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 第七

師 第七

?坎下坤上師:貞,丈人吉,無咎。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六三:師或輿屍,凶。

六四:師左次,無咎。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逐句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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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帶來佔有,丈人吉祥,沒有災咎。師,是戰鬥的軍隊,用武力角出勝敗。丈人,是手拿木棍的老人家,可能是指亶父,這時年紀很大了。亶父不再相信訴訟,轉而相信軍隊出師戰鬥才有力量。發展軍事力量,追隨殷商以武力征伐天下,這個決定是吉祥的,沒有災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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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出行以律令,丕顯隱藏著兇險。否,上升遇到天花板,既是最高頂點也有下落的開始。軍隊行動有統一的律令,彙集眾人的力量,行動一致。征伐勝利將獲得土地和人民,征伐失敗將失去一切帶來傷亡,榮耀之中隱藏著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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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隊出師征戰時,中間是吉祥的,沒有災咎,君王三次頒賜命令。周人的軍隊在殷商的戰鬥序列中,由殷商統一指揮。戰爭到中間,是吉祥的,沒有受到大的損失。殷商的君王三次發布進攻的命令,要求周人的軍隊加入戰鬥。三次命令是催促參加戰鬥。周人聽從命令,參加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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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或者用車輿運送屍體,是兇險的。殷和周的聯軍面對頑強抵抗的對手,周人投入戰鬥,死傷慘重。戰鬥后,屍體裝滿了車輿,運回家鄉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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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左邊停駐,沒有災咎。左,是輔佐。隨後的戰鬥周人的軍隊擔任輔佐的攻擊,不是進攻的主力,所受的損失不多,沒有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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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田獵時有禽獸,獲利於仗義執言,沒有災咎。長子帥領軍隊,弟子用車輿運送屍體,佔有是兇險的。像田獵時有俘獲禽獸,周人在戰鬥中俘虜了很多敵人。因為堅守自己的言語承諾,被殷商認為值得信任,所以沒有被責罰。長子泰伯帥領軍隊,但泰伯指揮軍隊作戰的能力不足,導致周人受到巨大的損失,很多人戰死了,泰伯的弟弟,亶父的小兒子季歷上前線用車輿運送屍體,雖然佔有了敵人的土地,但是結局是兇險的。經過這次戰爭,泰伯失去周人的擁戴,不能繼承亶父的權力。小兒子季歷因為展現仁愛之心和出眾的領導才能,被選定為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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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的君王有命令,開創國家傳承家業,小人不要任用。大君是殷商的君王,是武乙。竹書紀年中記載:武乙三年之後,命周公亶父,錫以岐邑。殷商正式冊封周為諸侯國,開創了周這個國家。利建侯的願望,到這個時候成為現實。同時殷商和周人結成了更緊密的聯盟。做出一系列政治安排,泰伯退位讓賢,季歷作為接班人將繼承國家的權力,武乙將妹妹嫁給季歷。殷商通過政治聯姻籠絡周人,如果季歷的兒子繼承權力,商王就是舅舅。結為甥舅之邦,希望周人成為輔佐的力量,以此鞏固殷商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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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永龍讀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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