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東謀

第三百一十三章 東謀

理由雖牽強,用的心思在,素格也便糊塗聽。偶爾想家了,噯一聲,空空的一口氣飄出來,他卻也能聽見。伸手握住她,「你阿瑪知道你在我這裡,有什麼不放心的?」

他自然已經給雅布遞過信了,不然雅布怎麼到現在還察覺不了?一個大活人在府上,還是自己親閨女,不能幾個月不照面的,所以不過是裝糊塗罷了。上面敷衍太后,外頭也為她的名聲。

藏醫是鄂扎尋見的,這裡頭自然費了他不少功夫,可他志在必得,人跟銀子可著撒出去了,藏醫也便露了端倪。瞧過後點頭答應醫治,有幾味葯卻難尋。但廣祿跟鄂扎的人都撒出去,不到月余,竟也都搜集齊了。

素格喝葯廣祿必要監督,一滴都不許剩下。那葯不單苦,還有一股極酸的味,喝葯是受罪,喝下去了也受罪,肚裡受不了,只管噁心,飯是不想吃的,只得廣祿來逼她。

七爺見廣祿還是往素格屋裡鑽,心下不得勁。怎麼二哥都跟杏姑娘那樣了,還不肯跟素格罷休,後來想想自己,覺著男人其實都是貪多嚼不爛的毛病吧。有一天隔了帘子瞧見兩個人吃飯,自己臉先紅了,對素格更不待見了。

廣祿逼著,素格還是日復一日的瘦了下去。

這樣不進吃食,她只覺著自己是不是活不了了,要是真死在草原上,還是有些遺憾。跟廣祿的情份越來越好,就是新婚的也不過如初。越好,就越捨不得。

她貪戀的瞧著廣祿,又嘆一口氣。

廣祿陪她吃了飯,在窗下捧著本書瞧,眼下無事,他便想多跟素格呆著。

領襻是黑色的皮毛,妥帖的圍著他端直的鼻樑,他人生得磊落,眼睛總藏著一潭水,素格最愛瞧他的側臉,此刻輪廓雖隱在長長鋒毛里,也是歲月靜好的畫像。

外頭房稜子下墜了一排長長的冰溜子,個個長到一尺多,凍得極瓷實,等閑掰不動,剔透的在雪光里依次轉動銀芒,不留神還會刺了眼。

她從悲傷里醒過來,突然動了淘氣的念頭。悄悄出去取長長的桿兒鑿一根來,自己握了,踱到廣祿背後,趁他不備,往他領襻里塞。

廣祿瞧著書,餘光全是她的動靜。

藏葯藥性猛烈,楊章不在跟前,他瞧著有些跟醫書不一樣的,卻也說不明白。鄂扎給他擔保,說這藏醫脾氣雖古怪,可沒有把握的從來不治。即應下了,便不肯讓人指手畫腳。

許是他的擔憂落在素格眼裡,他瞧得出她有了心思。

他沒想到她竟然是極怕死的一個人——瑛子跑來悄悄跟他說,素格有一天晚上跟她交待了許多,聽著像安排「後事」。

他等冰凌進了脖頸,才扭過身來攬住素格,背手取了冰凌子作勢往她脖頸里放。

素格笑起來,「嗚嗚」的。

最後自然是拗不過他,只好認命,廣祿將冰凌滑過她細膩的肌膚,聽見一聲沙啞的驚叫。

兩個人隔了會兒才反應過來,素格聽自己嘴巴再「啊啊」的叫,那聲音又遙遠又陌生,像上輩子的記憶。

素格換了個聲口,「哇哇」的,她知道,只要能發聲,再說話不過是早晚的事。

廣祿凝神細細辨她的音,終於聽到了一句似是而非的「翁姆」。

她在叫他「東謀」。

他大大的答應了一聲,任她滑進他的懷裡。

素格想,看來那葯真是治病的,那自己這回是不會死了吧,她前兩日一想到自己不成了,杏臻白得個二爺,心裡就不甘的很。

她緊貼著廣祿,伸嘴咬住他的衣衫,「這回是我的了。」

其實是一句嗡噥,廣祿沒明白,問了一聲,素格只管將臉埋進去,深深的嗅他身上蘭若的香氣。

杏臻打著馬,任由馬在雪地里亂行。

婢女跟不上,拚命的叫。

她們姑娘的苦悶,這會子都發作在馬身上了。可地上這麼滑,萬一摔了不是玩的。

眼前有一片枯樹林。

樹林的枯枝上亮晶晶的結著霧凇,莽莽的有著枝繁葉茂的氣象。

馬停下來,她滑下馬背,鑽進霧凇里,放聲大哭起來。

兩個婢女跟丟了主子,慌得不知怎麼辦。遠處一小隊人馬過來,她認得,為首的是貝勒爺身邊的統領。顯然人家也認出了她們,放馬過來,聽完怔了一下,答應幫她們尋姑娘。

塔拜沒費多少功夫便找到了林子這邊。瞧見那馬,命眾人止步,自己過來。

哭得昏天黑地的杏臻被人拉起,回頭一見仇人,眼珠子都紅了,一個巴掌就摑了上來。

這回塔拜沒躲。由著她打到臉上。

然後抓了她的手,聲音平平道,「只這一次。」

杏臻用盡了全力,自己的手生疼,對方卻毫無感覺,她氣得再要舉手,塔拜不輕不重的回敬了她一記,然後緩緩說道,「我說過,只許一次。」

然後他俯身橫著抱起她,往馬背上一放,上了馬,直奔圍場。

塔拜吃了一記掌摑,心裡卻不生氣。

那日後,他再想見她就難了。他不怕她鬧,也知道她不會把這件事喊出來。

要是那樣,她就只有一條出路。自己只要誠懇的挨貝勒爺一頓鞭子,她便只能嫁給自己,永遠留在草原。

他知道她不會。她極明白取捨,是個聰明人。

所以他根本不在意。不過那天的情景會時時回想起來,也許他真的喜歡她,所以今天聽說她跑丟了,心底一陣狂喜。

找到她,帶她回圍場,那裡是自己的地盤。

他把她扔在厚厚的虎皮上,端詳著自己的獵物。

在她身上,他才得到滿足。他才覺出自己的力量,掌控旁人生死的力量。

尤其,她的身份。

也許算計她,剛開始是因為她是廣祿未來的福晉,得手后,他卻捨不得放她走了。她阿瑪手握實權,娶了她,就能脅迫一個封疆大吏,對自己要做的大事很有裨益。

雖說女人多的是,不過她總能勾起他的興趣。

她像一頭野性十足的小獸,征服她,於他而言是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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