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對賭協議
「怎麼盈利?」吳遠飛問道。
陳凡拿出一份早就準備好的合同遞給吳遠飛,吳遠飛打開合同一看,眼睛一亮,然後又看了一眼陳凡。
陳凡的合同上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開頭那幾個複印件,是入股空瓶娛樂六個億的操作記錄和流水明細,然後陳凡給出幾個戰略合作方案。
第一:陳凡用自己空瓶娛樂的股份置換古浪科技的股份,然後雙方繼續合作,按照比例分成。
第二個方案:陳凡以空瓶娛樂的股份抵押,保證每年支付古浪科技兩個億的廣告費,如果做不到,陳凡手上的空瓶娛樂股份全部歸古浪科技。
空瓶娛樂的股價在回暖,而且六個億的股份抵兩個億也在情理之中,在跌估計也不能跌太多的。
「你對自己這麼有信心?」吳遠飛問道,這可是兩個億的廣告訂單啊,自己剛上任就有兩個億訂單,這可是天降的好運啊。
不過這個合同還不足以打動吳遠飛,準確的說,這個合同還不足以打動董事會。
「這個合同,我們很難合作的,你知道我們自己一年廣告收入就有十幾億了,這個不算多。」吳遠飛說道。
陳凡用嘴巴擦了擦嘴說道:「你在看看這份合同,其實我沒必要給你談合同,即使我不做了,但現在路子出來了,你能保證其他人不效仿?那樣你們還是繼續給人做嫁衣。」
吳遠飛看著陳凡這個小小年紀就一肚子點子的年輕人,又接過了一份合同看。
這份合同不止有陳凡在空瓶娛樂的所有股份,還有一份空瓶娛樂所有藝人的合同,還有未啟動和已啟動的項目。
「每年廣告費給你們四個億,如果達不到,這些東西都給你們,包括藝人的合同,線下影視院線,已經購買的IP劇本版權,都歸你們,並且把我們盈利的百分之二十分成給你們,如果你們還不同意,那麼,我們就沒得談了。」
「你想要什麼?」吳遠飛問道。
「你們廣告業務的外包權和熱搜預定權,簡單的說,你們負責維護正常運營,我負責廣告這一塊,我會給你們拉來很多的廣告,而且還支付你們除了四個億的廣告費外的百分之二十的盈利分成,如果我們收益十個億,給你們兩個億,你們什麼也不做就可以得到六個億純利潤。
這六個億你們可以去做其他的,現金流六個億,這個可不低了啊,足夠你們去開拓更多的市場。」
吳遠飛看著陳凡問道:「你對自己這麼有信心?如果這麼賺錢,我們可以自己做啊。」
「你們可以自己做,我雙手贊成,但你們能不能做到三十個億毛利潤,保證純利潤在五六個億,我基本要做到這樣,才能支付起給你們的費用,而且我還不佔你們的股份,這怎麼看都是我吃虧啊。
你們只是給了我一個外包權,換句話說,你有的選嗎?這個給你,你做能做到嗎?做不到,你也要被踢出局,你們現在的毛利潤才一年十個億,實際到手的有多少?
每年你們的運營成本,在各個埠打廣告引流,給明星錢讓他們來入駐你們這,這都是錢,而我直接給你們錢,免費幫你們打廣告,還給你們錢。
再說了,我一年投入給你們這下錢,如果自己去開發同樣的軟體呢?前期用戶量肯定不如你們,但也會分割你們的市場份額。
你們不希望多一個對手,即使你們現在沒對手,但前提你們可以一直不做這類的廣告收入,如果你們也要學我這樣,那我就去做精品內容,把你們原有的客戶給吸納了。
如果你們兩面都做,基本賠本,因為又想當啥又想做啥,消費者不會滿意的,而且分開做,你們必定會分散管理,這時候市場就會出現更大巨無霸來吞噬你們的市場。
而且你們最近的大股東也變了,一家網購平台對吧,做互聯網貿易起家的,對方是你們最大的股東,我這還有一份協議,你可以看看,或者你拿去給他們看看。」
吳遠飛不知道陳凡到底準備了多少合同,但拿起來一看,這也行?
陳凡的另一份合同是保證那個電商平台,一年有二十億銷售額,而且有非常完成的營銷思路,前提簽了合同才會給你看營銷思路,這是在賭,讓那個平台的大老闆賭。
「你玩這麼大的嗎?」吳遠飛問道。
「必須的,十年外包權,我要十年外包權,你回去和他們談談吧,如果你不願意,我會去找另一家,我值錢的就是營銷方案。」
吳遠飛吃完飯離開了,離別時加了陳凡的微信,這個年輕人讓他眼前一亮,二十多年沒見過這類人了。
二十年前那個群雄逐鹿的年代,這類的人他見過。
陳凡根本不在乎合不合作,他在乎的是只要對方能踏入營銷這道門,他就賺了,即使他們自己做,陳凡也能跟上順風車。
但大概率他們不會自己做,因為吃不準市場,而且還需要去研究這類的運營模式,不如有個現成的,先試試看,對方一定會提出一些列要求,比如不能影響古浪自身的利益,不得宣揚不利於正能量的東西等等。
伸了個懶腰,打了個飽嗝。
陳凡決定消失幾天了,好好的讓自己整理記憶。
一周后,夏雨和夏雪實在忍不住了,陳凡這傢伙人間蒸發了?夏雪發簡訊給陳凡要了他的房門臨時密碼,要洗衣服的,衣服都臭了啊。
陳凡給了她們一個臨時密碼后,基本沒啥回復了。
公司內的錄音棚已經裝修好了,還有設備都送來了,陳凡現在就是要當創作人了。
他第一個目標就是把自己歌賣給空瓶娛樂的明星,前陣子註冊的那麼多公司,其中有一個就是音樂公司。
如果陳凡自己演唱出道,賺不了多少錢的,因為一個人的上限是有限的,但如果陳凡捧出來十幾個歌手,然後從中抽成,版權還在自己手上。
那麼只要這些歌手去演出就要給自己分成,一個人去演出頂多別人十萬五十萬出場費,你一個人一百萬,但如果有十幾個一線歌手,出場費是五十萬,那就是五百萬了啊。
而且代言的話,一個人的代言是有限的,陳凡的目的不是成為超級偶像,而是為了錢,有錢了就可以說出那句:「我不在乎錢,我對錢沒有興趣。」
這個世界是沒有盜版的,聽歌必須付費,所以有這個前提下,肯定創作為王,當幕後推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