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番外:成長記(四)

第422章 番外:成長記(四)

「我的寶貝乾兒子,來,吃我給你做的大鯽魚。」

「我怎麼沒有啊??」

「別理他。來,姨姨喂你。」

方崇斯看著顧著哄娃的霓絮搖搖頭,真是上輩子欠了薄初的債。她現在和余單麓甜甜蜜蜜二人世界,這小機靈卻破壞了他們的二人世界。不過喻麓很乖,自己一到八九點左右就會去客房休息了,根本不需要人催哄。

就這一點,他根本就不像是一個只有兩歲的小朋友。

這時,喻麓也乖巧地自己拿起了筷子:「不用了,霓姨姨。你喂方叔叔吧,我自己吃。」

小傢伙雖然才兩歲,看人的眼色卻是極好的。他低頭輕笑,胸前圍著一塊藍色的布兜防止弄髒他的衣服。現在喻麓穿的衣服還是以簡單舒適為主,但他長得實在太顯眼了,即使穿著一身簡單的牛仔服,戴個帽子就又酷又可愛,誰看著不想摸摸他的小臉蛋兒呢?

等再過幾年他長大了,他要穿的衣服可都是大品牌。有的甚至是市場上還沒有的貨,搶都搶不到,他就可以先試穿了。霓絮都羨慕他了,從小就能拿到這麼多設計師的衣服穿。

「……」

夾著鯽魚肉的霓絮和方崇斯大眼瞪小眼,倒是方崇斯頗為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孩子未來有出息啊!」他眯著眼笑,隨即朝霓絮張開了嘴巴:「來吧,我可以大方地接受你的投喂。」

霓絮將肉夾到他嘴邊:「便宜你了。」

要不是乾兒子不吃,她才懶得喂他呢。

吃飽了飯,霓絮帶著喻麓講神話故事,方崇斯坐在客廳里看財務報表。已經聽完了三篇神話故事,喻麓的雙眼依舊炯炯有神,絲毫沒有犯困意的徵兆,抬頭一看鬧鐘,現在已經是晚上七點鐘了。

不知道他妹妹的任務完成得怎麼樣了呢……

他走之前特意囑咐了妹妹,等爸爸媽媽在房間里單獨待超過三分鐘的時候,她就可以去敲門要糖吃,循環個三四次,她就可以拿到三四顆糖。念初好糊弄,聽著哥哥說的話傻傻笑著點點頭,結果轉頭就記不清了……後來他們上了幼兒園,他聽到一個很適合形容念初的詞,「笨蛋美人」。

長得和媽媽一樣好看,但看上去腦袋卻不太靈光的樣子……雖然,確實很可愛。

「方叔叔,你跟我說過秦叔叔是你的好朋友對嗎?」

方崇斯從衛生間出來,還沒有坐到沙發上,喻麓就喊住了他。

之所以能知道秦叔叔和爸爸曾經是情敵這件事,還要多虧了方叔叔。沒想到,除了他爸爸之外,還有能夠接近媽媽的男人。

氣一氣他,看看他是什麼反應,成為了喻麓好奇的一件事。尤其是讓他在媽媽面前生氣,到底會產生什麼反應呢?

他之所以這麼堅持要證明自己比爸爸聰明,也是因為他的家庭地位岌岌可危。媽媽每次看到爸爸眼裡都在放光,溫柔了許多。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自己就像是多餘的。要是媽媽看見爸爸的話,估計他走遠了她都不會注意得到。而爸爸總會以勝利者的目光看向他,彷彿是在告訴他,不要「自取其辱」地想要霸佔媽媽。

於是,兩個男人,一大一小,天天背地裡就較勁怎麼爭寵呢。

難道,在媽媽這裡,爸爸永遠都是那麼自信的模樣嗎?

就沒有人可以比他更強嗎?

媽媽這麼好,這麼漂亮,為什麼會選擇爸爸呢?

這些問題一直在他的心裡發芽。他只知道爸爸愛媽媽超過了愛他,媽媽愛爸爸也超過了愛他,妹妹喜歡自己玩耍,家裡似乎就只有他能和自己玩。無聊之下,除了學習,他只能和聰明爸爸背地裡各種較勁了。

「我想問方叔叔,我可以見秦叔叔嗎?」

剛坐到沙發上,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方崇斯就一口噴了出來,險些被嗆得說不出來話。他擦了擦嘴巴,和霓絮露出了同款的疑惑目光。

「你確定他只是早慧嗎?」

「這情商也忒高了吧?」

方崇斯忽然覺得沒有孩子也挺好的了,要生出個這麼精明的,哪能對付得了?

這麼小就知道替他爸盯緊情敵,實在不得了啊!

「乾兒子,你為什麼想見秦叔叔啊?」霓絮摸了摸他的頭。

喻麓眯眼笑:「當然是向他學習學習,是怎麼吸引我媽的注意力呀?」順便偷師學學,他身上有什麼和爸爸競爭的資本。

畢竟就連他都不能讓爸爸臉上多出一個表情,他居然能讓他黑臉,這個男人有點意思。

「……」霓絮啞然無語。

這真的是余學神的兒子嗎?怎麼長著他的臉,一副這麼腹黑的姿態?

小小年紀的,就有這樣的警覺度,真嚇人啊。

霓絮和方崇斯都猜錯了,喻麓想的是——

一個能夠讓媽媽避之不提的男人,一個能夠讓爸爸看到他新聞臉色就變了的男人,一定有研究價值。他雖然不懂得男男女女之間的情感,但男人之間的勝負欲告訴小喻麓,想要「打敗」爸爸,就得從秦叔叔這裡開始。知道媽媽喜歡爸爸什麼,他才能得到媽媽更多的關注;知道爸爸害怕秦叔叔什麼,他才能得到爸爸更多的關注。

這樣,就有人可以陪他玩耍了。

「咳。」方崇斯清了清嗓子,「乖,你只需要好好吃飯好好睡覺,這些都不需要你操心。」

「放心吧,沒有人可以和你爸爸搶媽媽。」

「……」

聽了之後,小喻麓的表情怎麼好像不太高興的樣子呢?

方崇斯覺得自己說得沒什麼問題啊,難道是他不相信嗎?這孩子太有孝心了,這麼小就知道守衛父母的婚姻,不讓別人破壞。早知道他就不和他胡說了,看孩子操心得……

方崇斯繼續好心地安慰起了喻麓:「乖啊,你爸媽的婚姻是沒有人可以破壞的,放心吧。你媽媽呢,她永遠都是你們三個人的。」

「婚姻?什麼是婚姻?」他的眼裡流露出好奇。

這個詞喻麓從來都沒有從爸爸媽媽嘴裡聽過,他聽得更多的永遠都是——

「早點回家。」

「你穿什麼都好看。」

「你做什麼都好吃。」

「今天別太想我。」

……

諸如此類的話。

有時候他甚至懷疑,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意義是什麼?他第一次會走路的時候,他自己都沒有摔倒,穩如泰山地站在地板上。媽媽激動得不行,他也很開心,自己終於吸引了媽媽的注意力了!

結果沒高興幾秒鐘,媽媽就蹦了一下,頭撞到了柜子。爸爸沖了過來,兩個人又開始你儂我儂的,有一句沒一句的,根本就不管旁邊已經看傻了的小喻麓。他最後自己又走了兩個來回,只見媽媽已經圈住了爸爸的腰,兩個人笑著不知道在說什麼……

他從小學會的第一個詞,就是「狗糧」。

奶奶總會對爸爸媽媽說:「少撒點『狗糧』,關注一下你們受傷的兒子。」

念初從來不管他們怎麼親密無間,有得吃有得喝有得玩就夠了。但喻麓不是,因為早慧,他從小就比別人想得更多,心思也更敏感。他知道怎麼說話最討人喜歡,露出什麼樣的表情大家會開心。但無論他討了多少人喜歡,爸爸都幾乎不會對他笑一下。

他的笑容,永遠都給了媽媽更多。偶爾也會對妹妹笑,就是不對他笑。

他確實希望媽媽能看見他,但不可否認,他更希望爸爸能多關心他一點,多愛他一點。

早上余單麓和薄初一起去接喻麓回家,他狀態看上去似乎比以前安靜了不少。薄初第一時間就發現了不對勁,但喻麓卻依舊揚著嘴角明媚的笑容,拉著她的手,甜甜地說:「媽媽,我送你去上班。」

余單麓和薄初交換了一個眼神,薄初先帶著喻麓上了車。

她將喻麓安置好了,才返回去找余單麓。余單麓不知道在和方崇斯霓絮講什麼,他的臉色看上去不太好看,最後攬著她的肩膀,對霓絮說了句:「我知道了,謝謝。」

「什麼?」

薄初好奇地追問,余單麓卻說:「回家再說,先去看看喻麓。」

這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了,還知道看兒子了呢?

余單麓開車,薄初這次沒有坐在副駕駛,而是和兒子坐在後座上。她看著乖巧可愛的兒子,忍不住上手輕輕摸了摸他的頭髮。光澤感很好,很柔順,一張和余單麓幾乎一樣的臉,卻和她性格一樣開朗,真好……

「寶貝,你是不是有什麼話想和媽媽說啊?」薄初問。

喻麓抿唇,抬起頭來:「媽媽,你和爸爸有一層婚姻關係,所以你們就是最親密的人,我是多餘的對嗎?」

「……」兩個人都安靜了下來。

愣是平時最冷靜的余單麓,都差點踩到了剎車。他們的兒子才兩歲,怎麼就會說「多餘」這種詞了?他們什麼時候讓他感受到多餘了?

剛剛霓絮和方崇斯就是告訴他,孩子希望爸爸媽媽眼裡能夠也有自己的位置,而不是更多的關注對方。如果他第一次學走路沒有得到期待的誇獎,第一次會說話沒有得到期待中的鼓勵,那他這麼聰明,就會聯想到自己第一次上幼兒園,會不會拿到獎狀,爸爸媽媽也不會一起誇他呢?

「爸爸是最聰明的人,所以媽媽愛爸爸是嗎?」

「那要是我變成了最聰明的人,爸爸媽媽兩個人可以一起愛我嗎?」

薄初的大腦飛速旋轉,她平時給了兒子很多的關心,怎麼會讓他產生這種想法呢?該不會,敏感性格也能遺傳吧!

一直以為兒子只是早慧,沒想到性格看上去陽光開朗,內心卻有很多的想法。

但幸好,他願意溝通。

薄初牽住喻麓的小手,湊上去輕輕地吻了一下他的額頭,把他摟在懷裡:「喻麓啊,媽媽一個個問題回答你好嗎?」

他點頭,薄初這才低聲道:「第一,爸爸和媽媽是婚姻關係,但我們又超出了大多數人的婚姻程度。我們是最親密的人,但我們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空間,可因為我們太愛對方,所以回家的時候總會第一時間擁抱對方,但媽媽也會擁抱你和妹妹,所以喻麓和妹妹都不是多餘的人。」

「媽媽不是和喻麓講過紀伯倫的《先知》嗎?你們因為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但你們不是屬於我們的私人物品。你以後也會擁有自己的職業,或者愛情。你以後會發現這個世界很美好,我和爸爸會永遠是你的港灣,我們是完整的家庭。」

薄初本想等到他三歲之後再和他談這些話題,看來,要提前了。

「第二呢。我和爸爸都深愛彼此,我們對彼此都非常地負責任,但爸爸更有男人的擔當。」

「很多人看見的都是爸爸聰明,可我看到的是他藏在聰明之下的溫柔,努力,有責任心……愛情很複雜的,我只能告訴你,我們因為美好,所以相遇,所以相守。」

「第三呢,爸爸其實可能不是那麼會表達,會讓你產生一些敏感的想法,但他絕對不是不愛你。」

喻麓的第一張尿布是余單麓為他換的。

喻麓睡不好的時候也是他從搖籃里抱起來哄的。

他那麼愛乾淨一個人,即使為他洗澡渾身濺到水,他也不說什麼。有一次忽然停電了,他下意識的反應就是在水裡抱住喻麓,怕他害怕。這都是他還是嬰兒時期的事情了,可能他都不記得了。

可薄初替他記著,記著爸爸是怎麼愛著他的……

「哦,我明白了。」喻麓笑著說,「所以我爸是傲嬌。」

「撲哧」一聲,薄初笑了出來。余單麓停下了車,臉色都暗了,看來以後還是少讓他和霓絮在一起吧,這都學的什麼亂七八糟的……

「你媽媽該去上班了。」

薄初拎著包,又親了兒子一下,才湊過去親某個醋罈子:「看,爸爸媽媽都愛你。」

喻麓湊了過去:「可爸爸從來不親我啊。」

看著恢復元氣嬉皮笑臉的兒子,余單麓舒了一口氣,一手拉著薄初的手,另一隻手摸了摸喻麓的頭髮,輕輕地親了他的額頭一下。他想到了自己的父親,如果他還在,應該也會教他怎麼去愛一個兒子吧?

「我們都愛你,別亂想,知道嗎?」

薄初辛辛苦苦生下他,余單麓哪裡捨得薄初為他操心呢?

還有。

他確實不太懂得表達愛,從現在起,他會努力學習的。他們的家庭,要完完整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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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逢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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