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嫌爺丑
我不知道我爸是誰,我媽是做那種營生的。
她之所以大發慈悲的生下我,是因為一個懂中醫的客人告訴她,肚子里懷的是個漂亮的女孩,養大我,能幫她賺錢。所以,我還沒出生,我媽就已經幫我做好了職業規劃,如果做那個也能算是個職業的話。
第一次遇見林奇,我十四歲,他和一幫子人一起過來,成群的公子哥光鮮亮麗,而他是其中最耀眼的那個。
我媽待的場子叫錦色,在金陵充其量算個中檔,他們這群人應該是不屑於來的。
不過,聽我媽說,場子里有個姑娘是林奇看上的,所以他才會常來。我在心裡特羨慕那個姑娘,覺得能讓林奇這樣的男人看上,是幾輩子修來的福氣。
那天,負責上酒的姐姐不知吃錯了什麼東西,急著上廁所,讓我替她將酒送進包廂。
我跟著我媽走進去時,才意識到這酒是林奇那桌的。
他面色微涼,裹著黑色西褲的一雙大長腿平搭在沙發前的小桌子上,整個人都隱匿在淡藍色的煙霧中,顯得特別神秘。
我媽那時候已經三十幾歲,早就不接客了,轉行做媽媽桑帶姑娘了。我一進去,她就急著幫我做介紹。我都懷疑是她故意讓那個姐姐上廁所,好有機會把我帶進來,反正我遲早要干這行,要是提前被人看上,她就能收下定金,狠賺一筆。
他們那群人都叫我媽蘭姐,按輩分我應該叫他們叔。介紹到林奇的時候,我媽讓我叫他林叔,我卻很小聲地喊了一句「奇哥」,我聽見別人這麼叫過他。
他用很玩味的眼神看著我,問我為何叫別人叔,卻叫他哥。我說因為他帥,我長大了要做能讓他看得上的姑娘。
周圍立刻有人起鬨,七嘴八舌地喊著,「奇哥不愧是少女殺手,這麼小的妞都不放過。」
「奇哥威猛!上到九十九,下到剛會走。」還有人直接尖著嗓子問我,是不是一見鍾情愛上奇哥了。
我這才意識到說錯了話,低著頭不敢出聲。
林奇可能覺得我青澀的樣子挺有趣,發出兩聲含笑的氣音之後,抬手勾起了我的下巴,「長大了找個老實男人好好的嫁了,做什麼姑娘!」他望我的眼神特別認真,以至於這句話讓我一輩子銘記於心,只是,從見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根本不可能做得到了。
「奇哥,不是吧?勸小姐從良?這是要轉性去禍害良家婦女了?」周圍人一片鬨笑。
「閉嘴,別瞎說,人家還是個孩子。」林奇拉著臉罵了一句,其他人便再不敢出聲。
他瞧著我,眼神朝門口一飄,示意我出去。我立刻小心翼翼地放下酒,退出去,隨手關緊了房門。
第二次見林奇是兩年以後,我肚子疼,從外面買了拉肚子的葯去找我媽,走得有點急,一頭撞上正要出門的他,手裡的葯一下子散落在地上,他幫我拾起來,狹長的鳳眸從我臉上掃過,掃的我臉火辣辣的直發熱。
「病了?」
「肚......肚子疼,可能是吃錯什麼東西了。」我低著頭根本不敢看他。
他拽著我手坐上吧台的高凳,四根手指搭我腕上。他的手又細又長,骨節分明,指甲圓潤又乾淨,好看得要人命。
原來他不止長得好看,還會醫人。
「你不是吃錯了東西,是例假來了,不能亂吃藥,喝點熱水吧。」林奇的臉上沒什麼表情,就連說話的聲音都不帶任何溫度。
「啊?」我有點發懵,從來沒人和我說過這個。我只知道場子里的姑娘們來了這個都挺沮喪的,說是會耽誤生意。
「第一次?」林奇扯了扯嘴角,樣子又酷又冷。
「嗯。」我低著頭,很小的聲音,臉熱得發燙。
「弄點紅糖水喝,別碰涼的東西。」他修長的手指伸進褲兜,掏出一塊巧克力塞我手裡,「這個吃了,能好受點。」說完,邁開長腿,踱出門去。
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我攤開手,看著躺在手心兒里的德芙,「縱享絲滑」我只在廣告里見過。小心翼翼地展開,舔了一口,那股苦中帶甜的特殊味道,瞬間讓我舌尖一麻。
哪怕這之後我吃過再多的苦,受過再多的罪,總會在心底里回憶起曾經停留在舌尖的這股味道,不算甜蜜卻讓我沉醉不已,如同施與的人,即便是苦的那半也讓我一輩子銘記於心,無法捨棄......
那年我十八,剛上高二,因為要準備考試,很晚還沒睡。
「奇哥,廁所壞了。」
「嗯。」只一個字,我就聽得出是林奇的聲音。
我住的房間是離夜總會不遠的一處二層閣樓,用來放雜貨的,後面緊挨著一條挺偏僻的小巷。說話的聲音就是從那裡傳過來的。
我悄悄打開後窗,果然是林奇站在樓下,他抬手解開皮帶,拉下長褲的拉鏈,手指一撥,緊接著一串水柱傾瀉而出。
「啊!」我臉頰瞬間爆紅,窗子「啪」的一聲關上。
幾分鐘后,我的房門被推開,是林奇。
我捂著臉不敢看他。
「爺都被你看光了,還敢嫌爺丑!」一隻大手在我臉頰上重重捏了一把,「別特么老往樓下瞎看,爛眼睛。」
我緊閉著雙眼,他離我很近,身上帶著淡淡的煙草香,還夾雜著些醇醇的酒氣。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場子里那些姑娘們常說的男人味,總之感覺挺特別的,好像我整個身體都在他的這種氣息里變熱了......
終於敢睜開眼的時候,屋子裡除了我,一個人都沒有。
高考結束,我如願考上了全國排名前十的金陵大學。可我媽並不准備給我交學費,下星期我就滿二十了,她要我女承母業。
不僅如此,她還在我生日那天定下了錦色的一個大包,請的都是些她認識的有錢闊老闆,說是為我辦生日宴,其目的......自然不言而喻。用她的話說,女孩子讀那麼些書做什麼,能寫對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
我跪在她面前哭著求她,我已經不是十三、四歲的小姑娘了,明白她做的那些並不是什麼正經的工作,我不想做。
可她對我的祈求超級冷漠,被我哭得煩了,丟下句,不想在場子里做,就自己找金主,初夜二十萬,絕對不能少。
有時候,我真有點理解不了我媽,她一直對我挺好,日子雖然過得緊巴卻沒短了我吃穿,凡事也大多都依著我。
所以,除了不知道我爸是誰,還有生長環境不太好以外,其他的與同齡孩子沒多大差別,也算是被我媽捧在手心裡長大的。只是,在這件事情上她似乎特別執著,彷彿那是我窮盡一生都無法僭越的歸宿。
「丫頭,這就是咱娘倆的命。」這是那天她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門「咣當」一聲被關上。
我腦子裡一瞬間就想起了林奇,並很快被他迅速填滿,如果真要有那麼一個人的話,我只希望是他。
當時的我並不知道自己怎麼就認定了他,我和他也不過見了三次,許多年以後,我才終於明白,這不過是我殘破命運軌跡中早就註定了的兜兜轉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