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鄞州賦

第48章 鄞州賦

鄞州賦

費廣

廿一世紀,歲在庚子,白露時節下鄞州。

古時江南,今日甬城。山河依舊在,人文亦昌榮。一地草木分外盛,十里秋花別樣紅。

石拱橋下,試駕輕舟。放眼清水兩岸,不止玉宇瓊樓,亦有繽紛落英、煙花細柳;百鳥爭風、千岩競秀。

拋開雜念,置身川流,神怡心曠,美不勝收。恍若凡夫入九霄,恰似俗子天河游。

魂歸現實,人生荒謬。

夫先有妻離,后又子散,空乏其身何止休?

天倫已矣,轉求名利。

然二十不名,三十無利,功成更待幾時期!

拂曉時分,前塘河頭。

月落星沉,雨恨雲愁,邀風共飲鬱悶酒。

酒後自負,望水興嘆:

縱然落花有意,怎奈流水無情。

悲兮,阿嬌藏金屋,不得幸。

倘若時運不濟,壯志該當何酬。

痛兮,李廣戰一生,難封侯!

費廣作於2020年農曆8月

……

2020年夏天,我被前妻陳露告上法庭,她因為我8個月沒有支付兒女的撫養費,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

她的訴求是要兒子和女兒的撫養權都歸她,我要強制性繼續支付撫養費。

一審她勝訴了,離婚協議書上的「兒子歸我、女兒歸她」被否決,兩個孩子都由她撫養,我被法庭強制要求支付撫養費。

法庭判決的依據,有以下幾條:

1.她名下有一輛車,那是一輛五菱宏光,雖然那車可能是我給她的錢買的,但在她名下。

2.她名下有一家店,營業執照上,她是法人。

3.兩個孩子一直跟她生活,跟她的感情更好。

4.她向法庭說明了我媽因為信教而不顧家,我因為負債,我爸和我要外出打工還債,孩子交給我,沒有人可以帶。

5.她在縣城開店,兩個孩子在縣城讀書,如果把兒子判給我,我一定會給兒子轉學,變更生長環境,不利於孩子的健康生長。

6.她有存款,有收入證明,我沒有存款,收入證明只有剛剛進工廠兩個月的工資。

7.我常年在外地工作,賺的錢又不多,不能把孩子帶在所工作城市去讀書,倘若把孩子放在老家給我媽媽來撫養,我本人就沒辦法給孩子太多關愛,不利於孩子成長。

8.我承認了自己的負債,也承認了她和她律師所陳述的內容。

……

失去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后,我重返寧波市鄞州區的工作地,在一個醉酒的拂曉時分,寫出開篇這首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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