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風信滿城 第一章
「沒出息!」鈴鈴伸著筷子從鍋里撈起一根裹著紅油的土豆粉,晶瑩剔透,我想提醒她可能還不大熟,又想起來她不像我愛吃煮爛的,最終閉了嘴。
「唉...」隨後一聲嘆息,她收了剛才那副恨鐵不成鋼的模樣,「咱倆啊!一個比一個沒出息!」
海底撈適時的放起了一首叫「男孩」的歌,也不知道是誰點的,大概同是天涯淪落人,正與我們共苦。
鈴鈴就是這樣,熱心腸的愛開導我,卻也開導不了自己。這世界上很多事都是這樣,分外有趣。
其實我不似她想的那般傷情,相反,還有些不痛不癢。我想的很開,也不是非要一個答案。
她低頭收拾那根無冤無仇的土豆粉,額前灑下幾根伶仃的劉海,擋住了我想看見的表情。我一直想看見她不那麼堅強的模樣,可她從不給我機會,也不給她喜歡的那個男孩看見的機會。
所以,她自己蠢,也是活該。都說柔弱是女孩子最好的武器,她始終不上道,誰也賴不了。可是假裝堅強真的是錯嗎?我在思考。
難道,所有都能一個人抗下,就真的不會痛了嗎?
那是最後一口,鈴鈴吃完匆匆離開,她早上六點就要上班,我低頭看手機,現在已經是半夜四點,看來她是急著要回家畫個妝。
我呆了半晌,一個人踩著細高跟走下海底撈門店壞了的扶梯。這種情景,外人看起來或許有些悲涼,卻看不見我心裡懸著一輪滿月。
我在想他。
我又在想他。
他應該下班了吧?應該回家了,睡覺了吧?我看了看手機屏,還是沒勇氣點亮和他發一句消息。
一見鍾情的概率有多少,他會喜歡我的概率就有多少。
「王笑涵。」我深吸一口氣,這個點已經沒有車了,他的名字給了我走一個多小時夜路的底氣。
我和鈴鈴一樣,明天一天的活。我在這個不大不小的城市到處接演出,是一個不怎麼知名的舞者。我接商演,接客串演員,有人找我上課,我也帶幾節課。缺錢的時候,也接禮儀,穿著高跟鞋站一天的那種,對誰都要笑。
這點我哥就比我強,他比我出名,我在漂泊,他卻已經穩定了下來。現在不光跳舞,還開了一家小酒館。
我們這個旅遊城市,小酒館很吃香,更何況是他那種有故事的小酒館。
他自己創新,小酒館里每天晚上十二點開始,就會有人講一個故事。有好結局的,也有壞結局的,有幸福的,也有遺憾的,總而言之,就是二十多歲年輕的故事。
一個個故事裡,讓行色匆匆的人們看見暮年的自己,佝僂著腰,或是霜華滿鬢,或是衣衫襤褸,踩下一條泥濘的路。那條路上,能將一切一幀一幀放出。
童年、少年、青年、中年,最後是老年。天真,還是荒唐,又或是孤傲、麻木,一切的一切,都是一生。講故事的人的聲音是一把能割破時空的利刃,帶著風,將淬凝的生途和噴張的血脈吹成一張張蘊滿故事的臉,刻上了他們自己那段虛無的光景。
這就是我不喜歡去光顧我哥生意的理由,那裡太容易勾出我苦苦埋藏的情緒,讓我好不容易塑造的外殼前功盡棄。
夜裡有些冷風,吹得陰陽怪氣,叫人摸不清源頭,也不知該從哪個方向去迎。就和長輩們口中的美好青春一樣,其實亂七八糟,身在其中什麼也看不清。
高跟鞋太累腳,要是在從前,我完全可以一個電話打過去,叫我哥開車來接我回家。無論風吹雨打,或是半夜三更,他一定會來。
可是今天不行,他新找了女朋友,這個點了去打擾,我可不想太沒情趣。
我心事紛紛,什麼也沒留意,走著走著,突然感覺身後好像有人躡手躡腳的尾隨。我以為是鈴鈴有東西落在我這裡了,猛一回頭,沒有鈴鈴。
這樣一個靜夜,十幾米外有一個人影,就立在我面前。
白色的短袖,我的腿忽然有些發軟。
是他!是他嗎?
腦子有些管不住身體,我開始在腦海中編排一場羅曼蒂克的大戲,我暗戀的那個男孩,也在偷偷保護著我。腳也不疼了,我朝那人影靠近的飛快,就好像末世電影里看見了心臟的喪屍。
他垂頭看手機,似乎被我嚇了一跳。那是一張平平無奇的臉,與我腦海中那個人只有都是男人這一個共同點。
我終於清醒,或許也是因為不論再期盼,心底里也認定了不可能是他,所以才會這麼有勇氣的上前吧?
「有事嗎?」他鎖了手機屏禮貌的看著我,文質彬彬,在夜裡也不會讓我覺得他是什麼窮凶極惡之人。
我擠出一個笑,搖了搖頭。
「你是在等人?」他似乎能洞察我的失落,毫不留情的拆穿了我的偽裝。
「沒有!」我急速打斷。
他打量我,有些猶豫,「我送你回家吧。」
我無心打量他,搖了搖頭,還是走了。
「不用了。」
剛剛白往回走了十幾步路,我覺得有點虧。穿著高跟鞋的腳,每一步都很艱難。這一點在安徒生那個時代已經有了表達,小美人魚為了王子,將魚尾變成雙腿,每一步都像針扎,可能就是以此為原型。
我也一樣,明知道晚上會走這麼遠,為了見他一眼的時候自己會好看一些,還是穿了這鞋。
那個男子似乎以為我將他當成了壞人,才會執意一個人走回家。其實不然。
風吹著我和夜,眼前有無數屋舍樓宇,身後有無數屋舍樓宇,可我只有一輪月亮。
今天,鈴鈴之所以會陪我吃這頓海底撈,都是因為我哥給我的那一席話。
不錯,我哥招的那些在酒館講故事的人,其中就有他。今天我也是打著聽故事的幌子,想去看他一眼而已。誰知道就被我那老哥教育了一通。
我哥說,長痛不如短痛,勸我趁早死了這條心。
我自然知道,喜歡他的姑娘多的超過了我的認知,來酒館的客人,最少也有四五桌是奔著他去的。可是他一個也沒答應。沒有女朋友,我喜歡他也不是什麼錯事,不是嗎?我欲言又止。
最後,我哥無奈,「看來,你非得等他有女朋友了才能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