李小雅配合著錄了口供,馬上通報上級,實施對劉長運的抓捕以及開展現場取證工作。

而李登雲才帶著妹妹前腳回到部隊,班長就帶著中尉來找他了。

李登雲是上等兵,在「戰神」特種部隊執行過許多尖端任務,立下過赫赫戰功,中尉以下的領導是經常見,連上尉上校也都見過。

他認識中尉,班長說中尉找自己,還覺得奇怪。

中尉看了眼李小雅,然後對他說:「能借一步說話嗎?」

他點了點頭,就跟著到了外面問:「長官找我有什麼事嗎?」

中尉開門見山:「其實我是受人所託來找你。」

他「哦」了聲問:「誰?」

中尉說:「我的頂頭上司,樑上尉。」

他還是覺得有些迷糊的問:「樑上尉找我?很重要的事嗎?」

中尉開門見山:「聽說你妹妹被劉市長的兒子給欺負了,你到公安局立了案?」

他頓時明白,是來說情的!他心裡想,無論如何這件事情自己不會妥協,於是點頭說是。等待著對方的下文。

中尉單刀直入:「樑上尉和劉市長不但是同學,後來還是戰友,所以他希望這件事情你能看在他的面子上,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妹妹需要什麼賠償之類的,都可以儘管提,只要不訴諸法律就行了。」

他覺得有些憤然:「我身為一名特種軍人,為國家,為人民,為正義律法,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我妹妹出了這樣的事情,你說我能讓兇手逍遙法外嗎?以後我還有何面目面對我的國家,我的軍裝,我自己的良心?」

班長幫著勸說:「登雲啊,其實原則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變通的。」

他的態度卻相當堅決:「按照道理說,我妹妹出了這樣的事情,部隊應該站出來和我一起維護我妹妹的權益才是,怎麼能反而勸我不追究呢?」

中尉似乎有些不高興了:「平常見你執行任務,頭腦四通八達,這樣的事情你怎麼就想不通呢?你以為這真是青天白日的社會?錯了,口號是這麼喊,事實上還是權力的社會。法律?法律是什麼?不過是權力者手裡的工具,是領導者的特權。你覺得,胳膊能扛得過大腿嗎?」

他聽了這話也相當不滿的生出抵抗情緒:「我知道這是什麼樣的社會,知道這社會的潛規則。可是如果我們每個人都這樣想的話,也許就像魯迅先生說的,國將不國了。」

班長夾在中間也束手無策,他清楚李登雲的脾氣,所以無從勸說。

中尉已經明顯的生氣了:「我已言盡於此,你要執迷不悟,也就由著你吧,我倒要看看你能怎麼去扳倒他!」

說罷怒氣沖沖而去。

班長畢竟和他相處得久,而且兩人感情不錯,於是好言相勸:「登雲啊,不是我說你。記得咱們部隊有一句話嗎?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服從命令不只是在戰鬥任務方面,也體現在生活和平常的方方面面,你得罪了領導,對你的以後會很不好。」

他點頭:「我明白,我也知道做人在利害關係之上要懂得妥協,但是,每個人的妥協都有自己的底線。這件事,就算拼了我自己的老命,我也一定會與所謂的強勢者抗爭到底!」

但接下來,李登雲才知道,現實給他的壓力與打擊不僅僅在這裡,而是在這個社會方方面面每一個角落。

他到公安機關問詢案件進展,辦案人卻總說現有證據不夠提交檢察院,還在調查取證中。暗一時間段的監控錄像被故障刪除,無法證明劉長運和同夥的綁架事實。

他憤然的說:「那我妹妹體內的精掖,與劉長運的吻合,這不是鐵證嗎?」

辦案人說:「只有精掖不足以證明牆奸事實,因為還有可能是通姦。現在你妹妹說自己是被劉長運強迫的,也只是片面之詞。她到底是被劉長運綁架而去,還是被某種可能性的東西誘惑了自己跟去?誰也說不清楚,這個時候需要的是證人。你是特種軍人,更知道法律講的是證據!」

他很無奈,雖然明知道這是對方的一個借口,為了某種利益而刻意找出的借口,但他卻無可奈何,案子是別人在辦,不是他在辦。

於是他想找到妹妹是被綁架走的證據,在妹妹說的被綁架地點取證,那些攤販告訴了他妹妹確實是被綁架走,但是都拒絕出來作證,因為怕劉長運報復。無論他哀求還是怎麼,都無濟於事,這社會,人們必然的要為自己的利益考慮。

終於,劉長運被以證據不足而釋放。

他在公安局憤然大罵,但公安局的人說檢察院覺得證據不足,駁回來了,他們也沒辦法。

那個晚上,他猛抽著煙,突然覺得心裡從來沒有過莫名的煩躁,也許,說得更準確些叫憤怒。他一直以為自己是神,用自己的生命能完成很多轟轟烈烈的任務,戰友佩服,領導稱讚,如今自己的妹妹有事,自己竟然有心無力。

一個很堅強的男人,忍不住淚濕眼睛。

妹妹看見哥哥為自己的事情日夜奔波操勞,整個人都憔悴了,心疼的勸他說:「哥,不該發生的也已經發生了,就算他去坐牢了,也挽回不了什麼。你也不要太難過,好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

妹妹越是這麼說,他越覺得內疚,難過。

他那時候突然有了那麼邪惡的一個念頭,既然法律給不了自己想要的公道,那麼就靠自己去要了。

…………

劉長運和他的一幫狐朋狗友正從卡拉OK里慶祝平安無事出來,幾個人去停車位開車,劉長運手挽著一個長相妖媚的女人和其他人就在馬路邊上等著車子開出來。

那個女人是他花錢找的,KTV里的坐台小姐。站在馬路邊上,兩人還仍然忘我的做著一些親密舉動,撫摸,親吻,彼此開著曖昧的玩笑。

女的妖媚的笑著:「看你這猴急樣,好像多久沒見過女人一樣。」

劉大運說:「怎麼可能,大寶的廣告詞,天天見呢。」

女的開玩笑:「天天見的都是別人的吧。」

劉大運說:「大凡我真是百分百中意,就是別人的也要佔有。」

女的說:「真想得出來,那不就是禽獸了。」

劉大運聽得出她是在開玩笑,所以也並不生氣:「等會,找個溫柔舒適的床,我就用禽獸的姿態,和你大戰三百回合,看把你爽的叫的。」

女的從鼻孔里挑釁的「哼」出一聲:「大戰就大戰,誰怕誰啊。」

劉大運不經意的抬起頭,突然,他看到了一張可怕的臉。

可以說,從小到大,他從不知道什麼是「怕」字,江城這麼大,只有別人怕他的份,但是他看到這張臉害怕了。

準確的說,是因為害怕了那雙眼睛,燃燒著仇恨的怒火,像要把他生吞活剝似的。

這個人正是李登雲。

他用盡自己的才能查到了在這家卡拉OK唱歌的劉長運,所以一直等在外面。他還是理智的,知道到卡拉OK里去教訓劉長運,動靜會鬧得很大,罪名也會大些,會多個擾亂公共場所治安罪,所以他在外面等著劉長運。

他雙目噴火的一步步走向劉長運。

劉長運的同夥也看見了他,都做好了保護劉長運的準備。

劉長運很害怕,因為他知道對方是特種兵,一拳一腳都有可能讓自己筋斷骨折,於是趕忙命令手下:「媽的,給我擋著他!弄死他!」

同時從身上摸出了手槍,如果對方真的逼近他了,他一定會開槍。雖然持槍本來已經是非法,開槍更是大罪。但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他寧願先把法律放在一邊。生命和健康在他眼裡是寶貴的,但法律在他眼裡,是可以擺平的,因為他老子有權。

劉長運的手下和狐朋狗友有的拔出匕首有的赤手空拳,都撲向了李登雲。

但他們的拳腳與匕首,都近不了李登雲的身,不是被他避開就是被他給格擋住,甚至被他快一步搶先擊倒。

李登雲是什麼人,頂尖的特種兵,經過了相當多被圍攻的實戰演戲,有相當豐富的經驗,而且那些對手也都訓練有素。

很快十餘人就都被李登雲給撂倒東倒西歪的一片。

劉長運都準備著要向李登雲開槍了,可是李登雲不是凡人,他早瞥見了拿著槍的劉長運,所以在最後幾個攻擊他的人里,他留下了一個,將對方控制住之後,用力的推出,撞向劉長運。

劉長運忙向一邊讓開,可李登雲卻早隨著那個撞過去的人跟進了。

在劉長運的槍還沒有抬起對準他的時候,他就一手掐上了劉長運的喉嚨,然後下面的腳一勾,劉長運頓時摔倒在地。

他沒有繼續下面的動作,而是用那種侮辱性的話對他說:「你在江城不是像螃蟹一樣橫著走路嗎?有本事站起來開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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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的超神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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