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不管
「你就在外面,我進去看看」
范小雪很疑惑,但是李維也沒有解釋。
李維覺得范小雪有點扎眼,等下可能會變成兩家人的視野中心,畢竟范小雪看起來就像領導,到時候事情還沒有開始說,就可能會變得混亂不堪。
萬一吃虧了怎麼辦?
就算沒有吃虧,被這群人嚇到了也不好。
所以李維還是準備自己先進去看看情況。
李維擠進去的時候,譚某的家人好像有些囂張,而王勇的家人就顯得有些弱勢。
很顯然,譚某的家人對於警察的判決有些不服,她們肯定是不想出錢。
這醫院也是,把兩個人都放在同一個病房,這麼兩家人就直接對上來了。
李維把水果遞給了王勇的老婆,她接下之後,輕聲說了一聲謝謝。
王勇看到李維過來,便出聲喊了一聲老闆。
這一聲老闆似乎就是一個導火索,譚某的家人馬上把目標對向李維。
「你是他老闆?」
「有事嗎?」
「這事情你們公司怎麼說?他是你們的員工,對吧,你不覺得你們公司要負責任嗎?」
「勞動法有規定,請假期間,他這個車禍是不算工傷的,所以並不歸我們負責。
但是公司有給他們買保險,所以這件事情到時候會歸保險公司來負責。
那就看看保險公司賠多少了,這個不是我們所能決定的。
當然幸好你他們雙方都沒有喝酒,所以保險公司肯定是會賠付的。」
這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如果雙方有一方喝酒了,保險公司就有理由拒賠。
而且交警判的時候,也是會偏向未喝酒的一方。
「你這是什麼話?他是你公司的員工,出了車禍,你不負責任嗎?」
「多讀點書,還是挺好的!」
李維也不準備跟他們講什麼理了,講不通的。
還不如留點口水咽下去,至少能夠滋陰養肺。
「你什麼意思?艹泥馬……」
說著便準備動手,結果被後方的家人給拉住了。
他確實嚇了李維一跳,這什麼人吶!
倒不是李維慫,而是主要這個人動作太突然了。
而且交警就在旁邊,這人也如此的肆無忌憚,真的是長見識了。
國內老百姓一般都害怕穿制服的,這一點好像是從骨子裡面就帶著來的,這個人要麼就是瘋了,要麼就是有前科,不然也不會這麼明目張胆的使拳頭。
「嘴巴麻煩你放乾淨一點,不要像泡在糞坑裡一樣。」
有準備之後李維並不怕他,但是他也不會傻到去和對方互毆,到時候不僅要吃虧不說,可能還要進去蹲兩天,怎麼想都划不來。
面對瘋子,能躲就躲吧。
實在想報復,花點錢,讓別人去和他互毆就行了。
王勇這邊的家人一直都是沉默不說話,這讓李維有些忍不住搖頭,你們不說話就明顯你們自己理虧了。
雖然說有理不在聲高,但是如果你表現出很暴躁的一面,似乎還在據理力爭,那麼你就算沒道理,也會讓對方覺得你似乎有點道理。
所以很多時候吵著吵著,那些本來有主責任的慢慢變成責任小的一方了。
你越是不說話,別人越覺得你好欺負,越要把責任往你身上攤。
這不,對方聽到李維的一句諷刺話,立馬就制不住了,掄起拳頭又想去砸李維,李維輕鬆一下閃躲,躲開了之後,看到對方又被親戚拉住了。
那個交警立馬把李維請出來病房,你的年紀小小的怎麼這麼喜歡招人仇恨呢,少說幾句會死啊。
他可能不知道,這樣的話在未來太常見了,現在的人怎麼這麼一點點小小刺激都受不了。
「老闆你沒事吧?」
剛剛范小雪也看到裡面發生的事情,她都準備要衝進去,幸好李維馬上就出來了。
「我能有什麼事,打不一定打得過,但是躲可能躲得過的。
不過我還是準備去弄點健身器材,下一次碰到這種情況,別人就不敢對我動手動腳了。」
稍微聰明一點的人,在準備進行暴力活動的時候,肯定會先行進行試探。
至少要看對方是不是自己人欺負得了的,像李維這種,看起來就很瘦弱的,別人當然能夠確定,這種人好欺負,至少在雙方暴力活動期間,自己肯定要佔據主動的一方。
「老闆,你這個時候還開玩笑。」
「這還真不是開玩笑,我已經決定在公司做一個運動室,裡面專門放一些運動器材,咱們的這些高管啊,有時間也要去運動運動,不然到時候隨便一個小人物,就能夠幫你撂倒,這是給公司丟人啊!」
范小雪有些無語,你到底是開公司的還是開拳擊館的?
怎麼老闆這個樣子?
真的是有點受不了!
「老闆,這事情該怎麼解決?」
「警察說怎麼解決,咱們就怎麼解決。
反正讓她們先扯著吧,當他們扯清楚了,我們再去和王勇去扯清楚。
公司最好不參與進來,不然的話可能要被訛的。
錢倒是沒多少,主要是會讓我心裡很不舒服。」
范小雪有時候真的搞不清楚老闆到底怎麼想的,你既然不在乎錢多少,直接給他們就行了,心裡不舒服,總比別人鬧事要好。
有些事情范小雪沒有碰到過,這件事情被很多人已經知道了,如果這個時候李維把這一次事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承擔下來。
那麼以後公司可能就真的不得安寧了。
大家都知道,你這個老闆肯定好欺負啊。
那麼一點小事就可以找你要錢了。
千萬不要低估這群人的貪心程度,可能他們家死了一隻鴨子也要怪你,倒時候你賠不賠?
一旦賠了的話,那麼就絕對會不得安寧了。
如果你不陪這隻鴨子,和他們可以開始鬧事了,他們知道一旦鬧事你肯定就會投降,然後又進行賠償。
這就會造成一個死循環。
作為一家公司,當你周邊有很多居民的時候,你一定要非常的注意這一點。
是你的責任,你不逃避。不是你的責任,一分都不能承擔。
這就是比較正確的態度。
至於處理事情的過程,那就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略微調整。
所以遵循李維的意見,兩個人並沒有參與進來,反而直接回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