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馬家集風寒夜靜 李雲帆了解案情
馬家集的夜異常的安靜和寒冷,下午上山,李雲帆和陳皓一點都沒有感覺到冬天的存在,但到吃過晚飯以後,氣候就發生了比較明顯的變化。不一會,起風了,風在銀杏樹的枝葉間跳著生硬而冰冷的舞蹈,那些矮小的樹木,借著高牆的庇護,縮著腦袋,蜷曲著身體。有幾株稍高一點的香樟樹,昂首挺胸地迎風而立。
刑偵隊的同志們被安排在二樓上,站在房間裡面,透過窗戶,能看到河對岸的蘆葦盪,在夜景的襯托下,如同一副水墨畫。河面上泛著星星點點的光,木船的桅杆上掛著一盞盞燈,船夫們正在河岸上燒火做飯,鍋裡面冒著熱氣。
金所長帶著劉局長他們到魚市口的舒心堂泡澡去了,派出所裡面只留下鄭峰和李雲帆。
李雲帆被安排在鄭峰的房間,這裡的條件不錯,金所長為刑偵隊的同志,每人安排了一個房間,李雲帆也有一間,但李雲帆為了儘快地熟悉案情,所以就臨時決定和鄭峰睡在一個房間。
鄭峰把一個檔案袋遞給李雲帆:「老李,您先看材料,有疑問的地方提出來,材料一共是七份,上面有標號,你從第一張開始看,還有十幾張照片——是案發現場的照片。」
鄭峰泡了兩杯濃茶,從普覺寺回來,路過魚市口的時候,鄭峰特意買了一條大前門牌香煙。
李雲帆先看照片,照片上是一具屍體,屍體已經高度**。這不是一具完整的屍體,屍體少了一個最重要的部分,這個重要的部分就是死者的腦袋,連同脖子都不在了。
李雲帆曾經接觸過一起無頭案,死者的頭是從喉結處被割下來的,屍體上還留有一節脖頸,而這具屍體被切割的非常特別,兇手連頭帶脖子切割得非常徹底。
鄭峰把茶杯端給李雲帆,同時遞給他一支香煙,李雲帆大概是太投入了,香煙已經抽到了煙蒂,很快就要燒到手指了,鄭峰遞給他香煙的時候,他才發現。
「鄭隊,死者的身高是多少?」
「老李,你提出的這個問題,就是第一大難題。」
「怎麼講?」
「你看,死者連頭帶脖子都沒有了。我們不知道兇手是處於何種考慮,他為什麼要連脖子都切割掉呢?按照正常情況,我們能測量出死者的身高,可是,人的脖子有長有短,不僅僅是女人,男人的脖子也有長短之分,所以,我們只能把死者的身高暫定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一之間。你看第一張材料。」
李雲帆拿起第一張材料,掃了一下,道;」鄭隊長,死者沒有穿衣服嗎?」
鄭峰抽了一口煙道:「死者穿衣服了。」
「那照片上怎麼是這樣?」
「死者身上穿的是一件棉布襯衫,下身穿一條長褲,全是棉的,遺憾的是,由於時間太長,衣服已經爛成了碎末,再加上鰻魚和長魚的作用,現場已經無法提起,這一點,您算是說對了,別說衣服了,連屍體上面都有不少的窟窿,劉隊長他們把屍體拖回公安局法醫處的時候,死者的肚子裡面還鑽出了一條鰻魚。」
李雲帆拿起第二張材料,這是一張現場勘察記錄——即驗屍報告:
性別:男性。
年齡:初步結論,在六十五至七十之間,根據之一是骨骼的老化程度,由於死者的表皮和肌肉組織嚴重**,在加上心肺等主要的內臟器官已經不復存在,所有能確定年齡的參照物已經基本喪失。
身高: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一之間。(備註:軀幹的長度——即肩部到腳跟的長度為143公分;之所以無法具體準確地認定死者的身高,是因為,死者的脖頸全部被切割,按男性特徵計算,脖頸長度的差距在兩公分左右。)
屍體發現的時間:一九七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一點鐘左右。
死亡時間:在二十至三十天之間。(備註:屍體的**程度很嚴重,除了自然因素之外,還有鰻魚和長魚的參與。)
現場的提取物只有一樣東西,這樣東西是兩隻四十碼的解放鞋,鞋底已經磨平,左腳上的鞋帶是剛換的,成色比較新,右腳上的鞋帶一頭打了一個結,成色比較舊。
第三份材料是報案人的筆錄。報案人就是發現屍體的人。
姓名:閻懷仁。年齡:五十七歲。職業:漁民。居住地:馬家集閻家汀。
問:「發現屍體的地點在哪裡?」
答:「在馬家橋西岸橋墩下。」
問:「發現的時間?」
答:「一點鐘左右,農人已經下地幹活。」
問:「請把當時的情況說一下。」
答:「橋墩下邊有黃鱔洞,我走到橋墩下邊的時候,發現原來的洞已經不在了,我就開始在水下面找——這個洞,我每次來都能釣到一條長魚,而且是比較大的長魚,奇怪的是,我在找的過程中,竟然釣上來三條,再準備釣的時候,突然發現,水下的石縫裡面有一樣東西很特別……」
問:「是什麼東西?」
答:「像一隻鞋子——仔細一看,是一隻解放鞋。聯想到一下子釣上來三條長魚,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就想去喊人,這時候,正好有一條船從龍華堡方向駛過來,我把情況和船老大一說。他當即把船靠到岸邊,船老大和另一個夥計,我們三人下到水中,把石頭掀起來,在我的記憶中,那裡以前沒有這麼多的石頭,分明是別人後來搬到那裡去的。」
問:「請您等一下,您有多長時間沒有到那兒去了?」
答:「大概有一個月左右。」
問:「也就是說,您在一個月之前到那裡去的時候,那裡沒有任何異樣。」
答:「是這樣的。」
問:「請您接著往下說,後來的情況怎麼樣?」
答:「我們一共掀了十幾塊石頭,剛開始,我們就聞到了一股難聞的味道。掀到最後一塊石板的時候,我們都驚呆了。」
問:「你們發現了什麼?」
答:「石板下面是一條人腿,腿上的肉已經腐爛了,靠膝蓋的地方已經看到骨頭了。我就來報案了。」
「老李,您再看看這份材料。」
李雲帆接過材料,上面的標號是「7」。
這是鄭峰接手「8。18」馬家集兇殺案以後,和報案人的一次對話,雖然內容不長,但足已說明鄭峰考慮問題還是相當縝密的。
問:「閻老伯,請您回憶一下,你們三個人掀起那些石頭和石板的時候,石頭和石板有多大,一個人能搬得動嗎?「
答:「搬得動,就是得費點勁,特別是最底下那塊大青石板,一個人搬,比較吃力。」
問:「屍體擺放的方向,您還能記得嗎?」
答:「腳朝北,頭朝南,當時我們並不知道,屍體沒有頭。等縣公安局的人來了以後,把壓在屍體上面的石板全部搬起來以後,我們才知道是一個無頭的屍體。」
問:「您再回憶一下,死者的身上有褲帶嗎?」
答:「沒有褲帶,照理說,山裡人的褲帶一般都是用布捲成一圈,這樣既結實又能帶住勁,應該比衣服爛的要慢一些才對。」
「鄭隊長,怎麼會沒有褲帶呢?即使是布做的腰帶,也不至於這麼快就爛得一乾二淨啊!更別說其它材料的褲帶了。您有沒有向勘察現場的劉隊長提過這件事情呢?」
「我問過了,劉隊長他們也沒有發現褲帶。」
「那麼,在馬家橋的附近,除了馬家集以外,還有沒有其它的村莊呢?」
「老李,您往下看,在下面。」
李雲帆翻到了第二張。
問:「閻老伯,在馬家橋的附近,還有沒有別的村莊?」
答:「有。在馬家橋的東邊有一個莊子,叫小桃園,住著幾十戶人家。」
問:「這個小桃園離馬家橋有多遠呢?」
答:「比馬家集少許近一點,翻過一個山頭就是。」
「除了小桃園以外,還有其它村莊嗎?」
答:「還有兩個村莊,一個在馬家橋南邊的山坳裡面,離大路只有百十步遠,離馬家橋有三四里地。還有一個村莊在馬家橋的北面,在河的東岸,離馬家橋有兩三里地。」
「鄭隊,這幾個村莊,你們都去過了嗎?」
「我們去了很多的村莊,整個鳳陽縣,包括鄰近的幾個縣,我們都摸排過了。」
「偵破工作在哪一步卡了殼?」
「到目前為止,偵破工作一步都沒有邁出去。」
「此話怎麼講?」
「從我們進駐馬家集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確定受害人的身份,馬家集和附近幾個村莊,整個鳳陽縣和鄰近幾個縣都沒有人口失蹤的情況,沒有接到過任何報案。」
「這真是一個無頭案。」李雲帆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冷氣。
馬家集的夜異常的安靜和寒冷,下午上山,李雲帆和陳皓一點都沒有感覺到冬天的存在,但到吃過晚飯以後,氣候就發生了比較明顯的變化。不一會,起風了,風在銀杏樹的枝葉間跳著生硬而冰冷的舞蹈,那些矮小的樹木,借著高牆的庇護,縮著腦袋,蜷曲著身體。有幾株稍高一點的香樟樹,昂首挺胸地迎風而立。
刑偵隊的同志們被安排在二樓上,站在房間裡面,透過窗戶,能看到河對岸的蘆葦盪,在夜景的襯托下,如同一副水墨畫。河面上泛著星星點點的光,木船的桅杆上掛著一盞盞燈,船夫們正在河岸上燒火做飯,鍋裡面冒著熱氣。
金所長帶著劉局長他們到魚市口的舒心堂泡澡去了,派出所裡面只留下鄭峰和李雲帆。
李雲帆被安排在鄭峰的房間,這裡的條件不錯,金所長為刑偵隊的同志,每人安排了一個房間,李雲帆也有一間,但李雲帆為了儘快地熟悉案情,所以就臨時決定和鄭峰睡在一個房間。
鄭峰把一個檔案袋遞給李雲帆:「老李,您先看材料,有疑問的地方提出來,材料一共是七份,上面有標號,你從第一張開始看,還有十幾張照片——是案發現場的照片。」
鄭峰泡了兩杯濃茶,從普覺寺回來,路過魚市口的時候,鄭峰特意買了一條大前門牌香煙。
李雲帆先看照片,照片上是一具屍體,屍體已經高度**。這不是一具完整的屍體,屍體少了一個最重要的部分,這個重要的部分就是死者的腦袋,連同脖子都不在了。
李雲帆曾經接觸過一起無頭案,死者的頭是從喉結處被割下來的,屍體上還留有一節脖頸,而這具屍體被切割的非常特別,兇手連頭帶脖子切割得非常徹底。
鄭峰把茶杯端給李雲帆,同時遞給他一支香煙,李雲帆大概是太投入了,香煙已經抽到了煙蒂,很快就要燒到手指了,鄭峰遞給他香煙的時候,他才發現。
「鄭隊,死者的身高是多少?」
「老李,你提出的這個問題,就是第一大難題。」
「怎麼講?」
「你看,死者連頭帶脖子都沒有了。我們不知道兇手是處於何種考慮,他為什麼要連脖子都切割掉呢?按照正常情況,我們能測量出死者的身高,可是,人的脖子有長有短,不僅僅是女人,男人的脖子也有長短之分,所以,我們只能把死者的身高暫定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一之間。你看第一張材料。」
李雲帆拿起第一張材料,掃了一下,道;」鄭隊長,死者沒有穿衣服嗎?」
鄭峰抽了一口煙道:「死者穿衣服了。」
「那照片上怎麼是這樣?」
「死者身上穿的是一件棉布襯衫,下身穿一條長褲,全是棉的,遺憾的是,由於時間太長,衣服已經爛成了碎末,再加上鰻魚和長魚的作用,現場已經無法提起,這一點,您算是說對了,別說衣服了,連屍體上面都有不少的窟窿,劉隊長他們把屍體拖回公安局法醫處的時候,死者的肚子裡面還鑽出了一條鰻魚。」
李雲帆拿起第二張材料,這是一張現場勘察記錄——即驗屍報告:
性別:男性。
年齡:初步結論,在六十五至七十之間,根據之一是骨骼的老化程度,由於死者的表皮和肌肉組織嚴重**,在加上心肺等主要的內臟器官已經不復存在,所有能確定年齡的參照物已經基本喪失。
身高: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一之間。(備註:軀幹的長度——即肩部到腳跟的長度為143公分;之所以無法具體準確地認定死者的身高,是因為,死者的脖頸全部被切割,按男性特徵計算,脖頸長度的差距在兩公分左右。)
屍體發現的時間:一九七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一點鐘左右。
死亡時間:在二十至三十天之間。(備註:屍體的**程度很嚴重,除了自然因素之外,還有鰻魚和長魚的參與。)
現場的提取物只有一樣東西,這樣東西是兩隻四十碼的解放鞋,鞋底已經磨平,左腳上的鞋帶是剛換的,成色比較新,右腳上的鞋帶一頭打了一個結,成色比較舊。
第三份材料是報案人的筆錄。報案人就是發現屍體的人。
姓名:閻懷仁。年齡:五十七歲。職業:漁民。居住地:馬家集閻家汀。
問:「發現屍體的地點在哪裡?」
答:「在馬家橋西岸橋墩下。」
問:「發現的時間?」
答:「一點鐘左右,農人已經下地幹活。」
問:「請把當時的情況說一下。」
答:「橋墩下邊有黃鱔洞,我走到橋墩下邊的時候,發現原來的洞已經不在了,我就開始在水下面找——這個洞,我每次來都能釣到一條長魚,而且是比較大的長魚,奇怪的是,我在找的過程中,竟然釣上來三條,再準備釣的時候,突然發現,水下的石縫裡面有一樣東西很特別……」
問:「是什麼東西?」
答:「像一隻鞋子——仔細一看,是一隻解放鞋。聯想到一下子釣上來三條長魚,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就想去喊人,這時候,正好有一條船從龍華堡方向駛過來,我把情況和船老大一說。他當即把船靠到岸邊,船老大和另一個夥計,我們三人下到水中,把石頭掀起來,在我的記憶中,那裡以前沒有這麼多的石頭,分明是別人後來搬到那裡去的。」
問:「請您等一下,您有多長時間沒有到那兒去了?」
答:「大概有一個月左右。」
問:「也就是說,您在一個月之前到那裡去的時候,那裡沒有任何異樣。」
答:「是這樣的。」
問:「請您接著往下說,後來的情況怎麼樣?」
答:「我們一共掀了十幾塊石頭,剛開始,我們就聞到了一股難聞的味道。掀到最後一塊石板的時候,我們都驚呆了。」
問:「你們發現了什麼?」
答:「石板下面是一條人腿,腿上的肉已經腐爛了,靠膝蓋的地方已經看到骨頭了。我就來報案了。」
「老李,您再看看這份材料。」
李雲帆接過材料,上面的標號是「7」。
這是鄭峰接手「8。18」馬家集兇殺案以後,和報案人的一次對話,雖然內容不長,但足已說明鄭峰考慮問題還是相當縝密的。
問:「閻老伯,請您回憶一下,你們三個人掀起那些石頭和石板的時候,石頭和石板有多大,一個人能搬得動嗎?「
答:「搬得動,就是得費點勁,特別是最底下那塊大青石板,一個人搬,比較吃力。」
問:「屍體擺放的方向,您還能記得嗎?」
答:「腳朝北,頭朝南,當時我們並不知道,屍體沒有頭。等縣公安局的人來了以後,把壓在屍體上面的石板全部搬起來以後,我們才知道是一個無頭的屍體。」
問:「您再回憶一下,死者的身上有褲帶嗎?」
答:「沒有褲帶,照理說,山裡人的褲帶一般都是用布捲成一圈,這樣既結實又能帶住勁,應該比衣服爛的要慢一些才對。」
「鄭隊長,怎麼會沒有褲帶呢?即使是布做的腰帶,也不至於這麼快就爛得一乾二淨啊!更別說其它材料的褲帶了。您有沒有向勘察現場的劉隊長提過這件事情呢?」
「我問過了,劉隊長他們也沒有發現褲帶。」
「那麼,在馬家橋的附近,除了馬家集以外,還有沒有其它的村莊呢?」
「老李,您往下看,在下面。」
李雲帆翻到了第二張。
問:「閻老伯,在馬家橋的附近,還有沒有別的村莊?」
答:「有。在馬家橋的東邊有一個莊子,叫小桃園,住著幾十戶人家。」
問:「這個小桃園離馬家橋有多遠呢?」
答:「比馬家集少許近一點,翻過一個山頭就是。」
「除了小桃園以外,還有其它村莊嗎?」
答:「還有兩個村莊,一個在馬家橋南邊的山坳裡面,離大路只有百十步遠,離馬家橋有三四里地。還有一個村莊在馬家橋的北面,在河的東岸,離馬家橋有兩三里地。」
「鄭隊,這幾個村莊,你們都去過了嗎?」
「我們去了很多的村莊,整個鳳陽縣,包括鄰近的幾個縣,我們都摸排過了。」
「偵破工作在哪一步卡了殼?」
「到目前為止,偵破工作一步都沒有邁出去。」
「此話怎麼講?」
「從我們進駐馬家集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確定受害人的身份,馬家集和附近幾個村莊,整個鳳陽縣和鄰近幾個縣都沒有人口失蹤的情況,沒有接到過任何報案。」
「這真是一個無頭案。」李雲帆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冷氣。