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誅仙
阿三此刻已經潛入了古墓里。
他為什麼一個人悄悄地進入了古墓,難道真的象有人說的那樣,是為了獨吞珠寶?
非也,阿三雖不富有,但他也不會為了這麼一點珠寶而拋棄兄弟們。
現在一人獨自前來,實因事情非常重大。
什麼事情這麼重大,使得他拋下那麼多的人在沙漠中,竟無一人守夜?
當然是與那靈貓有關。
阿三在古墓里見到了傳說中的靈貓,當真是千年一遇,固然是很興奮,但興奮過後就再也不能安心下來。
他想把那隻靈貓據為己有,那豈不是這一生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按照古老的《靈貓術》所載,若能和靈貓相伴,這一生無論遇到什麼危險的事情也能化解,這一生必定是大富大貴。
一生時時和靈貓相伴相伴的人自然就是靈貓的主人了。
成為靈貓的主人,按照《靈貓術》面的說法,是要有機緣的。如若靈貓與某人有緣,它自然就會跟隨某人,一生護他平安,送他富貴。
阿三企圖盜墓,不知道那靈貓為何在那古墓里,他已經觸怒了靈貓。幸好他沒有和靈貓發生衝突,他在下墓之前點的燈實際就是靈貓給熄滅的,他向靈貓求饒,靈貓才饒了他。現在靈貓可能還在那古墓里,不知道它和古墓里的屍體有什麼瓜葛,要一力去保護著古墓。
除了要和靈貓有緣外,要成為靈貓的主人還有另一個辦法。
這個辦法要冒著生命危險。
就是要在看到靈貓的第一個月圓之夜的前一天晚能夠「誅仙」的話,就能成為靈貓的主人。
所謂「誅仙」,乃捉貓行家的專用術語,特指用來捕捉仙貓的一整套絕密方法和全過程。
捉貓人在看到仙貓第一個月圓之夜的前一天晚行動,而這個晚必須要有月色,月色不能濃,一濃就不行。
在捉貓人和靈貓之間,還必須有天地間另一種氣存在。
這種氣更是可遇不可求。
當捉貓人和靈貓以及天地間這種神秘的氣相遇時,就有機會「誅仙」,意即短時間去除靈貓身的仙氣。「誅仙」后,靈貓即歸此捉貓人所有。
有了述兩個條件,在夜裡丑時,靈貓必打三個瞌睡。
捉貓人要在靈貓打第二個瞌睡的時候把自己身的鮮血塗抹在靈貓的腦後。
但是最後一個條件也是很苛刻的,是以捉貓人的生命為賭注的。從靈貓打第一個瞌睡開始,捉貓人就必須劃開頭部的皮,讓頭流血,意味用人類的智慧來消除靈貓身的「仙氣」。當靈貓打第二個瞌睡的時候,就必須把自己的血塗抹在靈貓的腦後。同時又要劃開胸襟的皮肉,流出大量的鮮血,在靈貓打第三個瞌睡的時候,再次把鮮血塗抹在靈貓的腦後,「誅仙」方能大功告成。
捉貓人就真正成為靈貓的主人,就可以驅使靈貓橫行天下,有了靈貓的幫助,那真的可以說是在世沒有幾件事情是不能不辦成的。
但是捉貓人也不可以為所欲為,他「誅仙」成功,只意味他和靈貓之間定了一個兩者共同遵守的契約。靈貓也可以命令主人干一些事情,如果捉貓人企圖殘害靈貓,違背靈貓的指令,將會受到被靈貓吃腦挖心的懲罰。而且由於靈貓身有捉貓人的血,違背契約的捉貓人,無論他逃到哪裡,總逃不脫靈貓的追捕,即使逃到火星,憑靈貓的靈異能力也許總能追到。
但總的來說,「誅仙」成為靈貓的主人,總是很有好處的事,因為捉貓人**要大於靈貓,而不具備靈貓的靈異能力。靈貓雖然靈異,總歸是一隻貓,它沒有人那麼多的**,它要求人辦的事總不會太多太難。
所以「誅仙」所定的這一份契約,對捉貓人和靈貓來說總是雙贏。任何一個捉貓人成為靈貓的主人,沒有哪一個會發瘋到要打罵甚至殘害靈貓的程度,對於靈貓一些要求也總能滿足,因而也不會擔心違背契約給靈貓吃腦挖心。
但是在「誅仙」過程中,從靈貓打第一個瞌睡開始,捉貓人就開始割傷自己流血,如果在靈貓打第三個瞌睡之前,時間過長導致捉貓人流血過多死亡,那隻能是捉貓人自己倒霉。
總之,儘管有很大的危險,但會相貓之人無不期待能夠「誅仙」。
阿三見到了靈貓之後,先是興奮,在守夜時候還是不能平靜下來。忽然想到今夜正是農曆十四,不正是自己見到仙貓第一個月圓之夜的前一天么?
而且今夜月色淡泊,正好符合「誅仙」第一個條件嗎?
而自己和靈貓之間的另一種神秘的氣,因自己是在古墓里遇到的,古墓里不正好有屍氣嗎?
想到這裡阿三興奮的要命,這兩個條件,可真的是千年一遇啊。要是成了靈貓主人,那簡直就是世界最有能耐的人了,比聯合國秘長、什麼美國鳥總統還要厲害,真是要錢有錢,要美女有美女!
靈貓一定還在古墓里!他也顧不得守夜了,直奔古墓。
他到了古墓邊,一顆心簡直就要跳出喉嚨!
他摸索著下里墓室。
果然在黑暗中又看見了那一雙碧綠的眼珠!
靈貓還在!
他興奮、緊張!興奮、緊張得就要暈了過去。
他掏出表看了時間,丑時馬就要到了,他睜大了眼睛,悄悄拿出一把刀,做好了割傷自己的準備,一邊對著靈貓說:「貓大大,我來陪你守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